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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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兴安区

  兴安区汉语拼音:Xīng ān Qū;英文:Xing'an District),中国黑龙江省鹤岗市辖区。位于市区西南部,东西南三面与东山区红旗乡接壤,北面与南山区相邻,横跨小鹤立河两岸。总面积27平方千米(2011年区划调整后面积数据有待更新)。总人口14万人(2010年)。辖6个街道、1个镇。

行政区划

  全区辖6个街道、1个镇:兴安路街道、兴建路街道、兴长路街道、竣德路街道、河东路街道、光宇街道、红旗镇。区政府驻兴安路街道。

历史

  兴安区名来自“兴安台”地名。1952年8月,动工兴建兴安台竖井,并于小鹤立河西岸建设工人新村。1954年设立兴安台街道办事处,隶属鹤岗市管辖。1956年7月,兴安台竖井移交生产,人口迅速增加,逐渐形成以河西转盘道为中心的居民区,城市建设加快,1960年12月正式设立兴安区。1966年8月31日,鹤岗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改称红旗区。1980年4月2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兴安区名称。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兴安区总人口94108人,其中:兴安路街道21809人、兴建路街道20171人、河东路街道12298人、峻德路街道27927人、兴长路街道11903人。

  2011年,将东山区的光宇街道划归兴安区管辖。7月1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鹤岗市东山区红旗乡撤乡建镇并整建制划归兴安区管辖的批复》:同意将鹤岗市东山区红旗乡撤乡建镇并整建制划归鹤岗市兴安区管辖,镇政府改驻永新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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