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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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立统一规律英语:Law of Unity of Opposites),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又称矛盾规律。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

  在哲学产生和发展的初期就已经有了关于对立面的斗争和转化的思想。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一切都是经过斗争产生的。中国古代儒家经典《易经》用阴和阳两种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近代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方式系统地表述了关于对立统一的思想,认为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马克思主义批判地改造和吸取了哲学史上特别是黑格尔的合理思想,深入地揭示和科学地论述了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相反的属性。对立面的同一即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的属性;对立面的斗争即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属性。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斗争是促成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的决定力量。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对事物内部基本力量的分析,并不否定事物内部两方面和多方面统一和斗争的关系。

  同一和斗争虽然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相反的属性,但它们在矛盾运动过程中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就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斗争的结果,可以使双方相互转化、相互过渡。同样,同一也总是以差别和对立方为前提的,没有离开斗争的同一。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联结,是矛盾运动、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本原因,但是它们各在其中具有不同的特殊地位,列宁指出:“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这是把斗争与统一相比较而言的,不是说斗争就没有相对性,统一就没有绝对性。

  列宁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主要表现在:

  1. 它揭示了事物“自己运动”的泉源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这就从根本上摒弃了那种求诸神秘的“第一次推动”去说明运动发展的唯心主义观点,把辩证法的发展学说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为科学地说明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特征,全面地揭示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提供了可能。
  2.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的普遍联系实际是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它体现着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即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之间的历史联系。
  3. 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及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质量互变规律所揭示的量和质、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实质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的运动及其相互交替都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运动引起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揭示的肯定和否定、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实质上也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否定之否定不过是事物由其内在矛盾所规定的“自己运动”的必然形式。唯物辩证法的所有范畴都体现着对立统一的关系。
  4. 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这一科学方法论的最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