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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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 像
程颢像。来源:《历代帝王圣贤名臣大儒遗像》(Portraits de Chinois celebres),约绘制于清康熙(18世纪)以后,现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

  程颢(1032—1085年),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北宋理学的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洛阳(今属河南)人。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历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等职。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召其为宗正丞,未行而病逝,享年五十四岁。程颢学说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其亲撰及后人集其言论所编的著述书籍,收入《二程全书》。

生平简介

  程颢(1032年2月28日—1085年7月9日),北宋思想家,哲学家,理学奠基者。字伯淳。祖籍博野程委,徙居河南洛阳。学者称他为明道先生。曾与其弟程颐学于周敦颐,同为宋明理学的奠基者,世称“二程”。由于二人长期在洛阳讲学,故他们的学说又称为“洛学”。嘉祐年间举进士,曾任鄠县及上元县主簿、晋城令,有政绩,官至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嘉定十三年(1220)赐谥纯公。淳祐元年(1241)封河南伯,从祀孔子庙庭。

  程颢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命题。他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天理”是他哲学体系的最高范畴。他把“”作为宇宙的本原,理通过产生天地万物,人只不过是得天地中正之气,故“人与天地一物也”。人要学道,首先要体认天地万物本来就与我一体这个道理。他认为,知识和真理不在人之外,而是内在于人的心中,“自家元是天然完全自足之物”,所以认识无须观察外物,人心自有“明觉”,自己可以凭直觉体会真理,“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他提出了“识仁”的思想,“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人们如果知物我本为一体,物即我,我即物,就自然不存在心为外物所动的问题。诚能如此,其心就澄然无事。无事则定,定则明,至此就“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就可以进入圣域。程颢以“定性”为求得理想人格的道德修养方法。他和程颐的学说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他的“识仁”、“定性”的思想对后来的陆王心学影响很大。

  程颢的哲学专门著作不多,主要哲学代表作有《识仁篇》、《定性书》。后人所编《河南程氏遗书》、《明道文集》、《二程粹言》等,收入《二程全书》。1981年中华书局出版《二程集》。

经历

  程颢其祖先历代仕宦,祖籍徽州篁墩(今黄山市屯溪区篁墩村)。他们的高祖程羽,是宋太祖赵匡胤手下一员将领。在宋太宗赵光义为晋王时,又是幕僚之一,又做过宋真宗的老师,官至兵部侍郎,死后赠封少卿。曾祖父程希振,曾任尚书虞部员外郎。其祖父程囗赠开封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二程的父亲程珦又以世家的萌庇,照例做了一个“郊社斋郎”,得到了晋升机会,由此起家,连续做了几十年的中央和地方官,官至太中大夫,到了暮年,才因病退休。

  高祖父程羽由汴京(今河南开封)迁居河南府(今河南洛阳),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宋仁宗录旧臣后代,程颢的父亲程珦因此被授为黄陂县尉,历知龚、凤、磁、汉诸州,后官至太中大夫。

  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正月十五日,程颢出生于黄州黄陂县草庙巷(今武汉黄陂区前川街道)。

  嘉祐二年(1057年),程颢举进士后,历任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等职。

  宋神宗在位期间(1068—1085年),程颢任御史。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不受重用,遂潜心于学术。《宋史》本传称:“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与弟程颐开创“洛学”,奠定了理学基础。他先后在嵩阳、扶沟等地设学堂,并潜心教育研究,论著颇巨,形成了一套教育思想体系。

  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年),程颢于京师讲《易》处(今河南开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

  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召其为宗正丞,还未起行,程颢已于六月十五日病逝,享年五十四岁。


  宋宁宗嘉定十三年(1220年),赐谥程颢为“纯公”,程颐为“正公”。

  宋理宗淳祐元年(1241年),又追封程颢为“河南伯”,程颐为“伊阳伯”,并“从祀孔子庙庭”。

  元明宗至顺元年(1330年),诏加封程颢为“豫国公”,程颐为“洛国公”。

  明代宗景泰六年(1455年),诏令两程祠以颜子(即颜渊)例修建,规制比于阙里,前后殿庑斋室等房共六十余间,祭文称颂两程“阐明正学,兴起斯文,本诸先哲,淑我后人”。

