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叔叔的小屋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繁体.png  简体.png

  《湯姆叔叔的小屋》英語:Uncle Tom's Cabin),美國作家斯托夫人所著的一部反奴隸制長篇小說。出版於美國南北戰爭(又稱美國內戰)前夕的1852年。該書對社會發展的影響深遠,為美國廢奴運動贏得了200萬同情者和支持者,激勵了一代人的“廢奴運動”,也把內戰(即美國南北戰爭)搬上了歷史舞臺,並美國廢奴運動和美國內戰中以林肯為代表的正義一方獲得勝利產生了巨大的作用。林肯總統在接見斯托夫人時,稱她為“寫了一部書,引成一場大戰的小婦人”。該書作者斯托夫人亦因此被美國的權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評為影響美國的100位人物第41名。

  《湯姆叔叔的小屋》,舊譯《黑奴籲天錄》。出版於1852年。主人公湯姆叔叔,是一個充滿著基督精神,主張寬恕、博愛的老黑奴。他被奴隸主一賣再賣,最後被奴隸主用皮鞭打死,儘管他以基督精神寬恕了殺人者,但這既沒有使殺人兇手立地成佛,也沒有使更多的黑奴走上他的道路。小說之中還有一系列為爭取自由、為反抗暴虐而鬥爭的黑人形象。小說為黑人指出了寬恕和勇敢復仇兩條道路,在美國內外引起了要求廢奴的強烈反響。作者根據自己親眼所見的黑人悲慘遭遇寫成這部作品,有力地推動了美國反奴隸制的鬥爭。

概述

  《湯姆叔叔的小屋》這部小說是19世紀最暢銷的小說(以及第二暢銷的書,僅次於最暢銷的書《聖經》),並被認為是刺激1850年代廢奴主義興起的一大原因。在它發表的頭一年裡,在美國本土便銷售出了三十萬冊。《湯姆叔叔的小屋》對美國社會的影響是如此巨大,以致在南北戰爭爆發的初期,當林肯接見斯托夫人時,曾說到:“你就是那位引發了一場大戰的小婦人。” 後來,這句話為眾多作家競相引用。

  《湯姆叔叔的小屋》既描寫了不同表現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寫了不同類型的奴隸主嘴臉。它著力刻畫了接受奴隸主灌輸的基督教精神、逆來順受型的黑奴湯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讓奴隸主決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麗莎和她的丈夫喬治•哈裡斯。同時,也揭示了各種類型的奴隸主的內心世界和奴隸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現。這本書通過對湯姆和喬治•哈裡斯夫婦這兩種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訴讀者:逆來順受、聽從奴隸主擺佈的湯姆難逃死亡的命運,而敢於反抗敢於鬥爭的喬治夫婦得到了新生。因此,《湯姆叔叔的小屋》對社會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特別是對美國廢奴運動和美國內戰中以林肯為代表的正義一方獲得勝利,產生了巨大的作用。林肯總統在接見斯托夫人時,曾稱她為“寫了一部書,引成一場大戰的小婦人”。

  《湯姆叔叔的小屋》最初發表在廢奴主義者雜誌《國家時代》(National Era)中。從1851年6月5日起,總共連載40周。由於小說的故事大受歡迎,出版商約翰•朱伊特(John Jewett)找到了斯托夫人,建議她將連載集結成書出版。雖然斯托夫人起初懷疑是否有人願意以書本的形式來閱讀《湯姆叔叔的小屋》,但她最後還是同意了這一建議。

  因為深信這本書將會名聞於世,朱伊特(在當時)作出了一項不同尋常的決定——將哈馬特•比林斯(英語:Hammatt Billings)雕制的6張全頁插圖印入第一版中。1852年3月20日,這部小說開始以書本的形式出版,其第一版很快便被搶購一空。不久後,又印刷出版了多個版本(其中包括1853年出版的豪華版,帶有比林斯繪製的117張插圖)。

