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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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汉汉语拼音lǐ wéi hàn),(1896~1984),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湖南长沙人。1917年毕业于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1918年与毛泽东蔡和森一起组织新民学会。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1年,同周恩来赵世炎等组织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负责组织工作。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3年4月~1927年4月任中共湘区委——湖南省委书记。1927年后,任中共临时中央常务委员,在八七会议上同瞿秋白苏兆征等被选举组成中央临时中央局。1928年后,历任中央巡视员,中共江苏省委兼上海市委组织部长,江苏省委书记。1931年去苏联学习,1933年回国后在江西苏区任中央组织部干事、组织部长。曾参加长征,任军委第二纵队司令员兼政委,总政地方工作部长。到陕北后,任定边工作委员会书记,陕甘省委书记。抗日战争时期,历任中央党校校长,陕北公学副校长、校长,中央干部教育部和宣传部副部长,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西北局委员,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驻重庆、南京代表团团员,中央城工部副部长、部长,中央统战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中央统战部长,政务院秘书长,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第八办公室主任,全国政协秘书长、副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央统战部顾问。中共第四届中央委员,第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六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卒于198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