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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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英语:constitutionalism),有两种含义:①指体现有限政府或权力制约原则的立宪政体;②指对宪法所体现的民主人权法治原则的信奉和遵守。又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

宪政的本质是建立立宪政体,确保民主、法治、人权等宪法原则的实施。宪政包含以下内容:①宪政以宪法为基础,制定体现民主、人权、法治和权力制约等原则的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和基础。②充分实施宪法是实行宪政的基本形式。③民主、法治、人权和权力制约是宪政的根本原则。④宪政包括宪法制定、宪法实施、宪法保障和监督以及宪法解释和修改等制度。宪法制定是实行宪政的基本前提;宪法实施是实行宪政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宪法保障是各国宪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行宪政的基本保证;宪法监督是实行宪政最重要的制度保证;宪法解释是使宪法规范适应社会实际需要、确保宪法在不修改情况下持续运行的基本方式;宪法修改是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冲突、确保宪政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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