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鲁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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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鲁士汉语拼音:Pulushi;英语:Prussia),作为政治地理概念,有3个含义:

  1. 中世纪波兰人日耳曼人统治普鲁士人的领土。
  2. 1701年德意志霍亨索伦家族统治的王国
  3. 1918年霍亨索伦王朝覆灭后设立的邦。

  普鲁士人属波罗的海民族,主要从事狩猎及畜牧业。13世纪被条顿骑士团征服,居民改奉基督教。1410年骑士团国家被波兰-立陶宛联军击败,在1466年的第二次托伦和约中把西部土地连同但泽和玛丽亚堡割让给波兰,东部仍属骑士团,但臣服于波兰。1525年4月,条顿骑士团末代首领、霍亨索伦家族的阿尔布雷希特宣布将骑士团国家改为世俗的普鲁士公国,自立为公爵。1618年,该公国因无男嗣被转让给霍亨索伦-勃兰登堡选侯。1660年勃兰登堡选侯通过《奥利瓦和约》,取得对普鲁士公国的主权,建立起勃兰登堡-普鲁士的专制政体的统治。

  1701年1月13日,普鲁士公国成为王国,勃兰登堡选侯腓特烈三世加冕为普鲁士国王,称腓特烈一世,普鲁士的发展进入新的时期。历任国王通过各种手段扩展自己的疆土。1720年,腓特烈·威廉一世(1713~1740年在位)从瑞典“购得”福尔波门,连同施泰丁(今什切青)、乌塞多姆、伏林等城。腓特烈二世在位时期,从奥地利手中夺取西里西亚东弗里斯兰。1772年,在第一次瓜分波兰中获得西普鲁士和内策行政区。18世纪普鲁士已成为欧洲军事强国和德意志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中心。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普鲁士国家的官僚组织、军事组织及普鲁士容克的政治统治均获得巩固。王室通过庞大的常备军和税收建立起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成为具有军国主义传统的容克阶级国家。

  法国大革命时期,腓特烈·威廉二世(1786~1797年在位)继其叔父腓特烈二世当政。1792年参加反法战争失利,把莱茵河左岸的土地割给法国,自己则从第二、第三次瓜分波兰中掠得但泽、托伦、南普鲁士和新东普鲁士。1797年其子腓特烈·威廉三世(1797~1840年在位)继承王位。1803年普鲁士得到希尔德斯海姆和帕德博恩教区、明斯特教区的一部分地方、库尔美因茨的艾希斯费尔德、爱尔福特及米尔豪森、诺德豪森等地。1806年占领汉诺威后,成为统治北德意志的大国。但在1806年的耶拿战役中遭到惨败,丧失领土的一半,被迫进行资产阶级改革。

  1815年维也纳会议后,普鲁士恢复军事强国地位,收回了失去的绝大部分领土,1822年已拥有8个省,普鲁士疆域自东欧延伸至德意志中部和西部,占有最重要的工业区和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为其统一德意志奠定了经济基础。

  1815年后的普鲁士,一方面政治上出现反动的封建复辟;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开始工业革命,经过改革,农业也逐渐过渡到资本主义地产制。普鲁士成为德意志资本主义经济最发达的邦。

  1840年后,普鲁士的资产阶级形成反封建的反对派,开展要求“统一与自由”的民族运动;无产阶级开始登上政治舞台,1844年爆发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普鲁士成为德意志革命的中心。在德国1848年革命中,资产阶级本来有可能通过革命道路解决德意志的统一问题,但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和妥协,革命最终失败。德意志的统一在普鲁士容克政治家O.von俾斯麦领导下,通过王朝战争最后完成。1870~1871年的普法战争确立了普鲁士在德意志帝国内的领导地位。1871年成立的德意志帝国实际是普鲁士的扩大。普鲁士邦占有帝国领土的2/3、人口的3/5,在帝国中起决定性作用。

  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战败,帝国解体,普鲁士成为魏玛共和国的一个邦。A.希特勒攫取政权后,废除普鲁士邦宪法,解散其立法机关邦议会。普鲁士实际上已经不再是一个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普鲁士北部并入苏联,东部地区划归波兰,剩余部分为苏、英、法三国占领区分割。1947年3月1日,盟军管制委员会下令废除普鲁士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