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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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英语:Lycopersicon esculentum;tomato),茄科番茄属一年生草本。在热带为多年生。又称西红柿。原产秘鲁厄瓜多尔等地。

产量以美国最高,种植面积以前苏联为最大,主产国还有中国日本埃及墨西哥意大利西班牙等。

番茄株高60~200厘米。根系发达,茎节易生不定根。茎蔓性或半直立;叶为不整齐分裂或羽状复叶,茎、叶表面被茸毛及能分泌浓气味汁液的腺毛。聚伞或总状花序。按花序着生习性分有限生长和无限生长两类。花黄色。浆果呈圆球、扁球、椭圆形及倒卵形。种子扁平卵圆形,表面有毛。栽培番茄有普通番茄、大叶番茄、樱桃番茄、直立番茄和梨形番茄等5个变种。

樱桃番茄被认为是番茄的祖先。喜温,不耐霜冻,对日照长短不敏感,温度适宜则四季均可栽培。对土壤的适应性广,pH6.0~6.5为宜。不耐涝。需肥量大,要求充足氮肥,增施磷、钾肥可提高产量和品质。温室、大棚或露地栽培均可。因茎叶生长与开花结果并进,协调营养生长与生殖生长是丰产的关键。早熟种应早期加强肥水;晚熟种结果前应适当控制肥水。主要病虫害有病毒病、青枯病、早疫病、晚疫病和蚜虫、棉铃虫、烟青虫等。番茄富含维生素C葡萄糖果糖柠檬酸苹果酸,营养丰富。果实作蔬菜或生食,可制番茄酱、番茄汁。种子含油20%~30%,可榨高级食用油。

番茄
樱桃番茄
在意大利很常见的一种番茄:Pomodoro S. Marzano(圣玛扎诺番茄),长条形、顶部有尖。来自那不勒斯附近的小镇圣玛扎诺 (San Marzano sul Sarno),生长在维苏威火山脚下养分丰富的火山土壤中。

概述

番茄原产南美洲,最早是南美洲的野生浆果,人们认为其颜色鲜艳具有剧毒,视它为“狐狸的果实”,只用来观赏。

番茄最初传入中国时也是作为观赏植物,到19世纪中后期,中国人才开始吃番茄,并在上海等大城市开始大面积种植。在中国南北均有栽培,是全世界栽培最为普遍的果菜之一。

番茄既可作为蔬菜,也可作为水果,既可生食也可熟食;番茄可用来加工制作番茄酱、番茄汁和番茄丁等;番茄富含番茄红素,具有很强的抗氧化能力,能降低血压、清热解毒之效,还可提取作为保健品。未成熟的番茄不能食用,其中含有一种生物碱成分,食用过多可能导致中毒。

番茄作为一种蔬菜在中国得到推广种植是很晚的事情,仅有一百年左右的历史。番茄大约于明万历年间传入中国两广地区,并向若干地区传播,不过种植并不普遍,或作观赏或作药用,叫名也比较统一,即“六月柿”或“番柿”,其中“番柿”在传播过程中已产生了“西番柿”、“番柿子”、“西番柿子”、“西方柿”、“西梵柿”等不同的变体。目前所知最早记录这一外来物种的是明郭子章万历年间巡抚贵州时所作的《六月柿》诗及小序。19世纪中期,浙江出现了“洋柿”的叫法。

番茄作为一种蔬菜在中国得到推广种植是很晚的事情,仅有一百年左右的历史。番茄大约于明万历年间传入中国两广地区,并向若干地区传播,不过种植并不普遍,或作观赏或作药用,叫名也比较统一,即“六月柿”或“番柿”,其中“番柿”在传播过程中已产生了“西番柿”、“番柿子”、“西番柿子”、“西方柿”、“西梵柿”等不同的变体。目前所知最早记录这一外来物种的是明郭子章万历年间巡抚贵州时所作的《六月柿》诗及小序。19世纪中期,浙江出现了“洋柿”的叫法。

在现代汉语中,“番茄”为书面语,优势词形除了“番茄”还有“西红柿”和“洋柿(子)”,“蕃茄”为异体字写法,草字头的“蕃茄”在除了中国以外的华人地区中都非常常见。番茄的“番”这个字源自其外来之义,同番石榴、番麦等,亦作草字头的“蕃”,换言之番茄的意思就是“外来的茄子”,西红柿的意思则是“西方来的红色柿子”,但这不符合现代科学的分类。值得注意的是,西红柿并非柿子(学名:Diospyros kaki Thunb.)。同样情况出现在中文的“土豆”及“地瓜”身上。