  在發表的頭一年裡,《湯姆叔叔的小屋》在美國本土便銷售出了三十萬冊副本,並最終成為了19世紀全世界最暢銷的小說(以及第二暢銷的書,僅次於最暢銷的書《聖經》)。幾乎每種主要的語言都有其譯本面世。在許多早期版本中,都帶有詹姆斯•謝爾曼牧師(英語:James Sherman (minister))撰寫的序言。謝爾曼是倫敦的一位公理會牧師,以其廢奴主義觀點而聞名。

  《湯姆叔叔的小屋》在英格蘭的銷售也同樣十分順利。1852年5月,當倫敦第一版發行後,便銷售出了二十萬冊。在隨後的幾年間,有超過150萬冊的副本在英格蘭傳播,儘管其中的絕大部分都屬於盜版(在美國也有同樣的情況發生)。

內容

湯姆被賣到河的下游去

  小說開始于肯塔基州農場主亞瑟•謝爾比正面臨著將因欠債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儘管他與她的妻子(艾蜜莉•謝爾比)對待他們的奴隸十分友善,但謝爾比還是決定將幾名奴隸賣給奴隸販子來籌集他急需的資金。被賣掉的奴隸有兩名:其一為湯姆叔叔,一位有著妻子兒女的中年男子;其二為哈裡,是艾蜜莉的女僕伊麗莎的兒子。艾蜜莉並不喜歡這個主意,因為她曾經對其女僕許諾說,她的兒子絕對不會被賣掉;而艾蜜莉的兒子喬治•謝爾比也不願意讓湯姆離開,因為他把湯姆視為自己的良師益友。

  當伊麗莎無意中聽到謝爾比夫婦打算將湯姆與哈裡賣掉的對話後,伊麗莎決定帶著她的兒子逃跑。小說中描寫到,伊麗莎作出這一決定並非是因為受到身體上的虐待,而是出於害怕失去她唯一倖存的孩子(她曾因流產而失掉了兩個孩子)。伊麗莎在深夜裡動身出發,並給她的女主人留下了一張致歉的紙條。

  當這一切發生時,湯姆叔叔被賣掉了,並被裝載上了一艘河船(英語:riverboat),沿著密西西比河順流而下。在船上時,湯姆認識並照顧了一位元年幼的白人女孩伊娃。當伊娃落到河裡後,是湯姆救了她。伊娃為了感謝他,伊娃的父親奥古斯丁•聖克雷爾將湯姆從奴隸販子的手裡買來,並將湯姆帶到了他在新奧爾良的家中。在這段時期裡,湯姆與伊娃變得親密無間,因為他們都深信著基督教。

追捕伊麗莎家庭

  在伊麗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見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喬治•哈裡斯,他們決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們卻被一個名叫湯姆•洛克的奴隸獵人盯上了。最後,洛克與他的同夥誘捕了伊麗莎與她的家人,這導致喬治被迫向洛克開槍。擔心洛克死掉的伊麗莎,說服了喬治,將這名奴隸獵人送到了附近的貴格會定居點以接受治療。

  回到新奧爾良後,聖克雷爾與他的北方堂姐奧菲利亞因對奴隸制的不同見解而發生了爭吵。奧菲利亞反對奴隸制度,但卻對黑人持有偏見;然而,聖克雷爾則卻認為自己沒有這些偏見,即使他自己是一位奴隸主。為了向他的堂姐說明她對於黑人的觀點是錯誤的,聖克雷爾買了一名黑人女孩托蒲賽,並請奧菲利亞去教育托蒲賽。

  在湯姆與聖克雷爾一同生活了兩年後,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場夢境中夢見了天堂,她把這場夢告訴了她身邊的人。由於伊娃的死與她的夢境,其他的人決定改變自己的生活:奧菲利亞決定拋棄自己從前對黑人的偏見,托蒲賽則說她將努力完善自己,而聖克雷爾則承諾將給予湯姆以自由。

