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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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也称为农民工外来工,指由农村流动到城市,主要从事修建、运输的农民。也指被动员参加修路、筑坝或帮助军队运输等工作的人。

“民工”是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前便出现的称谓,源自于九一八抗战时期中的民兵,被尊称为“民夫”、“民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平时期)改称为民工。早期民工工作时离土不离乡或短期离乡,而“农民工”称谓是由改革开放后,众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后出现,农民工长期在城市里工作、生活,“外来工”则带有地方色彩,由农民工所在地的本地人对他们的称谓。

名称

随时代改变,民工又被狭义地称为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外来工)、外地人,拥有着人数非常庞大、人员分布地广阔、民族众多、文化多样的群体无法准确被概括的现状,官方文件中指“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城市化建设”又称“流动人口”,农民工的身份地位介乎于在“农民”和“工人”两种“职业”身份和两种“阶级”身份的中间,其“公民”身份在城市里不被完整的确认,“宪法”及其它“法律”赋于公民的相关权利、公共服务和福利在农民工身上不被完整有效的保障。

  • 农民工:泛称所有在外打工的农村人。在中国大陆西南边境及东南沿海的城镇中,农民工尤以远在他乡的非本地人居多,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来自中国大陆中部及西部等较之华南而言相对贫困的地区。农民工通常简称民工,是对进城务工农民的称谓,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农民工人数已达2.6亿,拥有农业户口身份,由于中国大陆至今仍未废止二元户籍制度,理论上农民是应该无法自由重新选择户籍住地,在城市里没有非农业户籍,就不能分享所到城市的户籍市民拥有的福利,“农民工”成为这一制度之下特殊群体。
  • 外来工、外来务工人员、外地人: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工作的人。
  • 打工仔:香港、澳门、广东民间对民工的俗称,在广东的农民工来自全国各地,“打工”一词在全国流传至今被广泛应用,随着公有企业改制,工人的福利待遇向私有企业看齐,中国大陆“工人”地位的下降,打工成为一种阶级身份象征。

概观

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后,沿海地区出现“全民经商”的现象,“全民经商”带来了“全民打工”;经商者为了致富,打工者为了挣钱;农民工的廉价劳动力,成为中国大陆招商引资的优势;生产廉价商品,成为企业发展的竞争力。改革开放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从计划经济中解放出来后,在城市经济重新腾飞前夕开始大量涌入城市才渐渐出现的。从全国来看,最开始的农民工主要以从事建筑业为主,接着就是制造业和服务业。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工流动的规模在中国是史无前例的。流动迁徙的形式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跨地区流动,随着沿海地区工商业的重新开始快速发展和对人力资源的一定需求,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大量短期甚至长期迁移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这种人口流动也称为“民工潮”;另外一类流动则是农民就近流动到快速发展的本地城镇。

农民进城后,城市服务和管理模式滞后,出现偷窃、抢劫、黑社会等现象,1983年、1996年、2001年、2004年政府进行严打。农民工长期居住在城市里,工资收入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存在巨大差距,承受着贫富差距所带来的压力,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相对较差,受自身经济条件和工作条件制约,难以和家人生活在一起,不能照顾留在农村的老人和孩子(留守儿童),在城市里缺乏归属感。小孩在当地读高中不能在当地参加高考。所到城市的五险一金等市民享有的社会福利没有普遍覆盖农民工。大部份农民工属于未婚青年,为婚姻和恋爱问题担扰。部分农民工从事“小贩、乞讨、收破烂”和“偷窃、抢劫等活动”给当地人带来困扰,地方文化差异亦导致与当地人的关系处于紧张状态。农民工的迁移,使农村原有的社区被割裂,城市的社区遭到冲击,产生文化断裂和道德缺失现象。