“番茄”是随着五口通商(1842)而新生的叫法,属于晚清植物学家在接触西学后的知识创造,主要通行于广大的南方地区。“西红柿”则是同时期产生于京畿地区的新词,湘赣闽地区晚近引种西红柿后也接受了这种说法。“洋柿(子)”是晚清时期东北地区从俄罗斯引种西红柿时兴起的叫法,在北方地区颇成势力,亦有种种变异。

汉语方言中,番茄叫法众多。《汉语方言地图集》(LACD) 词汇卷022图“西红柿”描写了930个汉语方言点的番茄词形及其地理分布,并把930个汉语方言点西红柿的说法归为5大类65小类(后重分为7大类58小类)。例如:在天津,番茄被称作“火柿子”。在中国澳门,过去人们会将番茄称作“大孖地”,来源于葡语“tomate”。少数中国台湾北部人将番茄称作“臭柿仔”。此外,闽台地区的“柑仔得”、“柑仔蜜”也颇值得注意,它们是菲律宾他加禄语“kamatis”的音译及流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蔬菜名称1(GB 8854-1988)》所列标准名和地方名的对照为:番茄——西红柿、洋柿子、毛椒角、柿子。显然地方名只是举例性的,其中“西红柿”不应仅仅作为地方名来看待,它也是共同语里的词汇。例如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番茄”、“西红柿”两个说法都收,并没有共同语和方言的不同。两者的差别其实是:“番茄”为中文学名(标准名称),“西红柿”是通称(俗称)。当然在广大的南方地区,“番茄”也是日常口语。

植物学史

起源发展

番茄的野生祖先是醋栗番茄(Solanum pimpinellifolium),原产于南美洲西部的安第斯山地带(今秘鲁、厄瓜多尔和玻利维亚一带),这些野生种大小如豌豆,果重只有1-2g,酸涩味浓郁,偶有鸟类将番茄种子经粪便传播到墨西哥。最早的栽培记录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00年,驯化证据指向中美洲的阿兹特克人和其他民族。西班牙人传教士德萨阿贡详细记载了阿兹特克帝国首都特诺奇蒂特兰(今墨西哥城)市场上售卖各种番茄及制品的盛况。

欧洲

在法国、意大利和北欧,番茄最初是作为观赏植物种植的。在英国,最早由医生约翰·杰勒德在16世纪90年代种植番茄。由于番茄是一种茄属植物(nightshade),是有毒颠茄的近亲,并且,番茄的酸性汁液与贵族使用的锡合金餐具(含有大量的铅)相互作用而导致铅中毒,叶子和水果中含有番茄碱,大量食用会产生毒性。这一看法在英国和北美殖民地广为传播。由此,番茄被欧洲人冷落了一个多世纪,然而,成熟的果实所含的番茄碱含量远低于未成熟的果实,可食用的事实一直到18世纪中叶才得以澄清。到19世纪,番茄已经成为英国街头随处可见的蔬菜。

1519年,埃尔南·科尔特斯是第一个将番茄带回欧洲大陆的人。最早关于食用番茄的记载则来自意大利医师马蒂奥利(Pietro Andrea Mattioli),他在1544年称番茄可以像茄子一样切开后用油炒制,佐以盐和胡椒食用。16世纪初,正值西班牙殖民高峰期,番茄亦随着西班牙人的脚步传到了加勒比海和菲律宾,16世纪中后期番茄进入中国。

北美

1710年北美殖民地(今美国)有了最初番茄的记载,但并不广泛。托马斯·杰斐逊在自己的农庄里种植番茄,1820年,新泽西州农业研究家罗伯特·吉本·约翰逊(Robert Gibbon Johnson)在塞拉姆法院前的台阶上吃番茄证明无毒。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番茄在植物学上是果实,但美国最高法院在尼克斯诉赫登案中将番茄归类为蔬菜而并非水果,因此番茄大多用于主菜而非甜点。 番茄是美国最早获得认可的转基因作物。1994年5月,FDA(联邦食品医药品局)批准的名为Flavr Savr的番茄,是适合长期保存的品种。然而,为了抵消开发费等支出而设定了比通常的番茄更高的价格,所以在商业上没有取得那么大的成功。