湯姆被賣賽門•勒格裡

  在聖克雷爾履行他的諾言之前,他卻因為介入一場爭鬥而被獵刀刺死。聖克雷爾的妻子拒絕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諾,在一場拍賣會中將湯姆賣給了一名兇惡的農場主賽門•勒格裡。勒格裡(他並不是當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從北方來的移民)將湯姆帶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鄉下。湯姆在這裡認識了勒格裡的其他奴隸,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裡在同一場拍賣會裡買到了她)。當湯姆拒絕服從勒格裡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隸同伴時,勒格裡開始對他心生厭惡。湯姆遭受到了殘忍的鞭笞,勒格裡決意要壓垮湯姆對上帝的信仰。但湯姆拒絕停止對《聖經》的閱讀,並盡全力安慰其他奴隸。在種植園期間,湯姆認識了勒格裡的另一名奴隸凱茜。凱茜先前在被拍賣的時候,曾被迫與她的子女分離;由於不堪忍受另一個孩子被出賣的痛苦,她殺死了自己的第三個孩子。

  在這個時候,湯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貴格會教徒治癒後,洛克發生了改變。喬治、伊麗莎與湯姆在進入加拿大後獲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當湯姆叔叔對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種植園中遭受的折磨所擊垮時,他經歷了兩次夢境——一次是耶穌,而另一次則是伊娃——這使得他決意保留自己對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勵凱茜逃跑,並讓她帶上埃米琳。當湯姆拒絕告訴勒格裡凱茜與埃米琳逃往何方時,勒格裡命令他的監工殺死湯姆。在他垂死時,湯姆寬恕了兩位監工野蠻毆打他的行為:受其品格的感召,這兩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湯姆臨死前,喬治•謝爾比(亞瑟•謝爾比的兒子)出現了,他要買回湯姆的自由,但卻發現這已經太遲了。

最後的片段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凱茜與埃米琳遇見了喬治•哈裡斯的姐姐,並與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經有一次,凱茜發現伊麗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兒。而現在他們終於重逢了,他們前往了法國,並最終抵達了利比理亞——一個容納前美國黑奴生活的非洲國家。在那裡,他們又見到了凱茜失散已久的兒子。喬治•謝爾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農場,釋放了他全部的奴隸,並告訴他們,要銘記湯姆的犧牲以及他對基督真義的信仰。

創作背景

  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學院(Hartford Female Academy)的一名教師,也是一名積極的廢奴主義者。1850年,美國通過了第二部《逃亡奴隸法》,將協助奴隸逃亡定為非法行為予以懲處,並限縮逃亡者與自由黑人所擁有的權利;為了回應這部法律,斯托夫人寫成了這部小說。小說的絕大部分都是在緬因州的布勞恩斯魏克鎮(英語:Brunswick, Maine)完成的;斯托夫人的丈夫喀爾文•斯托(Calvin Stowe)在當地的鮑登大學(也是他的母校)任教。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一部分創作靈感來自喬賽亞•亨森(英語:Josiah Henson)的自傳。亨森是一位黑人男性,他曾是奴隸主以撒•賴利(Isaac Riley)所擁有的一名奴隸,生活並勞作于馬里蘭州北貝塞斯達地區(英語:North Bethesda, Maryland)的3,700英畝(15平方公里)煙草種植園中。1830年,亨森逃到了上加拿大省(即今安大略省),並擺脫了奴隸身份;此後,他協助了一些逃亡奴隸抵達該地,自己也過上了自給自足的生活,並寫出了他的回憶錄。斯托夫人自己也曾明確地承認,是亨森的作品啟發了她,從而讓她寫出了《湯姆叔叔的小屋》。當斯托夫人的書聞名於世後,亨森以《湯姆叔叔的回憶錄》(The Memoirs of Uncle Tom)為名再度發表了他的自傳,並在美國與歐洲得到了廣泛的傳播。斯托夫人在她的小說中借用了亨森家的名稱。亨森的家在1940年代成為了一座博物館,即今日安大略省德累斯頓(英語:Dresden, Ontario)附近的湯姆叔叔的小屋歷史遺跡。而亨森在奴隸時期所居住的那間小屋,至今還遺存在馬里蘭州的蒙哥馬利縣境內。

