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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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御史,为御史的一种,中国明朝清朝官职之一。类似于古代的御史中丞

明朝都察院的长官为左右都御史正二品),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清朝时都御史为从一品

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即位后,清廷将监察文武百官的职责归于都察院

大清顺治元年(1644年),清兵入关,都察院设左都御史、右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右副都御史,负责纠察中国十五、在百官。

雍正元年(1723年)始,凡总督授加兵部尚书衔者,惯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不加尚书衔则一律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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