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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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英语:Cardinal Number),集合大小数量概念的推广。又称势。集合论的基本概念之一。一个、两个、三个等都是有限基数,无限集合怎样比较大小,计算基数扩展的基数概念由G.康托尔最先提出。他指出两个集合A,B,如果存在一个从A到B的一个双射f:A→B,就称集合A,B的势相等。集A的基数是一切与A具有等势关系的集合的共同特性。但这个概念更像哲学定义。后来,G.弗雷格B.A.W.罗素分别把基数定义为与A等势的集合所组成的集。虽然这种定义简单明了,但却会产生悖论。康托尔悖论和罗素悖论就是由此而来的。

1928年,J.冯·诺伊曼建议用所有与A等势的序数中最小的一个作为A的基数。这种定义既符合康托尔当初提出基数的想法,又不会产生悖论,成为广为接受的定义。这样的序数称为初始序数。对于任意一个集合,它的初始序数必定存在且唯一。当一个集合是有限集时,它的基数是有限序数,称作有限基数;反之为超限基数。

军事

基数(英语:basic load),军队中某些物资配备、储备、消耗和补充时使用的一种计算单位。通常有弹药基数、油料基数、战救药材基数等。有的国家军队对装备维修器材的配套供应,也以基数为计算单位,称为维修器材基数。以基数为物资的计算单位,便于计算和保密,有利于各级指挥员掌握物资的使用和消耗情况。

基数一般分为单个装备基数和集团基数。单个装备基数,是为单枪、单炮、单车(机、舰、船)规定的基数。集团基数,是为某一单位、某一种装备或各种装备规定的基数。为某种武器规定一定数量的弹药,称为该武器的一个弹药基数。某一装备主、辅油箱(柜)可容纳的燃料油和按标准配发的附属油,称为该装备的一个油料基数。某一部队的全部列编装备按单位基数标准配备的弹药或油料,称为该部队的一个弹药或油料基数。某一部队、分队规定的供一定数量伤员一定时间使用的一定品种和数量的战救药材,称为该部队、分队的一个战救药材基数。

一个基数物资的标准数量(重量),称基数标准,简称基数量。它由军队最高领导机关统一规定,并以命令或指示颁发执行。不同国家军队对基数标准有不同的规定,一个国家军队在不同时期对同一物资的基数标准的规定也会有所不同。不同物资的基数标准,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弹药基数标准,根据国家的工业生产水平、武器的战术技术性能、部队的携运行能力和弹药消耗的一般规律确定。油料基数标准,根据部队各种装备的油箱(柜)容量(包括按标准配发的附属油箱)确定。战救药材基数标准,根据医学发展水平、国家医药生产能力和战伤的伤类、伤情的一般规律确定。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