  希歐多爾•德懷特•韋爾德(英語:Theodore Dwight Weld)與格裡姆克•西斯特斯(英語:Grimké sisters)合著的《美國的奴隸制度:千人目擊證詞》(American Slavery As It Is: Testimony of a Thousand Witnesses)一書,亦被確認為小說的部分材料來源。斯托夫人也表示說,當她居住在與蓄奴的肯塔基州一河相隔的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時,她曾採訪過大量逃亡至該地的奴隸,而此中獲得的材料後來亦成為了其小說的基礎。在辛辛那提市,有著一些地下鐵路秘密網路的廢奴主義支持者,他們積極於幫助那些從南方逃亡的奴隸。

  在1853年發表的《湯姆叔叔小屋題解(英語:A Key to Uncle Tom's Cabin)》一書中,斯托夫人提到了寫作這部小說的大量靈感與材料來源。斯托夫人發表《題解》這部寫實作品的原因,是為了支持她對奴隸制度惡行的主張。不過,後來的研究也指出,在出版《湯姆叔叔的小屋》之前,斯托夫人實際上並未閱讀過《題解》中提到的不少作品。

作品鑒賞

作品主題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全書都被同一個主題所主宰:奴隸制度的罪惡與不道德。當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裡寫入次要的主題時——譬如母親的道德權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會強調這些主題與奴隸制的恐怖之間的聯繫。幾乎在小說的每一頁裡,斯托夫人都在積極推動著“奴隸制度不道德”這一主題,有些時候她甚至會改變故事敘述的口吻,以向人們“佈道”奴隸制的破壞天性(譬如,在載著湯姆前往南方州的輪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這樣說道:“奴隸制的最可怕之處就在於對感情和親情的踐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過對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畫,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現出了奴隸制度的罪惡。

  因為斯托夫人認為母性是“所有美國人生活中的道德與倫理模範,”並相信,只有女性才擁有將美國從奴隸制的惡魔手中拯救出來的道德權威;這便是《湯姆叔叔的小屋》中表達出的另一個主題:女性的道德力量與聖潔。在書中,這種角色的例子有伊麗莎——一位帶著小兒子逃亡的黑奴(並最終與其全家團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視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過這樣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這一觀點:女性能夠拯救她們身邊的人,哪怕是最不道義的人。但後來的評論也提到,斯托夫人筆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婦的老套形象出現,而不是現實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說“重申了女性所發揮的影響的重要性”,並為隨後幾十年裡女權主義運動(英語:women's rights movement)道路的鋪平作出了貢獻。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顯露於小說的結尾,並延及所有的主題;她對基督教的本性進行了探索,並認為基督教神學與奴隸制度有著無法調和的矛盾。當伊娃死後,湯姆懇求摯愛她的聖克雷爾“回望耶穌”時;當湯姆死後,喬治•謝爾比用“做一個基督徒多好啊”來稱頌他時;這一主題都得到了最明確不過的彰顯。因為在《湯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題佔有很大的分量,並由於斯托夫人在小說中直接且頻繁地發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這本小說還常被認為帶有“佈道書的形式”。

作品風格

  《湯姆叔叔的小屋》具有19世紀感傷小說(英語:sentimental novel)與家庭小說(亦稱做女性小說)中常見的感性與戲劇性(英語:Melodrama)的風格。在斯托夫人的時代,這一類型的小說是最為流行的小說:它們趨向于去描述女性主角,其寫作風格常能喚起讀者的同情與感動。儘管如此,《湯姆叔叔的小屋》與其他的感傷小說所不同的是,前者將其中心焦點集中於奴隸制這種大型話題,並以一名男性作為故事的主角;不過,斯托夫人亦試圖去引出讀者的某種強烈情感(譬如讓讀者為小伊娃的死而哭泣)。這一寫作類型的力量可通過同時代讀者的反應顯現出來。斯托夫人的一位朋友喬治亞娜•梅(Georgiana May)曾經寫信給她談到:“我昨晚子夜醒來,耗盡終夜讀完了這本書。此後,我再也不能望著小孩子垂死而無動於衷。”據描述,另一名讀者完全地著迷於這本小說,他甚至考慮把自己的女兒改名為伊娃。顯而易見的是,小伊娃的死對當時的許多讀者造成了影響:單在1852年,波士頓便有300名女嬰被取名為伊娃。

