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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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 像

  商鞅汉语拼音:Shang Yang;约公元前390-前338年),战国中期政治家、思想家。出身卫国君远支宗族,故称卫鞅公孙鞅。“少好刑名之学”,曾在魏国做过小官,熟悉李悝吴起等人的变法理论和实践。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下令求贤。商鞅携带李悝《法经》入秦,深得孝公信任,主持秦国变法,对旧的奴隶制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确立了新的封建制,使秦国迅速富强起来,跃居六国之上。他因功封于商(今陕西丹凤西),号商君,故人称商鞅。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秦惠王立,秦国的旧贵族诬告商鞅谋反,秦惠王将其车裂并灭其家。

  商鞅是先秦法家的主要代表,他以“重法”著称,在法家中自成一派。现存《商君书》(又称《商子》)是战国中、后期商鞅及其后学的代表作,是研究商鞅一派法律思想的主要依据。他提出“不法古,不修今”的口号,认为法律和制度都应跟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不能复古、保守;诸侯国君要想维持自己的统治,就必须富国强兵,实行“以力服人”的“法治”和“霸道”。由此,商鞅等提出了变法的政策和方法。其内容主要有:

  1. 奖励农战,使国富兵强。
  2. 主张“壹赏”、“壹刑”与“壹教”。“壹赏”即赏赐施于有功农战和告奸(揭发“犯罪分子”)的人,按军功大小给予爵位;“壹刑”即要求“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壹教”即取缔一切不符合法令、不利于农战的思想言论,实行文化专制。
  3. 认为推行“法治”,君主必须带头遵守,在行赏施罚上应公正无私;要信赏必罚,取信于民;要使君主的法令能够顺利推行,就必须“尊君”,使君主掌握独断一切的大权。实行“法治”必须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
  4. 主张以刑去刑,严刑峻法。

早年

  商鞅是卫国国君的后代,年轻时喜欢刑名法术之学,受李悝、吴起的影响很大。他向尸佼学习杂家学说,后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任中庶子。公叔痤病重时向魏惠王推荐商鞅,说:“商鞅年轻有才,可以担任国相治理国家”,又对魏惠王说:“主公如果不用商鞅,一定要杀掉他,不要让他投奔别国。”魏惠王认为公叔痤已经病入膏肓,语无伦次,于是皆不采纳。公叔痤转而让商鞅赶紧离开魏国,商鞅明白魏惠王不采纳公叔痤用他之言也不会采纳杀他之言,所以并没有立即离开魏国。

投奔秦国

  前362年,秦孝公继位。当时黄河和殽山以东的战国六雄已经形成,淮河、泗水之间有十多个小国。周王室势力衰微,诸侯间用武力相互征伐吞并。秦国地处偏僻的雍州,不参加中原各国诸侯的盟会,被诸侯们疏远,像夷狄一样对待。秦孝公继位后以恢复秦穆公时期的霸业为己任,在国内颁布了著名的求贤令,命国人、大臣献富国强兵之策。秦孝公在求贤令中指出:“秦国自秦厉共公之后接连几代不得安宁,国家内忧外患,魏国趁机夺取了祖先的河西之地。诸侯们疏远秦国,耻辱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宾客和群臣中谁能为秦国献出富国强兵之策,我便给予他高官、土地的赏赐。”

  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在国内发布求贤令,便携带李悝的《法经》投奔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见孝公。商鞅第一次用帝道游说秦孝公,孝公听后直打瞌睡并通过景监指责商鞅是个狂妄之徒,不可任用。五日后,商鞅再次会见秦孝公,用王道之术游说,孝公不能接受并再次通过景监责备商鞅。商鞅第三次会见秦孝公时用霸道之术游说,获得孝公的肯定但没有被采用,但商鞅此时已领会孝公心中的意图。最后商鞅见孝公时畅谈富国强兵之策,孝公听时十分入迷,膝盖不知不觉向商鞅挪动,二人畅谈数日毫无倦意。景监不得其解,向商鞅询问缘由。商鞅说秦孝公意图在当今争霸天下,所以对耗时太长才能取得成效的帝道、王道学说不感兴趣。

