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崛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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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崛起,指促进中国中部经济区——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山西6省共同崛起的一项中国中央政策,2004年3月5日首先由温家宝总理提出。

中部六省包括华中地区三省、华东地区两省以及华北地区的山西省。

历史背景

中国东部地区在中国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率先发展起来,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等高度发达的城市群和经济增长极。之后,中共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由于中部地区长期未能得到国家的关注,其经济发展严重滞后。

中国中部地区由于其地理位置处于内陆之前沿海之内,加上基础建设设施较为薄弱,成为了中国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

为了解决此问题,于2004年3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计划。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中部地区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三基地、一枢纽”的定位,标志着中部崛起战略进入实施阶段。

发展重点

中部崛起计划首次施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这期间的发展重点为依托现有基础,提升产业层次,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在发挥承“”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建设,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支持山西、河南、安徽加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发展坑口电站和煤电联营。加快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优势产业的结构调整,形成精品原材料基地。支持发展矿山机械汽车农业机械机车车辆、输变电设备等装备制造业以及软件光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技术产业。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建设干线铁路公路、内河港口、区域性机场。加强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体系。

城市群比较

中部六省都提出了城市群发展战。其中以武汉为中心的武汉城市圈、以郑州等市为主的中原城市群和以长沙、株洲、湘潭为主的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最引人注目,以合肥、芜湖为核心的皖江城市带则整体加入长三角城市群,不过比起沿海城市,中部城市发展的较为不均衡。

进程

  • 2006年4月15日,中部崛起的纲领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正式出台。
  • 2006年10月,首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长沙举行。中部六省进行了大规模的对外招商。
  • 2009年9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