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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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水县汉语拼音:Míng Shuǐ Xiàn;英文:Mingshui County),中国黑龙江省绥化市辖县。位于省境中部,市境西北部。东邻海伦市,南接青冈县,西连林甸县,北靠拜泉县、依安县。全县总面积2308平方千米。总人口37万人(2010年)。辖5个镇、7个乡。

  地处松嫩平原东部,小兴安岭西侧山前冲积洪积缓倾斜台地。地势东部略高,西部低平,有盐碱地分布。河流湖泊有通肯河、撇拉河,爱国水库、双红水库等。202国道过境,为203国道起点。县境内有:国营林场、县联社马场、明水种畜场、育林畜牧场、国营第一良种场、国营第二良种场、国营第三良种场。

  • 邮编:151700 代码:231225 区号:0455

行政区划

  全县辖5个镇、7个乡:明水镇、兴仁镇、永兴镇、崇德镇、通达镇、双兴乡、永久乡、树人乡、光荣乡、繁荣乡、通泉乡、育林乡。县政府驻明水镇。

历史

  明水县,1923年设治时,以拟划区域境内有明水泉子(今青冈县境内),定名为“明水”。清末,分属拜泉、青冈两县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1923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拜泉之兴隆镇,为克山、安达、拜泉各署往返孔道,……亟应建治设官,俾资治理。兹定名为明水设治局”。设治员于同年12月15日抵兴隆镇“莅局视事”,启用关防。隶属绥兰道。

  1929年1月,将明水设治局改升明水县,列三等县。县址第一区(原兴隆镇)。明水县知县于1月25日启用“明水县印”,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38年将县城改为明水街。1939年6月,改隶北安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47年2月至9月,隶属黑嫩联合省。黑嫩联合省分开后,隶属黑龙江省。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5年6月,隶属绥化专区。

  2000年,明水县辖5个镇、10个乡:明水镇、通达镇、兴仁镇、永兴镇、崇德镇、团结乡、双兴乡、东兴乡、永久乡、树人乡、光荣乡、繁荣乡、通泉乡、育林乡、友爱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明水县总人口294482人,其中:明水镇55049人,兴仁镇16061人,永兴镇23860人,崇德镇22168人,通达镇20623人,团结乡21411人,双兴乡16914人,东兴乡9253人,永久乡17487人,树人乡12428人,光荣乡15477人,繁荣乡13715人,通泉乡20493人,育林乡18253人,友爱乡112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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