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文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藏文( Tibetan writing),中国藏族使用的拼音文字。主要通行于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的藏族聚居区。此外,在不丹、尼泊尔和印度等国的藏族中也使用。

藏文创始于7世纪前后,由30个辅音字母和4个元音符号组成。辅音字母依其在音节中的位置和作用分为“基字”、“上加字”、“下加字”、“前加字”、“后加字”和“再后加字”。前4种字母表示辅音声母,后两种字母表示辅音韵尾。元音符号不单用,必须加在辅音字母的上方或下方。其中表示元音i、e、o的符号加在字母上方,表示元音u的符号加在字母下方。元音a不用符号表示。由于历史音变,现在正字中有的字母已不发音。

藏文自左向右横行书写,部分复合声母采用字母上下叠写的方法表示。词不分写,音节之间用一小点隔开。短语和句子结尾用一条垂直线表示,章节段落结尾用双垂直线表示,全文或全书结尾用四条垂直线表示。另有专门符号用于篇章书首。字体分“有头字”和“无头字”两大类。前者主要用于印刷,后者主要用于书写。手写体分“粗通”、“粗仁”、“珠杂”等多种形式。最流行的草书称“秋”,形体与印刷体相差甚大。

藏文读音常因地域不同而不完全一样,但各地的正字法是统一的。这套正字法大体反映了藏文创制时代的藏语语音面貌。历史上藏文曾有过几次变革。影响较大的一次是9世纪初一批佛经译师们在当政者的支持下从事的文字厘定工作。现行藏文就是这次改革后规范定型的。早期文献多属金石铭刻、木简、手卷一类,内容以会盟祭祀、记功述德、历史文书和佛教经典居多。如《长庆会盟碑》即建于唐长庆三年(823)。此外,还有敦煌石窟的大批藏文手卷以及敦煌、新疆出土的藏文竹木简牍等。在创制藏文的同时,就开始了藏文的翻译工作。至元代已纂成闻名于世的“甘珠尔”和“丹珠尔”两大佛学丛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铅印了大批传统作品,还用藏文出版了大量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书籍。

藏文1.jpg

藏文乌金体手抄文献(西藏博物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