中国

1983年7月,成都凤凰山西汉木槨墓出土的藤竹笥中发现番茄种子,这种番茄的耐寒性比较高。虽然是否存在本土的栽培番茄尚有待证实,不过中国存在野生番茄应无疑问。

有学者认为中国是野生番茄原生地之一的可能性较大,武陵山区野生番茄应该是原产于中国而与国外引进的番茄无关。在中国的南方虽然也有野生番茄分布,却只限于有限地采集利用,以至直到如今仍保留在野生状态。

作为一种栽培植物,学者认为番茄是由外国传教士于16世纪中后期明朝万历年间引进到中国两广地区的(早于1599年),并向若干地区传播,具体何时引入中国尚不确定。不过种植并不普遍,或作观赏或作药用。到20世纪初,城市郊区始有栽培食用。中国栽培番茄是从20世纪50年代初迅速发展,成为主要果菜之一。

传入日本

在日本,番茄最早是在江户时代的17世纪初(宽文年间),由荷兰人传到长崎。贝原益轩的《大和本草》(卷之九 草之五 唐ガキ)中有关于番茄的记述 [63] ,学界认为是在此之前传入的。由于青涩鲜红的颜色令人敬而远之,作为观赏用被称为“唐柿”或“唐茄子”。明治以后番茄开始食用,“红茄子”(赤茄子)为1868年从欧美引进品种,是番茄独特气味很强的小型品种。日本人起初无法适应番茄的味道,作为蔬菜普及是从19世纪末(1887年左右)开始的。符合日本人味觉的品种的培育盛行是从昭和时代开始的。进入20世纪后,从美国引进的桃色系大玉品种被广泛接受,番茄的生产在日本各地普及。

植物文化

番茄的枝叶有股难闻的气味,所以曾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被人误认为有毒植物,艳丽的果实竟无人敢吃。印第安人起初称它为“狼桃”,认为只有狼才敢吃它。16世纪时英国俄罗达拉里公爵漫游南美,曾带回一株献给女王伊丽莎白观赏。此后番茄就传入欧洲。因果实既像柿子,又似苹果,所以有“金色的苹果”和“西红柿”之名。到18世纪,西方人才用胡椒、大蒜、牛油作佐料,把西红柿当蔬菜吃。

日本已培育成西红柿树,一棵干长16米的西红柿树,结果3千多个,预计可结果上万个,而且是用温室无土栽培法育成的。日本人给它取名为妖怪西红柿。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培育了一种方形番茄。它比普通圆形番茄更丰满,更能耐受机器采摘和运输中碰撞。


番茄最早生长于南美洲的秘鲁和墨西哥,是一种生长在森林里的野生浆果。因为色彩娇艳,当地人把它当作有毒的果子,视为“狐狸的果实”,称之为“狼桃”,只用来观赏,无人敢食,只是把它作为一种观赏植物来对待。

据记载,16世纪,英国有位名叫俄罗达拉的公爵在南美洲旅游,很喜欢番茄这种观赏植物,于是如获至宝一般将之带回英国,作为爱情的礼物献给了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以表达爱意,从此,“爱情果”、“情人果”之名就广为流传了。但人们都把番茄种在庄园里,并作为象征爱情的礼品赠送给爱人。

过了一代又一代,仍没有人敢吃番茄。到了17世纪,有一位法国画家曾多次描绘番茄,面对番茄这样美丽可爱而“有毒”的浆果,实在抵挡不住它的诱惑,于是产生了亲口尝一尝它是什么味道的念头。他冒着生命危险吃了一个,觉得甜甜的、酸酸的、酸中又有甜。然而,躺到床上等死的他居然没事,于是“番茄无毒可以吃”的消息迅速传遍了世界。

从那以后,上亿人均安心享受了这位“敢为天下先”的勇士冒死而带来的口福。到了18世纪,意大利厨师用番茄做成佳肴,色艳、味美,客人赞不绝口。番茄终于登上了餐桌。从此,番茄博得众人之爱,被誉为红色果、金苹果、红宝石、爱情果。

花语:敢于尝试,虽然平凡弱小,但却富有勇气,只要有理想和耐心,小小的力量也可变成大大的光热。

小说:老舍曾为抨击崇洋媚外,反对西方文化入侵,写了《西红柿》的文章评价道,番茄生吃“不果不瓜不菜,煮熟后稀松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