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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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帽子,是中国传统文化典故里的一约定成俗用语,通常描述夫妻之中女方和丈夫以外的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又称为戴绿帽绿头巾,是一种对男性带有侮辱性的称谓。

而衍伸的词汇“NTR癖”,又称绿帽癖,是指唯一伴侣与其第三方发生性关系,造成心情的冲突感,从而感受到快感与兴奋感,而触发条件必须特别深爱唯一伴侣的情况下,才能有所感触,研究指出具有此类现象与被虐倾向(M倾向)有所关联。NTR癖不一定只发生于多人性行为上(如3p、4p),也与出轨、偷吃毫无关联,但出轨偷吃后若被NTR癖者所发现,大多数会感到兴奋,亦有少部份感到愤怒(非双方同意亦可能毫无兴致),其情况依每个人而有所不同。

词源

明朝郎瑛所撰的笔记七修类稿》载,相传于春秋时期,依靠妻女卖淫收入为生的男子以绿头巾裹头作为识别。

《七修类稿》:“但又思当时李封何必欲用绿巾?及见春秋时有货妻女求食者,谓之‘娼夫’,以绿巾裹头,以别贵贱。然后知从来己远。李封亦因是以辱之。今则深于乐人耳。”

绿色在中国古代被视为低贱者的用色,《汉书·东方朔传》提到馆陶公主刘嫖情夫董偃头戴绿帻,颜师古的注是:“绿帻,贱人之服也。”唐朝诗人李白在诗《古风》中也有“绿帻谁家子,卖珠轻薄儿”之句,可见当时绿色为低贱者所用的颜色。

至于把绿色视为低贱者用色的原因,有一种说法是与龟有关。绿色为龟之颜色,而古人误以为雌龟要与交配才可以繁殖,甚至以为龟没有雄性;如明朝谢肇淛所着的笔记《五杂俎》就提到,龟不能交配,所以纵容雌龟与蛇交配来繁殖后代。

《五杂俎》:“龟不能交,而纵其牝者与蛇交。”

不少古书等均有类似说法。

如,《列子》:“纯雌其名大要。”许慎《说文解字》:“龟,旧也。外骨内肉者也。从它(蛇)。龟头与它(蛇)头同。天地之性,广肩无雄、龟鳖之类,以它(蛇)为雄。”《博物志》:“龟纯雌无雄,与蛇交通而生子。”

因此把妻子与他人通奸的男子称为“龟”,今日闽南人仍有此习,闽南语鄙称妻红杏出墙者为“乌龟”。

《七修类稿》与唐朝封演封氏闻见记》均有提到,唐朝李封为延陵令时,手下犯罪,李封就要他们戴绿头巾作为羞辱。

封氏见闻录》:“李封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随所犯轻重,以日数为等级,日满乃释。吴人着此服,出人州乡,以为大耻,皆相劝励,无敢僭违。”

但当时仍未有把绿头巾定型成妻子跟别人通奸的意思,只是象征身份低贱。而郎瑛则于《七修类稿》中说出自己的见解,认为以绿头巾为羞辱,是因为绿头巾是春秋时期妓女之夫的首服

把绿头巾定义为妻子通奸,应在元朝之后。据《元典章》载,元朝规定娼妓家长和男性亲属要裹青头巾。

《元典章》:“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

而青、绿二色相近。此例一直沿用至明朝,《明史·舆服志》载,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三年下诏规定教坊乐户伶人要戴青巾。

明史·舆服志》:“教坊习乐艺,青字顶巾,系红线褡膊。……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

而乐户、伶人之妻通常都是女乐、女伶,虽然以卖艺为主,但有时亦会与皇室贵族发生性关系。明刘辰所着的《国初事迹》也有记载,当时南京娼妓家的男子指令必须“头戴绿巾”。

后来龟蛇之说、头巾之绿、娼妓之家等说法被集合、附会,绿头巾才被定型为专指妻子不贞之男子。清朝赵翼陔余丛考》关于绿头巾的介绍中,指明制乐人用碧绿巾裹头,因此吴人把妻子有淫行的男子称为绿头巾。

《陔余丛考》:“明制乐人例用碧绿中裹头,故吴人以妻之有淫行者。谓其大为绿头巾,事见《七修类稿》。”

“绿帽子”一词则是清朝以后的用法,易实甫作《王之春赋》就有“帽儿改绿,顶子飞红”之句,描绘了当时官场的性贿赂。于是“绿头巾”或“绿帽子”就成为妻子与人通奸的男子之代称了,这种用法亦流传至今。

其他语言的类似说法

英语

英语把妻子与人通奸的男子称为“Cuckold”,此字源于古法语杜鹃科鸟的称呼“cocu”,约出现于1250年代;这是因为雌杜鹃下蛋在其他鸟类的巢中,那些鸟要养育不是自己的孩子。

日语

日文“浮気”指伴侣外遇,“二股/ふたまた”则是指“脚踏两条船”或是“劈腿”,而“日语:不倫/ふりん”则是指已婚者的偷情行为,以上都不分性别。

另有“日语:寝取られ/ねとられ”(直译为“遭人睡走”),常缩写为“NTR”,含义和中文“戴绿帽”和台湾话“缀人走”(tuè-lâng-tsáu或tè-lâng-tsáu)(跟别人跑了、私奔)类似。另外“NTR”亦可指“日语:寝取り/ねとり”是指自己是第三者主动给对方戴绿帽子。中国网络文化也据此衍生出“牛头人”一词(因NTR与“牛头人”三字的汉语拼音“Ntóurén”开头字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