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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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常通称为行政区,是建制市辖域之下设置的行政区划单位。一般情况下为政府机关派出,也是基层政权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市辖区”为直辖市地级市城区划定的行政分区,地级市的“区”同县级市同层级。但直辖市的“区”与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同层级,而上海市浦东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副省级市辖区。市辖区管辖的区域以街道为主,也包括,由于近年来市辖区扩大等原因,部分市辖区以乡、镇为主,例如广西的钦州市钦北区

一般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职能比县人民政府、县级市人民政府要少,因为很多政府职能被上收至地级市。而部分地级市则不设区,这样的市被称为“直筒子市”。

日本

日本的市辖区为政令指定都市下设的行政区,不具自治能力。

韩国

韩国的市辖区有两种,分别为特别市广域市下设的“自治区”(자치구),以及特定市(특정시)下设的“行政区”(행정구;又称为“一般区”或迳称为“区”)。前者具有地方自治团体身分,后者则仅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下分为11个区,各区同时也做为国会选区。其余城市没有明文规定市内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