影響

  《湯姆叔叔的小屋》,又譯作《黑奴籲天錄》,最初發表在廢奴主義者雜誌《國家時代》(National Era)中。從1851年6月5日起,總共連載40周。雖然《國家時代》的發行量不大,但《湯姆叔叔的小屋》卻贏得了成千上萬的熱情的讀者。第二年,波士頓的一家小出版社——約翰•失厄特出版公司決定出版此書。第一版印了五千冊,頭一天就售出了三千冊,第二天全部售完。接著重印,一周內加印一萬冊,也一售而空。再加印,一年內美國八家出版社日夜趕印出三十萬冊仍然不能滿足讀者的需要。當時幾乎每個識字的美國人都爭先恐後地閱讀這部“扣人心弦”的小說。

  沒多久,《湯姆叔叔的小屋》便在國外聲譽鵲起。先是美國的普特南出版公司的一個年青編輯寄了一本給英國的一位出版商,一年之內,英國就有十八家出版公司競相印了一百五十萬冊,發行到英國本島和英聯邦各國。歐洲出版商也隨即行動起來,僅僅幾年,該書就被譯成法、德、瑞典、荷蘭、西班牙、義大利等二十二種語言,影響遍及世界。

  與此同時,《湯姆叔叔的小屋》被改編成劇本,搬上了舞臺。不計其數的劇團和不計其數的劇本在世界各地上演著。對此情況,斯托夫人是不贊成的,但她無法制止住。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流傳使斯托夫人成了一位世界注目的人物。她應邀三次訪問歐洲。在英國,她受到維多利亞女王和艾爾伯特王子的接見。她還會見了著名作家喬治•伊里亞德、狄更斯、金斯萊、拉斯金、麥考利和格拉德斯通。英倫三島和歐洲大陸的普通人民更是熱烈地歡迎這位來自“新大陸”的廢奴女英雄。在愛丁堡,人們捐贈一千枚金鎊硬幣,請斯托夫人帶回美國獻給北美的廢奴運動。

  當然,在對《湯姆叔叔的小屋》的一版讚美聲中也夾雜著陣陣責駡的喊叫,代表南方奴隸主利益的宣傳喉舌《南方文學通訊》等,指責斯托夫人“歪曲事實”,小說是“幻覺的反映”。起初,《湯姆叔叔的小屋》還能在南方書市自由出售,不久,便成了禁書,誰有這本書就會感到不安全。為了回答對她的非難和誣衊,斯托夫人編寫了《關於“湯姆叔叔的小屋”的說明》,公佈了有關該書寫作的背景材料、文件、軼事、談話紀要等內容,一共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是人物的說明;第二部分批評了逃奴法;第三部分介紹了若干黑奴的典型經歷,指出變革南方奴隸制度的必要性;最後部分是對教會的分裂立場的指控。《關於“湯姆叔叔的小屋”的說明》並沒有引起太大的反響。一個曾靠偷印《湯姆叔叔的小屋》發財的英國出版商,見利忘義,又偷印《說明》五萬冊,夢想再發一筆橫財,但最後因銷路不好而破了產。

  《湯姆叔叔的小屋》對社會發展的影響是深遠的,為美國廢奴運動贏得了200萬同情者和支持者,1862年,林肯總統在白宮接見斯托夫人,評價她的書時,在扉頁上題詞為“寫了一本書,釀成一場大戰的小婦人。”

