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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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的常任成员,五个创始成员国是二战期间同盟国中的五大国,即美国中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其中,中国、俄罗斯和法国的代表政权曾有所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原由中华民国所代表(详见联合国2758号决议)、俄罗斯原由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代表、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原由临时政府第四共和国代表。

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拥有对非程序性决议案否决权

历史

1945年在旧金山会议中,确立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分别是法国、中华民国、苏联、英国和美国。

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是二战中的战胜国,自那时以来一直保持着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它们每年都与印度和德国一起在各国国防预算列表上名列前茅。2011年,它们在国防上的总支出超过1万亿美元,占全球军费开支的60%以上(仅美国就占40%以上)。它们也是世界前十大武器出口国之一,是唯一被《核武禁扩条约》正式承认为“核武器国家”的国家,尽管还有其他已知或认为拥有核武器的国家。

扩展提议

2004年,日本德国印度巴西组成“四国联盟”,借由安理会改造的机会积极争取成为常任理事国,但四国联盟却遭遇到了不小的阻力。例如中国、韩国朝鲜反对日本,法国英国美国意大利反对德国,中国、巴基斯坦反对印度,墨西哥阿根廷反对巴西,而美国虽然支持日本成为常任理事国,但反对日本、德国、印度及巴西拥有“否决权”。此后,德日印巴四国让步,提出争取六个无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议席,四个归属德日印巴,其余两个给与两个非洲国家。但是由于非洲国家一直在争取可拥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的成员资格,故难以获非洲国家支持。新增常任理事国方案最终不获通过。

2007年2月,日本再次计划与印度、巴西和德国一起组成“四国联盟”,继续争取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而意大利等国发起的“咖啡俱乐部”一直反对扩充常任理事国的名额。

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

联合国宪章》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对“否决权”并无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通常将常任理事国对提案投反对票的行为称为“行使否决权”。联合国历史上首度行使否决权是在1946年2月16日,当时的苏联叙利亚黎巴嫩问题的一次表决中投下了反对票。

冷战期间,美国苏联为了各自的战略利益,频繁动用否决权否决对方集团提出的议案。两国曾动用逾100次的否决权。

冷战结束后,部分联合国成员国希望改革安理会否决权,认为应当限制常任理事国动用否决权,但因三国反对而未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