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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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法》拼音:jīng fǎ),中国战国时期黄老学派的著作。1973年12月湖南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乙本,卷前有《经法》、《十六经》、《称》、《道原》4篇古佚书,整理出版时,合称《经法》。佚书为墨写隶书,抄写年代约在公元前205~前195年间。其中《十六经》记载黄帝与臣下的问答,是托黄帝之言。《十六经》又同《老子》抄在一起,是为黄老合卷。黄老之学盛行于西汉前期,但这派的著作大都佚失,《经法》的发现填补了这个环节,对研究战国到秦汉之际的哲学史有着重要的价值。

  《经法》等4篇是战国中晚期的作品。《十六经·五政》说:“今天下大争,时至矣。”它把黄帝描绘成一个统一天下的首领,主张用战争来结束分裂割据的局面,达到“兼有天下”的目的。

  《道原》认为道是未有天地以前的太虚浑沌状态,道是无所不包的。它是天地万物的本原,又是万事万物的总规律。除了这个总规律之外,各种具体事物又各有它不同的规律,叫做“理。”而“法”是治理社会的各种标准和原则,是由道派生的。《经法》说:“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它主张以法治国,刑、德并用,但应先德后刑。认为统治者要赋敛有度,节用民力,才能使民富国强。

  《经法》包含着朴素的辩证法思想。《经法·四度》说:“极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理也。”它认为物极必反,盛极必衰,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共同的规律。《称》和《十六经》具体阐述了朴素辩证法的矛盾观。《称》提出,“凡论必以阴阳明大义”,认为客观事物无不具有阴阳对立的两个方面。《十六经》进一步的提出,“两相养,时相成”,阴阳备于一物,故“化变乃生”。并提出了矛盾转化过程中以柔克刚的“守雌节”思想。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