他们普遍受教育水平较低,主要集中在中国大陆的私营企业、外资在华工厂、公有企业,在企业生产、加工、销售的一线区域从事体力劳动,行业包括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职业包括工厂工人、建筑工人、清洁工人、服务员售货员保姆保安小贩个体工商户、理发师、司机、流浪乞讨人员等等,可能居住在工厂宿舍或在城市与农村相结合的城中村,或者就租住在十平方米左右的“单房”等。

中国大陆工会制度无助维护基层职工权益,中国大陆的企业普遍不同程度违反《劳动法》。他们往往是城市被雇佣者中工作条件相对最差、环境最苦、收入最低的群体;他们是贫富巨大差距的其中一类压力承受者,和城镇居民一样可能面对通货膨胀、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压力,同时也是中国大陆产业工人中人数最大的群体。众多的青中年农民工进入城市,农村产生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其中大部份农民工跨省外出打工,脱离农村原有的生活社区。文化差异、城市制度差异和思想观念差异,可能令到他们很难融入城市新的社区,遇到法律纠纷,生活矛盾,感情问题等可能会采用跳楼、跳桥、自杀等方式作不得已的维权,部份农民工亦成为城市的治安及刑事案件的制造者。农民工相对来看处在社会压力的最底层,可能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成为当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和预防犯罪的主要防范对象。

数据

201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全国农民工总数达2.6亿人。关于农民工的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存在争议,农民工的相关统计数据从“流出地”和“流入地”而来,农民工“流出地”的《外出就业登记卡》(2005年已经废止执行)没有普遍执行,“流入地”的《暂住证》(居住证)制度也没有普遍执行,《外出就业登记卡》和《暂住证》(居住证)制度往往成为地方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乱收费、捆绑其他收费的借口,阻碍了农民工主动办理证件的积极性,农民工的实际人数可能远远不止2.6亿。此外,中国大陆的“城镇人口失业率”和“城镇职工工资增长率”、“城镇居民收入”“城市人均GDP”这些与国家经济发展相关的重要衡量指标的数据统计把农民工排除在外。

大学生民工

大学生是否属于民工,在中国大陆有争议。大学生在大学里是学生,毕业后属于社会人,大学生指拥有大学毕业证书的人,而民工是指拥有农业户口的人。大陆各地方人民政府通常都有引进人才的战略性地方法规,相对于低学历的农民工,大学生或持有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在政策上有优待条件。

50、60后的第一代农民工用自己的汗水,养育了自己的下一代,80、90后的年青人,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成为大学生或受过更好的教育,和他们的父辈一样成为第二代农民工。第二代农民工走向社会,意味着第一代农民工已经完成“历史使命”,他们当中可能有极少部分人拥有可以在城市里生活的条件,可以选择留在城市里生活,更多的人则只有返回自己原来的农村,不过自00后的年青人因为已经习惯便捷跟五光十色的城市生活,即使受户籍限制也未必愿意回到贫穷的农村生活而滞留在城市。

随迁家属民工

需要考虑到来自农村的大学生的随迁家属是可能更需被重视的群体,他们多数可能并无接受过高等教育亦属于普通农民,多数保留的是不同于本地市民群体的传统宗法、家庭等文化习惯。随迁城市群体由于家庭的年轻一辈接受过高等教育,当局若依此就正式给予家属市民资格以挽留可能需要的人力资源,更应该留意此类决策对城市社会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

现状

据有关方面测算,2005年农民工数量估计1.5亿人,而到2007年底已经接近3亿。农民工主要分布于建筑业采矿业第三产业和其他产业链低端或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沿海地区各个生产领域的产业工人均以农民工为主,农民工的提法从1990年代作为术语开始频繁出现,在此以前最常见的提法为民工。由于户籍制度、文化习惯等方面造成的就业、福利等差别化对待,农民工这个中国大陆城市最底层的阶层,有许多人处于非常艰难的生活和工作状况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此已经逐步采取措施,以统一城乡户籍制度,认为这将从根本上达成农民工的公平就业和待遇。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亦尚未解决。因为中国大陆现行的入学制度与户籍制度挂钩,农民工子女难以在父母工作的城市就读,只能就读城市的低质量农民工子弟学校,或回到家乡上学,成为留守儿童

