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罗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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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罗汉果(永福罗汉果)

桂林罗汉果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特产,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桂林罗汉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桂林罗汉果保护范围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夏长冬短,四季分明且雨热基本同季,适宜罗汉果生长。桂林罗汉果果实椭圆形或近圆形,果实横径4.5厘米-6.5厘米,果面从基部至顶部具脉纹。鲜果果皮黄绿色,有黄色短柔毛,果瓤(中、内果皮)海绵状,黄白色;干果果皮黄绿色至黄褐色,有弹性,相碰有清脆音,果瓤(中、内果皮)海绵状,黄白色至黄棕色,纤维绒细,籽多呈扁圆形。气微,味甜。

2020年7月27日,桂林罗汉果入选中欧地理标志第二批保护名单。

另见:永福罗汉果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桂林罗汉果果实椭圆形或近圆形,果实横径4.5厘米-6.5厘米,果面从基部至顶部具脉纹。鲜果果皮黄绿色,有黄色短柔毛,果瓤(中、内果皮)海绵状,黄白色;干果果皮黄绿色至黄褐色,有弹性,相碰有清脆音,果瓤(中、内果皮)海绵状,黄白色至黄棕色,纤维绒细,籽多呈扁圆形。气微,味甜。

桂林罗汉果(永福罗汉果)

营养价值

桂林罗汉果浸出物含量≥34%,罗汉果皂苷V(C60H102O29)含量≥1.2%。

产地环境

土壤地貌

桂林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南岭山系的西南部,地貌特点是四周山地环绕,山地丘陵面积广大,地貌类型多样,可分为中山、低山、丘陵、岩溶石山和河谷平原五大类,其中中山、低山总面积大约占全市面积的50%左右。桂林罗汉果产区主要分布在中山、低山、丘陵及周边平原地带,土壤多为由砂岩、页岩、花岗岩形成的酸性红壤、黄壤或黑壤,土层深厚、肥沃,富含腐殖质,pH值在4.5-5.5之间,土壤地貌条件适宜罗汉果的生长。

水文

桂林市水量充裕,在流域上地跨长江与珠江两大流域。桂林罗汉果保护范围内水系发达,河流密布,境内河流主要有漓江、湘江、资江、寻江、洛清江5条江,另有总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千米的支流63条,多年平均径流量245.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深900毫米-1800毫米,年径流量约占广西的13.0%。全市多年平均总水量为403.81亿立方米,河流落差大,水能理论蕴藏量约270万千瓦,可开发量为107万千瓦。全市有水库396座,其中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24座、小(1)型水库107座、小(2)型水库262座;水库总库容21.35亿立方米,有效库容14.67亿立方米,总灌溉面积14.28万公顷。桂林市辖区内水质总体良好,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标准。

气候

桂林罗汉果保护范围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夏长冬短,四季分明且雨热基本同季。桂林全市历年平均气温为16.8℃-20.3℃,资源县最低,平乐县最高,市区年平均气温为19.1℃,气温季节变化明显。极端最高气温40.6℃,极端最低气温-8.4℃,年平均无霜期289天-338天,年平均降雨量1382.1毫米-1992.6毫米。4月-9月为桂林的汛期,其中5月-6月为降水高峰月(5月在该地月均雨量最多的有全州、兴安、灌阳、阳朔),7月-8月为降水次峰月。汛期降水要占全年降水的66%-74%。其中前汛期占汛期雨量的62%-69%,后汛期占31%-39%。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5%-82%。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238.9小时-1564.0小时,具备了罗汉果生长发育所需要特定的生态条件。

桂林罗汉果(永福罗汉果)(生长中)
桂林罗汉果(永福罗汉果)(生长中)

历史人文

桂林市永福县是罗汉果的起源地,历史上就有“罗汉果”之乡的美名。关于罗汉果最早的记载,是明朝崇祯十三年(1604年)永宁州(今属永福县)知州马光所撰《记略》。马光记述了寺中僧人以“果茶”招待。