  在談到斯托夫人的歷史地位時,柯克•門羅認為:“她不僅在世界著名婦女中是出類拔萃、名列前茅的,而且在決定美國人民命運的最關鍵的歷史時刻,她的影響超過其他的任何一個人。……當然,廢除奴隸制不是、也不可能是一個人能功成業就的事,它是眾人的事業,但是,《湯姆叔叔的小屋》所產生的影響是最偉大的,最深遠的。”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文學意義也是勿需置疑的。范懷克•布魯克斯說:“撇開小說寫作的氛圍不談,《湯姆叔叔的小屋》不失為反映一個時代、一個國家的一部偉大的民間傳記。”著名詩人亨利•華茲華斯•朗費羅稱該書是“文學史上最偉大的勝利”。

  很久以後,斯托夫人的兒子和孫子用詩一般的語句說《湯姆叔叔的小屋》:“像燃起的熊熊烈火,閃亮了天邊;象洶湧的感情潮流席捲走眼前的一切,然後越過浩瀚的大海,將影響波及全球。全世界都在思索和談論著它。”

戲劇改編

  儘管《湯姆叔叔的小屋》是19世紀最暢銷的小說,但更多的美國人是通過舞臺劇和音樂劇來瞭解到整個故事的,而不是通過原書。埃裡克•洛特(Eric Lott)在他的《托米圖德斯叔叔:種族話劇與作品模式》(Uncle Tomitudes: Racial Melodrama and Modes of Production)中估計,至少有三百萬人曾觀看過這類演出,其數目是小說發表頭一年裡發售量的十倍之多。

  由於當時並不嚴格的著作權法律,基於《湯姆叔叔的小屋》的舞臺作品在小說還在連載時便已經出現了。斯托夫人拒絕親自將小說改編為戲劇,因為她對戲劇有著清教徒式的不信任(儘管她在後來去看過喬治•艾肯(英語:George Aiken (playwright))改編的版本,而據法蘭西斯•安德伍德(Francis Underwood)描述,她對卡洛琳•霍華德(Caroline Howard)飾演的托蒲賽感到十分“欣喜”)。斯托夫人的這一拒絕,讓舞臺作品的領域得以被眾多改編作品佔據,部分改編作品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各種各樣的)政治原因,但其餘的只不過是為了進行商業投機。

  情節劇(英語:melodrama)與黑臉(英語:blackface)雜秀(英語:minstrel show)是這些舞臺作品的共有元素。這些作品的政見有著巨大的差異——有一部分如實地反映了斯托夫人傷感的反奴隸制度的政見,另一部分則比較中性,甚至還有一些維護奴隸制度政見的作品。許多作品都蓄意地對黑人進行了種族諷刺;還有不少作品採用了斯蒂芬•福斯特創作的歌曲(其中有“我的肯塔基故鄉(英語:My Old Kentucky Home)”、“故鄉的親人(英語:Old Folks at Home)”與“Massa's in the Cold Ground”)。最著名的一齣舞台作品是由喬治•艾肯(英語:George Aiken (playwright))與H•J•康韋(H.J. Conway)合編的。

  在19世紀,《湯姆叔叔的小屋》的許多舞臺改編作品“在好幾年裡……支配了北方的流行文化”,到了20世紀早期,有一部分劇作依然還在演出中。

電影改編

  《湯姆叔叔的小屋》有著許多的電影版本。大部分的這些影片都攝製於默片時代(在當時,《湯姆叔叔的小屋》是被拍成電影次數最多的故事)。由於小說與舞臺作品持續地受到歡迎,許多觀眾都已經十分熟悉劇情中的角色,因此他們在觀看不帶對話的默片時並不會感到十分困難。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第一個電影版本是最早的“全長”電影之一(在當時,“全長”意味著電影的長度大約在10到14分鐘之間)。這部1903年的電影由愛德溫•斯坦頓•波特(英語:Edwin Stanton Porter)導演,由白人演員扮裝黑人主角,而黑人演員則只充當臨時演員。這一版本與先前的許多舞臺作品都十分類似;此外,這部電影還描繪出了許多黑人的刻板印象(譬如在幾乎每個場合都由黑奴在跳舞,包括一場黑奴拍賣會上)。

