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尔巴人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夏尔巴人汉语拼音:Xiaerba Ren;英语:Sherpa),“夏尔巴”(Sherpa)藏语意为“来自东方的人”,散居在喜马拉雅山两侧,主要居住在尼泊尔,少数散居于中国西藏自治区锡金印度不丹,语言为夏尔巴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使用藏文

中国的夏尔巴人主要居住在聂拉木县樟木沟、定结县陈塘沟、定日县绒辖乡。

夏尔巴人没有姓氏,只有名字,名字与藏族相似。但有种姓,同种姓不婚,一般也不与外族通婚。宗教信仰为藏传佛教,以萨迦派和噶举派为主,保留有较多的原始信仰。夏尔巴人忌食鱼、狗和小牛,由于受印度教影响,虽不忌牛肉,但从不主动屠宰牛。主食以玉米为主,讲究使用茴香、辣椒等调味料。


据考证,中国夏尔巴人的先人是党项羌族,他们建立过西夏王朝,被蒙古族灭亡后,其中一支迁徙至西康木雅地区,后忽必烈南征云南时,他们逃往后藏,一部则翻越喜马拉雅山到达尼泊尔索卢昆布高寒地区,在此繁衍生息,形成了今天的夏尔巴人。他们主要从事商贸、登山职业和畜牧业。在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社会文化、语言等诸方面与中国的夏尔巴人极为相似,实行试婚,直到有了孩子后才正式过门。为不使财产分散,兄弟俩共妻的情形普遍。这里流传着藏传佛教的宁玛派。

夏尔巴人社会的种姓制与尼泊尔种姓制,在过去是一脉相承的。据说樟木镇立新村的夏尔巴人,在当地居住已有260余年,他们的祖先是从尼泊尔夏尔孔布地区迁来的,也有人说是从四川甘孜迁来的。他们见面如果互相不认识,都要问一声姓(即种姓)什么,若是同种姓,就不能开玩笑,也不能通婚。过去夏尔巴人与藏族和其他民族也不通婚。可他们与异种姓的尼泊尔境内的夏尔巴人,则不受国籍和地域的限制,互相通婚。他们的婚姻形式有几种,一是男方请别人一起去女方家说亲、送酒、献哈达,女方家如果老少都同意,就请其吃饭,即可结婚。二是男方求婚时,女方父母同意,女方本人不同意,就采取抢婚的形式。三是男女双方同意,而女方父母不同意,就将女方抢到山上藏起来,再找女方父母求情,直至同意后才将女方领回家。结婚前,男方也有要向女方家行彩礼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