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僧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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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僧虔汉语拼音:Wɑnɡ Senɡqiɑn;426-485),中国南朝宋间书法家、书法理论家。琅邪临沂(今属山东)人。仕宋、齐二朝。历任武陵太守、中书郎、太子中庶子、吏部尚书、尚书令、丹阳尹等职。他精通文史、善音律。生于书法世家,其高祖王导、曾祖王洽、祖王珣及父王昙首等都是书法家。同时擅长楷、行、草书,传世刻帖有《御史帖》、《陈情帖》等。传世的唐摹墨本《万岁通天帖》中有他的《太子舍人王琰帖》一通,结构严谨,精于用笔,并可考书法递变。另有《书赋》、《论书》、《笔意赞》等著作传世。在《笔意赞》中,他提出“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可绍于古人”,把书法中的“神采”提到突出地位,对后世影响深远。

  王僧虔在南朝宋历任武陵太守、太子舍人、吴郡太守等职,又曾在宋孝武帝刘骏之子豫章王刘子尚、新安王刘子鸾帐下任职,所在皆有官声,又因擅长书法而被当权者所欣赏。萧道成称帝建立南齐后封王僧虔为持节、都督湘州诸军事、征南将军、湘州刺史,不久升任侍中、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永明三年(485年),王僧虔去世,时年60岁,追赠司空、谥号简穆。

  王僧虔擅长隶书和行书、草书。他学过钟繇,又得羊欣传王献之笔意,沿袭二王途径,注重神采气韵,很注意表现自己的个性。提出“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制次之,”强调书法创作要注入激情,可谓具有卓识远见。

  王僧虔在书法理论方面,有很深的造诣,他在书法理论上的独特建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他提出书法要创造出完美的艺术形象。在他看来,书法不是一门单纯再现的艺术,它没有具体可见的对象,书法家必须通过感情和想象把不可见的东西化为具体可见的艺术形象。为此,他在创作中,就得一边想着要遵循一定的法则,一边又要想象出可见的书法形象,做到心得手应。使书法形象具有感人的生命力,在美艳之中透出深厚的功力。既要循规蹈矩,又得驰骋想象。王憎虔这里所说的“想象”,是与现实生活中美的形象相通的一种思维活动,如把握下笔的轻重时,就要分别想象轻而薄的蝉翼和浓而重的云块。因此他反复强调,书法艺术既要遵循一定的规矩法度,又要放开手脚,富于想象,不为规矩法度所束缚,这样才有创造性,才能创造出完美的艺术形象。这一主张,实际上对包括书法在内的一切艺术的创作活动,都具有指导意义。

  其次,他提出“天然”与“功夫”,“媚”与“力”这些美学范畴。这里的“天然”,是指书法家的天赋条件,在书法方面的天资;“功夫”是指后天用心学习和书法实践的程度。“力”指书法骨力,是先天才能同后天学习相结合的结果;“媚”是美好的意思,指书法艺术的形象美。他认为,对书法艺术来说,这几种因素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只有把这些因素结合起来,才能创造出完美的书法艺术形象。根据这个道理,他对历代书法名家及其作品逐一进行评价,指出他们或天然有余,而功夫不足;或媚气十足,而骨力恨弱。

  王僧虔有《王琰帖》、《御史帖》、《陈情帖》等书迹传世。另著有《书赋》、《论书》、《笔意赞》等书论行世。《论书》和《笔意赞》是王僧虔的代表论著,在中国书论史上亦占有重要地位。

  《论书》见于《书苑菁华》第11卷。其简明扼要地论列了自东汉至南朝宋的40余位书家的成就、特点。王氏对汉以来书家的品评,极为客观、公允,包括自家祖辈、亲属亦能如此,实在难得,精神可贵!其品评书家的方法,亦为后世所推崇并继承。

  《笔意赞》见于《书苑菁华》第18卷。此文一序一赞,仅一百多字,以《告誓》与《黄庭》为范本,对书法艺术的本质和学书的方法,如器具的选择与使用,字帖的选择与特点,用笔的标准及结字的方法等问题,作了精辟的阐述。其语言简练,文辞优美,耐人寻味,真不愧大家手笔。文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形神兼备、神采为上的创作与鉴赏的原则,揭示了书法艺术创作最根本的追求目标,并强调书家应做到心、手、笔相忘,才能达到创作的最高境界,自然地表达其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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