2014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不过相对看,本身属于同类文化圈的城市周边乡郊农村住民就受忽视,政府征用农村土地予地产商发展,推动城市化同时农村可能缺乏过渡就变成城市的一部分,当地农村住民本身出路可能受到限制,而以大方向施政看,外来工更多指代是属于不同文化主体的异乡人士,本地农民问题就有可能排在外来民工(农民)问题后面,变相受到漠视。

相对而言农民是自己拥有土地可作为自身无打工之下自力更生的保底资源,而城市居民无法享有私人土地,相对看市民在资源占有只有城市户籍上的优势,以目前城市管治施政几近倾向优待由欠发达地区来发达城市务工的农民群体的状况看,未充分兼顾考虑当地无地市民利益而纯粹遵循上层下达宏观经济指标,而又无有效推动乡村与城市均衡发展尤其改善乡村基础设施配套与居民福利保障,当当局为消除受优质资源吸引而大量入城的民工的差别化待遇而将民工逐步纳入城市市民福利分配系统中,可能出现城市资源分配压力过大,可能挤压本身城市市民享有资源空间,拖低整体城市资源服务环境水准。户籍制度与医疗保险挂勾,医疗保险金支付渠道不畅通,部分农村打工者缺少对参与城镇医疗保险范筹的信心。

由于中国大陆现状是人口众多,就业问题成为头痛的问题,城市本身存在大量失业,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绝大多数处于闲置状态,加上城乡二元体制的分割,直至2005年为止,农民工的权益仍旧没有任何保障,由此引发的农民工问题自19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一庞大的群体学者将其划为边缘人弱势群体,绝大多数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没有中国国营养老保险、也没有中国医保,因工-{致}-伤、致残和致死的事故的基本人权都没有保障,甚至诸多黑心的企业雇主恶意克扣、拖欠和拒付农民工的工资,并已酿成社会问题。民间涌现诸多农民工维权斗士,媒体开始广泛关注农民工问题,政府开始注重考虑农民工问题。2005年2月7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废止〈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维权手册》。温家宝担任总理以后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并开始整治恶意拖欠工资的雇主,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推出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2015年下半较富裕的沿海多省农民工已经摆脱传统乱脏穷的形象,接近90%的沿海农民工能购买廉价的汽车开车上下班,许多人也使用三千多人民币的高档手机,月入万元者很常见,夫妻一起出外打工一年回家时能带回二三十万元者占半数,许多民工只要肯吃苦收入已经超过管理他们的工头甚至城市白领,但同一般上班族相比仍存在“五险一金”缴纳数额低或缺缴的问题。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在2017年3月14日“大陆全国农民工工作暨家庭服务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截至2016年底,中国大陆农民工总量达到2.82亿人,较2015年底增加424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9亿人,也较2015年底增加50万人。他说,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取得成效,全年共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32.3万件,追发工资待遇人民币350亿6千万元,欠薪案件和金额均较前一年下降。

另外,参加员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分别达到5825万人、4825万人、4659万人、7510万人。除西藏外的各地共有11.8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较2015年增长47%。2017年农民工工作将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

中国国家统计局2017年4月28日表示,2016年中国大陆农民工总量达到2亿8171万人,年增424万人,成长1.5%,增速比2015年加快0.2个百分点。根据大陆“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6年本地农民工达1亿1237万人,比2015年成长3.4%,增速比2015年加快0.7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则为1亿6934万人,比2015年增加50万人,成长0.3%,增速较2015年下滑0.1个百分点。

统计数据显示,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从平均年龄看,2016年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9岁,比2015年提高0.4岁。从年龄结构来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3.9%,比2015年下降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9.2% ,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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