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版的《永宁州志》中,将罗汉果增进入药石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原百寿县山林局给广西省府的报告中,介绍了自民国十四年(1925年)以来罗汉果的栽培、采摘、产量、出口贸易情况,还记录了罗汉果的人工栽培历史已有三百多年。

2017年,桂林罗汉果地理标志保护区域种植面积13333公顷,产量108730吨。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桂林罗汉果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桂林市阳朔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县(今荔浦市)、恭城县雁山区七星区临桂区共计14个县(区)131个乡镇。地域坐标为东经109°36′50″-111°29′30″,北纬24°15′23″-26°23′30″。

质量技术要求

特定生产方式

(1)园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

桂林罗汉果种植园宜选择海拔高度在200-800米之间的平地或背风向阳的东南坡向的缓坡地;4月温度能稳定在15℃以上,7-8月平均温度在28℃以下,短时最高温度不超过38℃,10月温度不低于15℃;多雾露与散射光,每天光照8小时为宜,6-8月日照充足;年降水量1800毫米左右,排灌方便;土层深厚肥沃,腐殖质丰富,疏松湿润,通气性良好,保水保肥能力强。不宜选用砂土、黏土和原种植茄科、葫芦科以及其他藤蔓作物的熟地。产地要远离工业“三废”等污染源,土壤环境、灌溉水质和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的要求。

(2)特定的品种

罗汉果【Siraitia grosvenorii(Swingle)C.Jeffrey】为该地特定品种,主栽品种为青皮果。

(3)生产过程管理

须选用长势好,色泽正常,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的种苗,种植时雌、雄株按100:3的比例搭配种植;主蔓上棚后,注意摘心整蔓,使二、三级侧蔓均匀分布于棚架上面,形成扇形骨架;人工授粉宜在晴天上午12:00时之前结束。桂林罗汉果生产过程严格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操作;施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并符合NY/T 496-2010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规定。在防治病虫时,把握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GB/T 8321.5-199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合理施用农药,严格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有三致(致畸性、致癌、致突变)和无“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号)的农药以及201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586号公告禁止使用的农药。灌溉和配制农药用天然降水、河水和井水,不使用有污染的水,确保罗汉果生产安全。据实地走访和查阅资料显示登记申请人曾对产区农业技术干部及种植户进行技术培训及现场指导,经随机实地走访,证实技术干部及种植户均已熟悉了质量技术规范,掌握标准化栽培和管理技术,并按要求进行生产与经营。

(4)产品收获及处理

果实一般在点花授粉后80-85天成熟,采收必须在果柄变为黄褐色、果皮转呈淡黄色、果实较富于弹性时进行,采收时用剪刀将果实剪下,把花柱和果柄剪平,轻拿轻放。搬运及运输过程,果实不能受压。

鲜果采回后,可根据果实大小、外型等性状进行分级,小心堆放于通风干爽的地方,让其自然后熟一段时间,一般10-15天左右。其间,每天需翻动果实一次。果实后熟后,果皮变成黄褐色,即可烘烤。烘烤采用“低—高—低”变温烘烤的方法,最高温度不超过75℃。

(5)生产记录要求

要做好生产全过程的记录,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的购销、使用记录、产品销售记录。记录要完整真实,并妥善保存。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1)安全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NY/T 694-2003 罗汉果标准,禁止使用来依法登记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推行标准化生产,切实保障桂林罗汉果质量安全。

(2)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符合国家包装卫生标准,包装的材料要洁净、结实、无污染、无异味,并加注“桂林罗汉果”字样。

(3)运输

装卸运输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挤压。运输车辆、工具等应清洁、卫生、无污染,不得与其它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4)贮存场所

贮存场所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混放。应选择避光、清洁、阴凉、干燥、无异味的环境进行储藏,并注意防霉、防鼠。

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等级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等级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桂林罗汉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的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