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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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尔问题( Ruhr Problem),1923年因法国比利时军队占领德国鲁尔区所激化的国际争端。又称鲁尔危机。

起因

按照《凡尔赛和约》,德国必须承担战争责任,赔偿协约国在战争中的损失。但协约国在签订和约时没有就德国赔偿总数取得一致意见,和约决定设立协约国赔偿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在1921年5月1日以前核算德国政府应赔偿总数。在此之前,德国应先偿付200亿金马克,以现金和实物支付。法国在赔偿委员会中起支配作用。1921年1月28日,赔偿委员会要求德国赔偿总数2 260亿金马克,为德国政府所拒绝。协约国对德国进行国际制裁,占领莱茵河右岸杜塞尔多夫等城镇。4月27日,赔偿委员会把赔偿总数减为1 320亿金马克。

德国政府勉强接受,但在支付1921年20亿金马克赔款后,表示财政困难,请求延期支付1922年后的赔偿。英国从其传统的欧洲均势政策和经济利益出发,不愿过分削弱德国,力图减轻它的赔偿义务,建议德国赔偿总数减为500亿金马克,延缓4年偿付。法国、比利时和意大利反对缩减德国赔偿总数,只同意延缓偿付期两年;并要求在此期间,德国负担占领军费用,向协约国提交“生产抵押品”,否则,协约国有权占领鲁尔区。

1922年底,赔偿委员会宣布,德国没有履行该年度的木材交付义务。1923年1月2日,法国在备忘录中指出,赔偿委员会要求德国在1922年头11个月里向法国和卢森堡交付总共1 386万多吨煤,德国实际上只交付1 170万吨。9日,赔偿委员会不顾英国的反对,宣布德国没有完全履行煤的交付义务。

过程

1923年1月11日,法国和比利时分别以相同内容的照会通知德国政府:“鉴于德国没有及时交付木材和煤,因此决定派一个技术专家委员会进入鲁尔区,监督煤业辛迪加生产,保证德国能履行支付赔偿义务。”同日,法、比军队首先占领鲁尔煤区中心埃森,接着占领波鸿和多特蒙德,最后占领了几乎整个鲁尔煤区。

德国总理W.C.J.库诺(1876~1933)下令消极抵抗,宣布不同法、比占领当局合作,召回驻巴黎大使和驻布鲁塞尔公使,停止向法国和比利时支付一切赔偿。占领区的矿工和铁路工人开展罢工或怠工斗争,所有经德国到法、比的铁路和水路交通陷于瘫痪。法、比占领当局采取强制措施,控制煤炭的管理、生产和分配,禁止占领区输出商品,征收煤税和其他关税。对所有参加消极抵抗的德国人,包括他们的家属,进行逮捕、监禁、罚款、驱逐出境以至处死。

5月2日,德国政府照会协约国和美国政府,强调在恢复鲁尔区和莱茵兰地区的正常状态以前,德国将继续进行消极抵抗。照会建议,德国赔偿总数为300亿金马克,其中部分赔款用国际贷款支付。法国认为德国建议毫无实质性内容,英国对德国建议也感到失望。此后整个夏天,尽管英国从中斡旋,法国始终拒绝进行谈判。

德国由于丧失鲁尔重工业区,以及对占领区的巨额津贴,财政经济越加困难,马克币值暴跌。1923年6月中旬,10万马克兑换1美元,8月8日跌为500万马克兑换1美元。库诺政府面对内外危机,于8月12日辞职。G.施特莱斯曼继任总理后,改革财政和货币,镇压工人革命,宣布从9月26日起停止消极抵抗。他几次要求同法国政府直接谈判,均为法国所拒绝,于是支持煤业辛迪加同国际工矿管制代表团、法比鲁尔区管制委员会进行谈判。

11月23日,双方签订协定,规定:煤业辛迪加重新开始向协约国交付煤和焦炭,作为德国实物赔偿,法国和比利时得到煤炭总产量的18%,焦炭总产量的35%;从10月1日起所开采的煤归煤业辛迪加所有,每出售一吨煤,向协约国交纳10法郎税款。法国通过这一协定,达到了强取德国“生产抵押品”的目的,对德国赔偿问题态度有所缓和,鲁尔危机接近尾声。

11月30日,赔偿委员会委任两个专家委员会讨论解决德国赔偿问题。其中第一专家委员会1924年4月9日的报告(通称道威斯计划)为出席伦敦会议(1924年7月16日至8月16日)的协约国和德国政府所接受,暂时解决了德国赔偿问题。8月16日,法国、比利时与德国达成协议,从9月1日开始实施道威斯计划的一年内,法国和比利时军队撤离鲁尔等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