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粤、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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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民政府(粤、汉),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在中国广州武汉建立的革命政权。其前身是1923年2月在广州成立的以孙中山为首的陆海军大元帅府。孙中山逝世后,国民党中央开始酝酿用委员合议制的国民政府代替一长制的大元帅府。1925年7月1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通称广州革命政府)在广州成立。汪精卫胡汉民谭延闿许崇智林森5人为常务委员,汪精卫为政府主席;许崇智、胡汉民、廖仲恺分别为军事、外交、财政部长。鲍罗廷被聘为国民政府高等顾问。国民政府把各地方军统编为国民革命军,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指挥,又统一两广,实现了统一收支管理,为北伐准备了条件。1926年3月以后,蒋介石担任国民党中央常委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民革命军总司令等要职。他实行个人集权制,并着手进行北伐。

  1926年10月北伐军攻克武昌后,广州国民政府决定迁都武汉。首先由到武汉的部分国民党中央执委和国民政府委员成立联席会议,于1927年元旦起代行国民党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的职权。这时,接受武汉国民政府管辖的有:广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广西、贵州、四川、绥远、甘肃、陕西等11省。武汉国民政府积极支持汉口、九江的民众收回英租界。湖南、湖北等地农民运动也蓬勃开展。蒋介石看到武汉不容易控制,扣留了准备到武汉的国民党中央委员和国民政府委员,胁迫迁都南京,但遭到坚决抵制。3月10日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在汉口召开,会议通过了维护孙中山的三大革命政策,并针对蒋介石的个人独断专行进行了某些限制。会议选出新的国民政府委员28名,以孙科徐谦汪精卫谭延闿宋子文为国民政府常务委员。选出军事委员会委员16名,并设主席团。国民政府增加劳工、农政、实业、教育、卫生5个部,共产党员谭平山苏兆征被分别任命为农政、劳工部长。四一二政变后,蒋介石于4月18日在南京另立国民政府,同武汉国民政府对峙。武汉国民政府为了打开局面,决定第二次北伐。但反共军人发动叛乱。汪精卫于6月19日到徐州与蒋介石达成“清党反共”协议,7月15日在武汉实行“分共”,这标志着汪精卫集团的叛变和武汉国民政府性质的根本改变。9月20日,国民党宁沪汉三方合流,武汉国民政府正式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