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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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大钦(1510~1544),字敬夫,号东莆居士,海阳东莆山兜(今广东潮州金石仙三)人。生于正德五年(1510)。父亲林毅斋,是个清贫儒生,仅生大钦一人。少时聪颖,喜欢读书。12岁时,曾随父上潮州城,在书店看到苏洵的《嘉祐集》,阅后爱不释手,要其父亲购回细读。后又熟读苏轼苏辙文章,并加以融会贯通,故下笔气势磅礴,酷似三苏。18岁时,父亲去世,家计更加拮据。他一边在村塾教书维持一家生活,一边挤时间刻苦读书。

  明嘉靖十年(1531)大钦以秀才身份参加由提学主持的科考。提学很重视他的文章,把他推荐给巡按御史吴麟,重试他论《李纲十事》。大钦在策论中,以“有臣无君”为中心论点,引用大量史实,纵论当时的敌我形势,肯定建炎之初天下事的大有可为,指出宋高宗“崇任奸回,贼害勋良”的罪责。崇论闳议,证例充实,文情慷慨激昂,读来忠愤感发。吴麟赞叹地说:“此苏公笔墨,必大魁天下。”同年秋大钦到广州参加乡试,以第六名录取为举人。

  嘉靖十一年(1532)二月,大钦上京赴试,被录取为第十二名进士。三月十五日,他又参加殿试,在一天之内写成近五千字的对策。这篇文章陈明“均田、择吏、去冗、省费、辟士、薄征、通利、禁奢”等八项救弊的施政方针,都是“根极政要之说,明切时务之论,”深得读卷官大学士张孚敬的赞赏,把大钦的卷子和已选定的另两份卷子送呈御览,评出“一甲赐进士及第”中的三个名次。嘉靖皇帝很喜欢林大钦的策论,钦点大钦为状元。

  大钦中状元后,被授予翰林院修撰(从六品),负责修史工作。几个月后,他把母亲接到京师奉养。嘉靖十二年(1533)下半年至十三年初,母亲因不习惯北方气候连病七八个月,是年秋天,他只好请假陪送母亲南归故里。嘉靖十四年(1534),他因母亲久病不愈,上表乞请侍养,得到恩准。辞官归家后,大钦一面进修,一面讲学。“结讲堂华岩山(今桑浦山李姑洞斜对面),与乡子弟讲贯六经,究性命之旨”;又与“海内贤士大夫时相寓书,言学问之意”。

  在家乡,大钦先为缺少住房的亲族营建居室,后才为自己建造府第。因财力不支,工程被推迟以至搁置。孝亲睦族之余,大钦也运用自己的影响,为地方办了一些好事。

  嘉靖十九年(1540)母逝,大钦哀伤过度,害了一场大病。嘉靖二十三年,林大钦把以往所作的诗歌355首汇集成册,并写了序言。翌年,大钦葬母于桑浦山之麓。不久病卒,年仅3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