  1910年,美國維塔格拉夫製片廠製作了由J•斯圖爾特•布萊克頓(英語:J. Stuart Blackton)導演並由尤金•馬林(Eugene Mullin)改編的三卷長電影。據《戲劇之鏡》(The Dramatic Mirror)上的描述,這部電影是電影史上的“一次明顯的革新”,也是“第一次一家美國公司”發佈三盤膠捲的戲劇電影。在當時,一部一盤膠捲的“全長”影片長約15分鐘。這部電影由弗洛倫斯•圖爾納(英語:Florence Turner)、瑪麗•富勒(英語:Mary Fuller)、愛德溫•R•菲力浦斯(Edwin R. Phillips)、芙羅拉•芬奇(英語:Flora Finch)、熱納維耶芙•托賓(英語:Genevieve Tobin)與小卡萊爾•布萊克韋爾(英語:Carlyle Blackwell)主演。

  在其後20年裡,至少有4部以上的電影改作問世。最後的一部默片版本發行於1927年,由哈裡•A•波拉德(英語:Harry A. Pollard)(他曾在1913年版的《湯姆叔叔的小屋》中飾演湯姆叔叔)導演。這部2小時長的電影花費了一年多的時間進行製作,也是默片時代預算花費第三多的電影(計180萬美元)。在這部電影中,黑人演員查理斯•悉尼•吉爾平(英語:Charles Sidney Gilpin)本是原定的湯姆叔叔飾演者,但卻由於他的“表演過於叛逆”而被製片廠取消了表演資格,並為詹姆斯•B•洛(英語:James B. Lowe)所取代。這部電影與小說的一個不同的情節是,當湯姆叔叔死後,他變成了一個復仇的幽靈,並最終導致了賽門•勒格裡的死亡。當時的黑人電臺曾盛讚這部電影,但懼怕引起南方與白人電影觀眾激烈反應的製片廠,最終剪掉了爭議性的情景,包括影片開始時的黑奴拍賣會(其中,一位母親被迫與自己的幼子生生分離)。這部電影的劇本由波拉德、哈威•F•休(Harvey F. Thew)與A•P•揚格(英語:A. P. Younger)改編,字幕由沃爾特•安東尼(英語:Walter Anthony)撰寫;主要演員有:詹姆斯•B•洛、佛吉尼亞•格雷(英語:Virginia Grey)、喬治•西格曼(英語:George Siegmann)、瑪加麗塔•菲舍爾(英語:Margarita Fischer)、莫娜•雷(英語:Mona Ray)與蘇泰文女士(英語:Madame Sul-Te-Wan)。

  在默片時代結束後的幾十年間,這部小說中的主題因被認為太過敏感而未被繼續拍成電影。1946年,米高梅曾決定將這部小說再次搬上銀幕,但卻由於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英語: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領導的抗議而無疾而終。

  1965年,出現了一部由格察•馮•勞德瓦尼(Géza von Radványi)導演的德語版本,後來被剝削電影導演克羅格•巴布(英語:Kroger Babb)引入了美國。最後的一個電影版本是1987年在電視上播映的版本。該版本由斯坦•萊森(英語:Stan Lathan)導演,約翰•蓋伊(John Gay)改編,出演主要演員的角色有埃弗裡•布魯克斯(英語:Avery Brooks)、菲麗西亞•拉沙德(英語:Phylicia Rashad)、愛德華•伍德沃德(英語:Edward Woodward)、珍妮•路易斯(Jenny Lewis)、撒母耳•L•傑克遜與金尼(Endyia Kinney)。

