朱拉隆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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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拉隆功改革( Chulalongkorn's reforms),19世纪末~20世纪初暹罗(今泰国)曼谷王朝国王朱拉隆功(拉玛五世,1868~1910在位)领导的革新运动。19世纪后期,暹罗已沦为西方列强的半殖民地,后来又成为英法在中南半岛争夺的“缓冲国”。当时国内商品生产明显发展,对外往来有所加强,而古老的生产关系却束缚社会的前进,中央和地方行政管理缺乏效能。朱拉隆功亲政时期,以敏锐的眼光洞察社会弊端,立意革除各种不合时宜的旧制度,促进国家向近代化建设发展。因此获得朱拉隆功大帝称号。

改革的主要措施是:

①改革国家行政机构。1874年5月设立咨议院,其职责是协助国王处理政务,并对将要颁布的法律进行讨论。8月设立枢密院,作为国王的私人咨询机构。从1875年起调整中央原来6个厅的职责,纠正各厅权力分配混乱的流弊。1892年按照西方国家式样改厅为部,各部多聘请欧洲人任顾问。1895年1月颁布国务院组织法,规定成立国务会议代表咨议院。地方设省、行政区,下设县、村,由中央选派地方官员。废除萨克迪纳制代之以薪俸制。新的行政机构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分立。

②改革赋税制度,废除居民徭役,改为收人头税。1899年正式下令废除每个平民都必须编制在一个封建主属下的规定。

③废除奴隶制度。国家分步骤解除奴隶人身依附关系,1874年宣布凡是在1868年变为奴隶者,到年满21岁时便自动成为自由民。1879年宣布在当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包括奴隶的子女,都不能自己卖身为奴,也不能被强迫出卖。1900年下令废除奴隶制度,这就为商品生产提供了自由劳动力的来源。

④整顿财政,实行金汇兑本位制;改革包税制度,增加国库收入。取消国家赋税由私人承包的办法,一切赋税收归政府办理。又规定王室岁费和王族薪俸、国家预算与王室预算分开,纠正王室挥霍无度的流弊。⑤改募兵制为征兵制,按照西方建制改编陆军,创建海军,聘请欧洲人任教官。又增设京畿警察和地方治安部队。⑥兴建全国铁路网,兴修水利和创设邮电事业。⑦进行教育改革。1894年设教育部。聘请西方教师任教,选送皇族富豪子弟出国学习。逐步兴办世俗学校,改进旧的初等教育制度。

朱拉隆功改革被称为暹罗历史的转折点,它有力地打破了古老的僵化的社会结构,经济上为商品生产开辟道路,政治上维护了形式上的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