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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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劳动英语:hired labour),出卖劳动力给资本家的无产者的劳动。无产者摆脱了封建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权出卖劳动力,却又被剥夺了生产资料,只有出卖劳动力才能生存。单从劳动力市场上的现象看,劳动力买卖如同其他商品买卖一样,是双方自愿的等价交换:劳动一天,得一天的工资。K.马克思第一次揭露,资本家买的不是一天的劳动,而是一天的劳动力。劳动力的价值等于用来维持劳动力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资本家按照这个价值买得劳动力后,总是要迫使工人在创造出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也许只需要半天时间)之后,继续劳动,为他创造更多的价值,即剩余价值,由他无偿占取。这种剥削方式比奴隶制和封建制更隐蔽,更具有欺骗性。奴隶像牲畜一样,在皮鞭驱赶下为奴隶主劳动。农奴服劳役、交地租,明明白白表现为无偿劳动。资本主义的工资却似乎是工人全部劳动的报酬。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彻底揭穿了这个假象,成为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精神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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