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和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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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和平奖奖章,来源:诺贝尔奖官网
诺贝尔和平奖奖章(背面),来源:诺贝尔奖官网

诺贝尔和平奖挪威语:Nobels fredspris),由瑞典发明家阿尔弗雷德·诺贝尔于1895年所创立的诺贝尔奖中之一,由挪威诺贝尔委员会选出得主,每年12月10日(诺贝尔逝世纪念日)颁发。与其他在瑞典斯德哥尔摩颁发四个奖项不同,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是在挪威首都奥斯陆举行,由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主席颁奖,挪威国王监礼(皇后、王子、公主一般都会出席)。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则是由五位评审委员组成,成员由挪威议会任命。

根据诺贝尔的遗嘱,和平奖的宗旨是表彰“为促进民族国家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军备以及为和平会议(Peace conference)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不过该奖项也可以授予符合获奖条件的机构与组织。第一届诺贝尔和平奖于1901年举行,得主是琼·亨利·杜南弗雷德里克·帕西

和平奖的得主可以获得一枚勋章、一张奖状及一笔奖金。1901年,琼·亨利·杜南弗雷德里克·帕西共同获得了150,782瑞典克朗的奖金,直到2008年颁发给芬兰人马尔蒂·阿赫蒂萨里时,奖金调整为1000万克朗(略多于100万欧元或140万美元)。

截至2020年,共有107位个人和25个组织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有16位女性获诺贝尔和平奖,超过其他任何诺贝尔奖。有两个组织曾多次获得这一奖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分别于1917、1944和1963年获奖,联合国难民署曾于1954和1981年两度获奖。奖项设立以来,共有19年没有授奖,这个数量也超过其他任何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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