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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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语拼音lǐ kuī),(?~约前395),中国战国初期政治家,法学家。魏国人。他以魏文侯相(一说魏文侯师)的身分主持魏国的变法,进行了一系列发展封建制的改革。在经济上,他提出了“尽地力”的主张,要求充分利用土地多种各类农作物,并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和平衡粮价的“平籴法”,保护封建经济。在政治上,他主张打击贵族,扶植新兴地主阶级的势力,加强封建国君的权力。在法律上,他总结了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的立法经验,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以巩固新兴地主阶级在经济和政治上所取得的成果。魏国通过变法,终于成为战国初期最强大的一个诸侯国。李悝是先秦法家的开创者。他在变法中提出了“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的方针。这正是后来法家所奉行的法治原则。他所制定的《法经》也被其他诸侯国特别是秦国当作立法的蓝本。

简介

  李悝,又作李克。有的古书还作里克,或讹作李兑、季充。中山(今河北定州)人。曾受业于子夏,做过中山相和上地守。文侯时魏国能走上富强之路,李悝曾在农政、法制等方面作出很大贡献。

  魏文侯攻灭中山,封太子击(即魏武侯)为中山君,李克辅佐太子击治理中山,出任中山相。在治理中山过程中,要求各县县令呈报赋税应讲求实际,不能虚报,不听“窕言”,不受“窕货”。曾建议魏文侯“食有劳,禄有功,使有能,赏必行,罚必当”,“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并提出选拔相国的标准。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加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粮食,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于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汉书•食货志》录其农作规划,“一家五口,治田百亩,亩收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乃是全家衣食和解决病困以及赋敛等开支的根本。魏文侯任用李悝等推行改革,运用价格杠杆实施平籴与出粜,取有余以补不足,使农户不致轻易贫困破产。他的谋划付诸实施,社会面貌焕然一新,魏国于是富强。他还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现已失传。其言论见于《汉书•食货志》、《晋书•刑法志》等。《汉书•艺文志》著录《李子》三十二篇,已佚。《汉书•艺文志》著录《李克》七篇,已佚,有清马国翰辑本。

  司马迁《史记》卷74《荀卿传》:“魏有李悝,尽地力之教。”又卷129《货殖传》:“当魏文侯时,李克务尽地力。”又卷30《平淮书》:“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

  李悝以为“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还要“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赏罚分明,唯才是用,是战国时甚为流行的法家主张,当时不少国家因贯彻这些主张而走向富强。他还向魏文侯提出遴选任相的标准。

  在经济策略方面,“尽地力”是李悝的主要主张。他认为田地的收成和付出的劳动成正比,“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

  他还提出平籴法,认为粮贵对士民工商不利,谷贱则伤农,善治国者必须兼顾二者的利益。他指出五口之家的小农,治田百亩,正常年岁收获150石,粮价每石30钱,每年除衣食、疾病、租税和祭祀等开支外,还亏空450钱,这是农民贫困和不安心于田亩的原因,也导致了粮价的上涨。对此,他建议在大熟、中熟、小熟等丰收程度不同的年份,向农民收购余粮;遇到大饥、中饥和小饥等饥荒程度不同的年份,分别把在小熟、中熟、大熟之年所收购的粮食发放出去。平籴法通过“取有余以补不足”,使丰收之年与饥荒之岁的粮价都能保持平稳,不至于过低或过高,民众也不会因此而逃亡或流散,“行之魏国,国以富强。”后世的常平仓当渊源于此。

  《法经》的编订,是李悝在法律制度方面作出的重大贡献。春秋末年,晋、郑诸国作刑鼎或刑书,公布新的成文法。到战国,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新出现的成文法典更多。李悝所作《法经》,以刑法为主,分盗、贼、囚、捕、杂、具篇。《盗》律是关于侵犯财产的处治条文。按规定,即便是窥宫及拾遗,也要受膑、刖之刑。《贼》律是有关杀人、伤人罪孽深重的处治条文。《囚》、《捕》两篇是有关劾捕盗贼的条文。《杂》律内容较广。《具》律为总则和序例。《法经》产生后,魏国一直沿用,后由商鞅带往秦国。秦律、汉《九章律》及后世法律皆导源于此。

  《法经》早已不存,唯《晋书·刑法志》有简单记载。又董说七国考》中引录一条出自桓谭《新论》的关于《法经》内容的简述。这是我们今天了解《法经》的重要依据。但《新论》于南宋时已散佚,董说这条引文来源不明,因此这条佚文尚有疑点。

  李悝的著作著录于《汉书·艺文志》者有法家类《李子》32篇,儒家类《李克》7篇;又兵权谋家《李子》10篇,也可能是李悝所作。李悝的思想和治术都属于法家范畴,故其大多数作品被列入法家类。他和子夏学派有一定的关系,他的有些作品不免带有几分儒家色彩,《艺文志》将其列入儒家也不为无因。以上三种著作早已亡佚,只在魏晋或隋唐时尚有零简残篇传世,如《水经注》和《文选·魏都赋》注都引有《李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