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阶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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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阶逻辑,是使用于数学哲学语言学电脑科学中的一种形式系统,也可以称为:一阶断言演算低阶断言演算量化理论谓词逻辑。一阶逻辑和命题逻辑的不同之处在于,一阶逻辑包含量词

高阶逻辑和一阶逻辑不同之处在于,高阶逻辑的断言符号可以有断言符号或函数符号当做引数,且容许断言量词或函数量词。在一阶逻辑的语义中,断言被解释为关系。而高阶逻辑的语义里,断言则会被解释为集合的集合。

在通常的语义下,一阶逻辑是可靠(所有可证的叙述皆为真)且完备(所有为真的叙述皆可证)。虽然一阶逻辑的逻辑归结只是半可判定性的,但还是有许多用于一阶逻辑上的自动定理证明。一阶逻辑也符合一些使其能通过证明论分析的元逻辑定理,如勒文海姆–斯科伦定理紧致性定理

一阶逻辑是数学基础中很重要的一部份。许多常见的公理系统,如一阶皮亚诺公理冯诺伊曼-博内斯-哥德尔集合论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都是一阶理论。然而一阶逻辑不能控制其无穷模型的基数大小,因根据勒文海姆–斯科伦定理康托尔定理,可以构造出一种"病态"集合论模型,使整个模型可数,但模型内却会觉得自己有“不可数集”。类似地,可以证明实数系的普通一阶理论既有可数模型又有不可数模型。这类的悖论被称为斯科伦悖论。但一阶的直觉主义逻辑里,勒文海姆–斯科伦定理不可证明,故不会有以上之现象。

简介

在命题逻辑里,“苏格拉底是哲学家”、“柏拉图是哲学家”只能简单标记为 pq

而一阶逻辑先将符号 Phil(x) 解释为 “ x 是哲学家”,然后以 s 代表苏格拉底;b 代表柏拉图,则 Phil(s) 对应到 p ; Phil(b) 对应到 q 。也就是赋予断言符号“Phil(x) ”语意的解释,而这个解释预设一个“所有人类的群体”(也就是语义解释的论域),将变数 x 解释为自群体取出来的某人。

其实断言符号可以包含一个以上的变数,像是把 Cp(x,y) 解释为“xy是夫妻”,这样

Cp(s,y)

就解释成“苏格拉底和y是夫妻”。

一阶逻辑和命题逻辑相同,断言符号和变数还能与逻辑符号组成更复杂的叙述:如将断言符号 Schol(x) 解释为 x 为学者。则“若x为哲学家,则x为学者”可表示为

Phil ( x ) ⇒ Schol ( x )

而“对所有x,若x为哲学家,则x为学者”则记为

x ( Phil ( x ) ⇒ Schol ( x ) )

也就是自左方开始阅读,以 ∀ x 代表“对所有x”;将之理解为“对所有的x, ∀ x 右方的叙述为真。”而 ∀ x 这个符号称为 x全称量词

直观上还会有“若所有x是哲学家,那x的长子也会是哲学家”这样"合理"的叙述,为此将 Son(x) 解释为 “x的长子”,那这段"合理"叙述可记为

x Phil ( x ) ⇒ Phil [ Son ( x ) ]

这种解释为成与 x 有唯一对应的那个对象的符号,称为函数符号。而事实上这段直观为真的叙述,经过适当的扩展以后就是一阶逻辑其中的一条公理

而对于“有x是哲学家”,则引入另一种量词表记为:

x ( Phil ( x ) )

自左方开始阅读,以 ∃ x 代表“存在x”;也就是解释为“有x使 ∃ x 右方的叙述为真”。而 ∃ x 被称为 x存在量词。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一起被简称为量词

而直观上,“并非所有x不是哲学家”,和“有x是哲学家”是等价的;且“不存在x不是学者”也跟“所有的x是学者”在直观上也是等价的。所以只要有“否定”这个逻辑概念,那一阶逻辑就能以全称量词为基础,作以下的符号定义( ¬ 解释为 “否定”, 而 A 代表一段"叙述"):

x A := ¬ [ ∀ x ( ¬ A ) ]

而将存在量词定义为全称量词的衍伸。

形式理论

一阶逻辑的形式理论可分成几个部份:

  1. 语法:决定哪些符号组合是合式公式。(直观上的"语法无误的叙述")
  2. 推理规则:由合式公式符号组合出新合式公式的规则(直观上的"推理")
  3. 公理:一套合式公式(直观上的基本假设)

标准语义

一阶逻辑的标准语义源于波兰逻辑学家Alfred Tarski所著On the Concept of Truth in Formal Languages。根据上面语法一节,公式是由原子公式递回地添加逻辑连结词而来的,而原子公式是由断言符号与项所构成的。所以要检验一条公式在特定的论域下正不正确,就要规定项的取值,然后检验这样的取值会不会落在断言符号所对应的关系里。由此延伸出所有公式的"真假值"。

也就是一套一阶逻辑的语义解释,要包含

  1. 变数取值的论域
  2. 如何解释函数符号(为论域中的某个函数)与常数符号(为论域中的某特定元素),以便从特定的变数取值得出项的取值。
  3. 如何将断言符号与论域里的某关系做对应。

通常一套解释方法(简称为解释)会以代号 M 表示。

一阶逻辑的元定理

下面列出了一些重要的元逻辑定理。

  1. 不像命题演算,一阶逻辑是不可判定性的。对于任意的公式P,可以证实没有判定过程,判定P是否有效,(参见停机问题)。(结论独立的来自于邱奇图灵。)
  2. 有效性的判定问题是半可判定的。按哥德尔完备性定理所展示的,对于任何有效的公式P, P是可证明的。
  3. 一元断言逻辑(就是说,断言只有一个参数的断言逻辑)是可判定的。

转换自然语言到一阶逻辑

用自然语言表达的概念必须在一阶逻辑(FOL)可以为为其效力之前必须被转换到FOL,而在这种转换中可能有一些潜在的缺陷。在FOL中,<math>p \lor q</math>意味着“要么p要么q要么二者”,就是说它是“包容性”的。在英语中,单词“or”有时是包容性的(比如,“加牛奶或糖?”),有时是排斥性的(比如,“喝咖啡或茶?”,通常意味着取其中一个或另一个但非二者)。类似的,英语单词“some”可以意味着“至少一个,可能全部”,有时意味着“不是全部,可能没有”。英语单词“and”有时要按“or”转换(比如,“男人和女人可以申请”)。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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