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民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胡汉民

  胡汉民汉语拼音:Hu Hanmin;1879-12-09~1936-05-12),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元老、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院长。字展堂。生于广东番禺(今属广州),卒于广州。1902年赴日留学。1905年在东京加入同盟会,任评议部议员、《民报》编辑,多次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反清武装起义。

  武昌起义后,先后任广东都督、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秘书长等职。1914年在日本参与组建中华革命党。1917年任孙中山广州护法军政府交通部长。五四运动后,与朱执信等人在上海创办《建设》杂志,支持学生爱国运动和新文化运动

  1924年1月,出席国民党一大,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孙中山逝世后,约集孙科等人商议反共对策,诋毁坚持国共合作的廖仲恺,一度成为“刺廖”案的重大嫌疑人。1927年4月,出任南京国民政府中央政治会议主席、立法院院长等要职,助蒋介石巩固政权。1931年2月,因制定“约法”问题与蒋严重对立,被蒋软禁于南京。获释后与邹鲁等人组织“新国民党”,宣言以“抗日、反蒋、剿共”为宗旨。1935年12月,举国要求“团结御侮”,经蒋介石授意,被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推为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