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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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和判断汉语拼音mìng tí hé pàn duàn),(proposition and judgement),两个相互关联的逻辑术语。命题是直陈句的意义,是一种或真或假的思想。推理是由命题组成的。命题的特征在于它有真有假。如实反映事物情况的命题是真的,没有如实反映事物情况的命题是假的。判断是断定者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对命题的认识,它断言一命题是真的,还是假的。直陈句是命题的语言表达,而命题则是直陈句的思想内容。同一命题可以由不同民族语言的语句表达。同一直陈句由于包含多义词或语法结构不固定等原因,可以表达不同的命题,特别是包含代词的直陈句,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更可以表达不同的命题。语句、命题和判断分别属于3个不同的领域。传统逻辑常把命题看成判断的语言表达,忽略了命题与直陈句的区别;传统逻辑也常把判断当作命题,忽略了判断与命题在认识上的区别。

  命题是由词项组成的,具体的命题包含各种各样的词项。逻辑常项与其他词项适当地搭配起来,就成为命题;这种搭配的方式或结构,就是命题形式。推理的前提和结论都是命题,而推理的有效性仅仅与前提和结论的形式有关。因此,形式逻辑关于命题形式的研究是构成推理理论的基础。亚里士多德在《工具论》,特别是其中的《范畴篇》中,研究了命题的不同形式及其相互关系,根据形式的不同对命题的不同类型进行了分类。泰奥弗拉斯多、麦加拉学派和斯多阿学派的逻辑学家,以及中世纪的逻辑学家等,丰富了逻辑学关于命题的学说。I.康德根据他的范畴理论对判断作了分类。这个分类对后世的影响很大。19世纪下半叶欧洲逻辑读本对命题的分类不尽一致。大体说来,按关系即按命题主谓项之间的关系分,有直言命题、假言命题(后件主谓项的联系以前件为条件)和选言命题(谓项之间对主项有选择关系)。从质的角度分,有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从量的角度分,有全称命题,包括单称命题、普遍命题(凡S是P)和特称命题。这些读本还讨论了其他一些关于数量多少的命题。这些传统逻辑读本在讨论选言命题时,也往往论及联言命题、分离命题(非A并且非B)等。另外,还有一类可解析命题也是常常提到的。由于推理的有效性只与推理的前提和结论的形式有关,而与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具体内容无关。因此,在经典的二值逻辑里,命题可以只看成真(记为T)和假(记为F)两种,并统称为真值。它以p,q,…为命题变项,其变域为{T,F}。最基本的推理,仅仅与命题联结词有关。联结词也可以在命题形式中多次出现,以构成较为复杂的形式。对命题形式的进一步分析,要深入到最简单命题内部的非命题成分。还可以引入模态词,或分析疑问句、命令句等等,从而建立有关的逻辑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