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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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公约》(Eastern Pact),1934年苏法两国为防止法西斯侵略联合拟订的,准备邀请德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芬兰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等国参加的集体互助公约(草案)。又称《东方洛迦诺公约》。在法西斯战争危险日益加剧的形势下,1933年12月28日,苏联政府建议缔结一个建立在集体安全原则基础上共同防止德国侵略的区域性协定,即东方区域性公约。英国口头上支持,实际上破坏欧洲集体安全体系的建立。对德国法西斯威胁越来越感到不安的法国国务部长E.赫里欧和外交部长J.-L.巴尔都等,认为保卫法国和防止法西斯危险,应依靠同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的同盟体系。在此背景下,苏、法共同主张签订一项集体反击侵略者的条约,作为1925年《洛迦诺公约》(见洛迦诺会议)的补充。1934年6月底,两国拟订《东方公约》的联合草案。草案提出签订两项相互联成一个体系的互助协定,即苏、德、波、捷以及波罗的海等国参加的互助公约和苏法互助公约。规定缔约国任何一国受到进攻时,其他缔约国应自动向遭受进攻的一方提供军事援助。纳粹德国立即觉察到该公约会束缚自己的侵略活动,1934年9月10日,德国政府声明拒绝缔约。接着罗马尼亚、波兰拒绝参加,英国采取抵制立场,美国在欧洲的外交官包括驻苏大使也展开反对签署该公约的活动。10月9日,巴尔都在马赛迎接南斯拉夫国王亚历山大时,两人同时遇刺。《东方公约》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