变法之争

  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所以犹豫不决。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商鞅劝秦孝公说:“行动犹豫不决,就不会搞出名堂,办事犹豫不决就不会成功。况且超出常人的行为,本来就会被世俗非议;有独道见解的人,一定会被一般人嘲笑。愚蠢的人事成之后都弄不明白,聪明的人事先就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不能和百姓谋划新事物的创始但可以和他们共享成功的欢乐。探讨最高道德的人不与世俗合流,成就大业的人不与一般人共谋。因此,圣人只要能够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成法;只要能够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甘龙反驳说:“圣人不改变民俗来教育民众,智者不改变已形成的法令来治理国家。顺应民风民俗教育民众,不费力就能成功;沿袭旧有制度来治理国家,官吏习惯而百姓安定。”商鞅说:“甘龙所说的,是世俗的说法。一般人安于旧有的习俗,而读书人拘泥于书本上的见闻。这两种人奉公守法还可以,但不能和他们谈论成法以外的改革。夏商周三朝礼制不同能统一天下,春秋五霸法制不一能各自称霸一方。聪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制约;贤能的人变更礼制,寻常的人被礼制约束。”杜挚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变法;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换旧制。仿效过去的法度没有过失,遵循已有的礼仪不会出现偏差。”商鞅说:“治理国家没有一成不变的办法,有利于国家发展就能不仿效过去的法度。商汤、周武王不沿袭过去的法度能够得天下,夏朝、商朝因遵循旧制而灭亡。反对旧法的人不能非议,而沿袭旧礼的人不值得赞扬。”秦孝公十分赞同商鞅的观点。

  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

第一次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商鞅颁行新法前为取信于民,派人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立即获得赏金十两。百姓们都感到很诧异,没有人去搬。后商鞅将赏金追加至五十两,终于有个人将木头搬到北门,果然获得赏金五十两。商鞅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史称“徙木立信”。

  商鞅的新法在秦国实行一年后,百姓到国都抱怨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此时正逢太子驷触犯新法,商鞅认为新法之所以不能顺利实行,是因为有贵族带头违反。因为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太子之傅公子虔,以黥刑处罚了太子之师公孙贾。后公子虔又触犯新法,被处劓刑。自此,秦国人就都遵守新法。商鞅的新法在秦国实行十年后,国内百姓都非常高兴。秦国人路不拾遗,山中没有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怯于私斗,乡村、城镇秩序安定。百姓之中有当初说新法不方便现今说方便的,商鞅指责他们是扰乱教化之民,将他们全部迁往边疆,此后百姓之中再无人敢议论新法。

  经过第一次变法后,秦国国力开始强大。前358年,秦国在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以西)击败韩国的军队。前357年,楚宣王派右尹黑来迎娶秦孝公的女儿,与秦国联姻。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今陕西省澄城县东)会盟,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局面。

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经过第二次变法后,秦国国力更加强大。周显王派使臣赐予秦孝公霸主的称号,诸侯各国都派使者前来祝贺。前348年,韩昭侯亲自前往秦国,与秦孝公签订停战盟约。前342年,秦孝公派太子驷率领西戎九十二国朝见周显王,显示了秦国西方霸主的地位。

