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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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害汉语拼音:Zaihai;英语:Disaster),一切对自然生态环境、人类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人们的生命财产等造成危害的天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如地震火山爆发、风灾、火灾、水灾、旱灾、空难、海难、雹灾、雪灾、泥石流、疫病等。

  灾害的成因有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两类。自然因素包括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生物链的破坏或远离平衡的发展,大气和水圈在演化过程中所出现的大区域或局部远离平衡的运动,岩石圈在运动过程中出现大规模的突然断裂等,这些会给人类带来虫灾、旱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包括:人类对森林、植被和草原的过度砍伐和破坏等造成土地荒漠,人类活动对地球表面环境的污染,物种灭绝,人口暴长等等。

  社会后果有:①造成人口的大量死亡。长期以来,人类经常受到各种灾害的严重危害。据美国海外灾害救援局统计,20世纪60~70年代,全世界人口死亡数增加了6倍。据联合国统计,近70年来,全世界死于各种灾害的人口约458万人。地震造成的人口死亡尤甚,已发生过4次造成20万人以上死亡的大地震。②给社会经济造成破坏。20世纪70年代有人估计,人类社会每年创造的财富,约有5%被各种灾害所吞噬。③造成社会不稳定。灾害迫使灾民迁移,给社会管理带来困难,造成社会秩序的不稳定。

  人类在抵抗灾害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防灾和救灾经验。主要有开展对灾害的预报工作,实施防灾对策;防灾和救灾立法;实施灾害保险;宣传和普及防灾、救灾知识,进行防灾、救灾演习训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