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竹马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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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澧县竹马灯,流传于湖南澧县及周边地区的一种民间舞蹈,孕育于唐代,宋明两代得以发展。一般由一男二女表演,其中须生、小生、旦角各一名,三人右手执一根马鞭,骑在纸或布糊、篾扎的马上,拉着缰绳,做着马儿碎步小跑的动作,沿“纱爬拐”(即横8字)的路线作循环穿行,边跑边唱。

  竹马灯的表演形式,根据地域不同可分为平原湖区、山区丘陵两派。平原湖区大多采用澧州花鼓戏、澧州荆河戏、黄梅戏等唱腔,主奏乐器为大筒与锣鼓。山区丘陵则以民间小调为主,以澧州花鼓戏、黄梅戏等唱腔为辅,笛子、二胡加锣鼓为伴奏乐器。乐队组成一般为7人,即一鼓、一唢喇(或笛子)、一大筒、二锣(大锣和小锣)、二钹等。表演大多是数种曲调联唱或轮唱,步法有沿场步、跑跳步、穿花步、梭子步、内外荷花步、剪刀步等。表演者通过身体动作,模仿马在行进中的各种姿态,如昂首、抖鬣、撅臀、甩尾、趴下、蹦起、撕咬等,根据不同场合、忌讳、需求等,灵活选择竹马颜色、表演形式和唱腔、唱词。竹马灯唱词为红白喜事的对应套词或戏曲小段,或歌颂生产劳动,或歌颂男女爱情,也有移植曲艺“千百转”中的部分套词,其词句贴切压韵,乐曲谐调舞步的节奏。

  随着时代变迁和经济的发展,竹马灯经过不断传承演变与发展,已成为独具澧县地方特色的民间舞蹈。这种活动已与秧歌、戏曲小唱等有机结合,逐渐发展成一种寓教于乐的民间娱乐健身运动。2013年,竹马灯参与常德市群众文艺“百团大赛”澧县选拔赛荣获三等奖。然而近些年来,竹马灯在当今时尚文化潮流和现代文化经济价值观的冲击下,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甚至已呈现出濒危迹象。2016年列入常德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