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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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英语:administrative decision),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规等,在其职权范围内针对具体事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命令、指示、处理决定、裁决等发生法律效力文件的总称,是日常生活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常用统称。

从内容上,行政决定可分为:①授益性的行政决定,如核发行政许可、给予救济金或补助金的决定等。②免除义务的决定,如免除纳税义务、免于行政处罚或处分的决定等。③“不利”性行政决定,又可分为制裁性的决定(如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分决定)和征收性的决定(如征收、调用物资、人力等的决定),还包括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如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决定等)。④行政裁决决定,如依申请对双方的侵权纠纷所作的赔偿裁决决定等。⑤其他具体性的行政决定,如人事任免决定等。广义行政决定,除了包括以上针对特定事项或特定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外,还包括某些以决定之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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