  明宪宗成化二十年(1489年),河南巡抚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书院,祀二程于讲堂。另嵩阳书院亦为纪念二程所立。《嵩阳书院志·序》称:“嵩阳书院,宋藏经处,两程夫子置散投闲与群弟子讲学地也”。

  清圣祖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二程进儒为贤,位列孔子及门下、汉唐诸儒之上,次年康熙皇帝又赐给二程祠“学达性天”匾额。

思想主张

  核心思想:认为“万物皆只有一个天理”,天理是万物的本源,先有理而后有万物。“二程”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唯心主义理学体系。

  把天理和理论道德直接联系起来,认为”人伦者,天理也“、”父子君臣,天下之理。”

  提出“格物致知”,认为“物皆有理”,只有深刻探究万物,才能得到其中的“理”。

  程颢、程颐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张载的思想学说,后者对他们思想体系的构造和发展影响很大。但二程的思想更多的是自己的新创见,程颢、程颐兄弟(一般简称二程)开创的洛学学派是北宋影响最大、也是最为典型的理学学派。二程的理学思想体系,是北宋时期理学初创阶段比较典型的形态,它勾勒出了程朱理学的基本轮廓,为朱熹思想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后人学术承接上,由于二程各人思想尽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学术倾向上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因此,他们的学说也形成不同的接班者、学派。程颢认为万物本属一体,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发明本心,自觉达到与万物一体,因此较多地强调内心静养的修养方法,不大重视外知。后来的陆、王,大致沿着程颢的理路,发展为心学。而程颐则主张探求事物所以然之理,人生的根本在于居敬穷理、格物致知,较多地强调由外知以体验内知。

  后来的朱熹大致沿着程颐的理路,发展为纯粹的理学。所谓的“程朱理学”,实际上主要指的是程颐和朱熹的理学。当时有许多人追随二程学习,尤其是程颐弟子很多,主要有谢良佐、游酢、吕大忠、吕大临、吕大均、侯仲良、刘立之、朱光庭、邵伯温、苏昺等(其中三吕与苏昺原为关学学者),形成了著名的洛学学派,为南宋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建立其庞大的思想体系奠定了基础。

  此外,二程将易学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伊川易传》为义理易学诠释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程氏易传》是伊川易学的精华,它继承了王弼义理派易学传统,将儒家解《易》推阐发挥到极致,可以说是集义理派著作之大成,并对朱熹易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果说王弼易学是魏晋玄学、易学兴起的重要标志,那么,程氏易学则实现了由王弼易学道家化、玄学化的义理向儒家义理的转变。

主要成就

  程颢的主要成就是他的理学主张。程颢与其弟程颐同为宋代理学的主要奠基者,世称“二程”。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

  要“存天理”,必须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穷理,逐日认识事物之理,积累多了,就能豁然贯通。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内形成像君臣之间的关系,流毒颇深。究其内涵:

  一、“理”是宇宙的终极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存在。“万物皆只有一个天理”。

  二、“天理”又是封建道德原则及封建等级制度的总称。“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乎天地之间”。

  三、“天理”也具有自然特性及发展变化规律的意义。“天下物皆可以照理,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

  因二程兄弟长期讲学于洛阳,故世称其学派为“洛学”,二程在哲学上发挥了孟子至周敦颐的心性命理之学,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唯心主义理学体系。二程在学术上所提出的最重要的命题是“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他们认为阳阴二气和五行只是“理”或“天理”创生万物的材料。从二程开始,“理”或“天理”被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使用,亦即被作为世界的本体,而且人类社会的等级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规范,也都是“天理”在人间社会的具体表现形态,“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河南程氏遗书》五)

  二程的人性论祖述思孟学派的性善论,但二程的人性论在性善论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深化了,回答了性为什么至善,为什么会产生恶的因素等一系列问题。二程认为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区别,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体现,未受任何损害和扭曲,因而是至善无疵的;后者则是气化而生的,不可避免地受到“气”的侵蚀,产生弊端,因而具有恶的因素。

  二程认为,性的本然状态,由于是“天理”在人身上的折射,因而是至善的,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天理”的本质特征,恶则表现为人的不合节度的欲望、情感,二程称之为“人欲”或“私欲”.,“人欲”是“天理”的对立面,二者具有不相容性,“天理”盛则“人欲”灭,“人欲”盛则“天理”衰。由此可见宋代理学家所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这一命题,实际上是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不容全盘否定。


参考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