赵良的劝告

  商鞅在秦国执政二十一年,很多贵族宗室都怨恨他。赵良通过孟兰皋去见商鞅,商鞅对他说:“当初秦国的习俗和戎狄一样,父子不分开,男女老少同居一室。如今我改变了秦国的教化,使他们男女有别,分居而住。我征调士卒大造宫廷城阙,把秦国营建的像鲁国、卫国一样。您看我治理秦国,与五羖大夫百里奚比,谁更有才干?”赵良说:“那五羖大夫,是楚国偏僻的乡下人,他听说秦穆公贤明,就想当面去拜见却苦于没有路费,就把自己卖给秦国人,穿着粗布短衣给人家喂牛。秦穆公知道这件事后把他提拔起来,凌驾于万人之上,秦国没有人不满意。他出任秦相期间,向东讨伐过郑国,三次拥立晋国的国君,一次出兵救晋;他在秦国境内施行德化,巴国前来纳贡;他施德政于诸侯,四方少数民族前来朝见,由余听说后,不远万里赶来敲门投奔。五羖大夫出任秦相,劳累不坐车,酷暑炎热不打伞,走遍国中不用随从的车辆,不带武装防卫,他的功名永载史册,他的德行施教于后代。五羖大夫死时,秦国不论男女都痛哭流涕,连小孩子也不唱歌谣,正在舂米的人也因悲哀而不发出相应的呼声,这就是五羖大夫的德行啊。如今您能够见到秦君,靠的是秦君宠臣景监的推荐介绍,这就谈不上什么名声了。身为秦国国相不为百姓造福而大规模地营建宫阙,这就谈不上为国家建立功业了。惩治太子的师傅,用严刑酷法残害百姓,这是积累怨恨、聚积祸患啊。教化百姓比命令百姓更深入人心,百姓模仿君臣的行为比命令百姓更为迅速。如今您却违情背理地建立权威、变更法度,这不是对百姓施行教化啊。您又在封地南面称君,天天用新法来逼迫秦国的贵族子弟。公子虔闭门不出已经八年了,您又杀死祝欢,用黥刑处罚公孙贾。这几件事,都不是得人心的。您一出门,后边就跟着数以十计的战车,车上都是顶盔贯甲、身强力壮、持矛操戟的贴身警卫,您离开这些警卫肯定不敢自己出门。您的处境就好比早晨的露水,面临很快消亡的危险。您还打算要延长自己的寿命吗?那为什么不把封地交还给秦国,到偏僻荒远的地方浇园自耕;劝秦君重用那些隐居山林的贤才,赡养老人,抚育孤儿,使父兄相互敬重;依功序爵,尊崇有德之士,这样才可以稍保平安。您还要贪图封地的富有,以独揽秦国的国政为宠幸,聚集百姓的怨恨,秦君一旦舍弃宾客而不能当朝,秦国想要拘捕您的人还能少吗?您丧身的日子就会像抬起脚来那样迅速地到来。”但商鞅最终没有听从赵良的劝告。

身亡

  前338年,秦孝公病危,《战国策》记载秦孝公想传位于商鞅,商鞅推辞不接受。同年,秦孝公去世,其子秦惠文君继位。商鞅想要告老退休,有人向秦惠文君说:“大臣功高盖主就会危害国家社稷,对身边的人过于亲近就会惹来杀身之祸。现如今秦国的男女老幼只知道商鞅的新法,而不知道君上您。况且君上您与商鞅有仇,愿君上早下决断。”公子虔等人也告发商鞅谋反,秦惠文君于是派人捉拿商鞅。商鞅逃至边关,晚上想住宿旅店,因未带身份证件,店主不知道是商鞅本人,害怕新法连坐而不敢留宿。商鞅感叹到:“制定的新法竟然遗害到了这种地步”,这就是成语“作法自毙”的来历。

  商鞅带领亲属及手下随从逃亡至魏国,魏将穰疵怨恨商鞅用欺骗的手段俘虏公子卬、击败魏军,将其驱逐回秦国。商鞅回秦后被迫潜回封地,发动邑兵攻打郑县(今陕西省华县)。秦惠文君派兵攻打,商鞅战败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秦惠文君同时下令诛灭商鞅全族。商鞅死后,他所推行的新法并没有被废除,而是一直影响着秦国乃至以后的秦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