  除了真人電影對《湯姆叔叔的小屋》的改編外,還有許許多多的動畫卡通(英語:Animated cartoon)的改編版本。這樣的動畫有:華特迪士尼的《米奇的情節劇(英語:Mickey's Mellerdrammer)》(1933年),其中迪士尼的經典角色被塗上了誇張的黑臉與橙紅的嘴唇;兔八哥卡通《南方油炸兔(英語:Southern Fried Rabbit)》(1953年),其中兔八哥把自己裝扮成了湯姆叔叔,並唱著“我的肯塔基故鄉(英語:My Old Kentucky Home)”企圖越過梅森-狄克遜線(英語:Mason-Dixon line);《湯姆叔叔的平房(英語:Uncle Tom's Bungalow)》(1937),一部由特克斯•埃弗裡(英語:Tex Avery)監製的華納兄弟卡通;《冰上的伊麗莎》(Eliza on Ice,1944年),由保羅•特裡(英語:Paul Terry (cartoonist))製作的《太空飛鼠》卡通最早的幾集之一;以及《湯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aña,1947年),由特克斯•埃弗裡(英語:Tex Avery)導演的一部8分鐘長的卡通。 《湯姆叔叔的小屋》還曾對大量的電影產生過影響,包括1915年的電影《一個國家的誕生》。這部頗具爭議性的電影故意地將一個類似于湯姆叔叔家的小屋引入到了劇情的高潮:在小屋中,南方白人與他們從前的敵人(北方軍)聯合了起來,去一同捍衛“雅利安人的天賦權利”。學者認為,對類似小屋的重用,會讓當時的觀眾理解其涵義並同電影產生共鳴。

  其他受《湯姆叔叔的小屋》影響的電影,還包括有:《漣漪(英語:Dimples (film))》(Dimples,1936年秀蘭•鄧波兒主演的電影)、“湯姆叔叔的叔叔”(“Uncle Tom's Uncle”,系列電影《我們這一夥(英語:Our Gang)》在1926年的一集)、羅傑斯和哈默施泰因(英語:Rodgers and Hammerstein)的音樂劇《國王與我》(其中有一場以傳統暹羅風格表演的芭蕾舞“湯瑪斯叔叔的小房子”,“Small House of Uncle Thomas”)以及《紐約黑幫》。其中,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與丹尼爾•戴-路易斯飾演的角色加入了一場改編自《湯姆叔叔的小屋》的假想戰爭。

作品爭議

  儘管在讀者中得到了肯定,但在其發表後的幾十年裡,文藝評論家(英語:Literary criticism)們都否定了《湯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其他感傷小說中展現出的這種風格,因為這類小說是由女性寫成,並過於突出地描寫了“女性多愁善感的情感”。一位文藝評論家認為,如果這部小說與奴隸制沒有關聯,“它不過就是一部普通的感傷小說”。另外一名評論家則將這本書描述為“基本上就是一堆苦力勞作出的毫無意義的碎片”。喬治•惠徹(George Whicher)在他的《美國文學史》(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中對這本書嗤之以鼻,將之斥為“周日學校小說”,並充滿著“露骨描述的情節、幽默與悲傷”。

  然而,在1985年時,簡•湯普金斯(Jane Tompkins)在她劃時代的《傑出的設計:美國小說的文化成果》(In Sensational Designs: The Cultural Work of American Fiction)一書中改變了這一觀點。湯普金斯盛讚了其他評論家拒絕承認的感傷風格,並提出,感傷小說展現了女性的情感擁有改善世界的力量。她還認為,包括《湯姆叔叔的小屋》在內的,流行於19世紀的家庭小說,有著“理智的複雜性、雄心與機智”;而《湯姆叔叔的小屋》“對美國社會的批判要比霍桑與梅爾維爾這些更知名小說家的批評更具毀滅性。”

  儘管後來有關《湯姆叔叔的小屋》風格的觀點已有所改變,但由於這部小說的寫法與絕大多數現代小說大相徑庭,今日的讀者往往會覺得這部作品的內容晦澀、做作、“甚至老掉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