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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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英语:administrative reward),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予奖励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目的是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行政奖励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而不是一般的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行政奖励是一种法定奖励,奖励的内容、条件、方式、程序等都应由法律法规规定。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二者经常合并采用。此外,还须坚持公正、平等原则,做到机会均等,程序民主公开。有些奖励仅授予行政系统内部,有些则授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但一般常为某一行业或系统的奖励。行政奖励的形式很多,主要有通报表扬、记功、发给奖金或奖品、晋职、晋级、通令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一般要经过提出、审批、公布并经群众评议、授奖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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