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子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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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子野(469-530年),字几原河东郡闻喜县(今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人。裴松之的曾孙,裴骃之孙,裴昭明之子,与曾祖、祖父合称“史学三裴”。因曾祖裴松之于宋时任吴兴郡故鄣令而留寓,故宅在今安吉县境。齐时,子野曾任诸哜暨县令,在县不行鞭罚,县民有争,以理晓喻,史称“百姓称悦,合境无讼”。松之受诏续修何承天《宋史》未成而卒,子野据沈约《宋书》删撰为《宋略》20卷以竟先业。沈约览后叹道:“吾弗逮也。”

梁时,子野任著作郎,掌修国史及起居注。不久,因其博识,升通直员外郎。梁武帝称子野“其形虽弱,其文甚壮”,诸诏诰敕令皆命其撰稿。后官至中书侍郎。在朝廷任官十余年,默然静守,安贫乐道,仅起茅屋数间,妻儿常苦饥寒。晚年笃信佛教。著作甚丰,有抄合后汉事40卷、《众僧传》20卷、《方国伎图》1卷、文集20卷等。

著史

当初,裴子野曾祖裴松之在刘宋时曾受诏续修何承天的《宋书》,未完成就逝世了。裴子野有志继承祖业,完成修史重任,因此撰写《宋略》。《宋略》初稿成于齐末中兴二年(502年),定稿完于梁初天监三年(504年)。

他在《宋略.总论》中说:“子野生乎泰始(465-471年)之季,长于永明(483-493年)之年,家有旧书,闻见又接,是以不用浮浅。”两晋南北朝私家修史甚众,但沈约在齐代替官方修的《宋书》最为流行。裴子野观沈约《书》后,认为其繁琐,便删繁存简,“因宋之新史,为《宋略》二十卷。”,被人认为是“其敍事评论多善。”沈约见后感叹道:“吾弗逮也。”;当时的名士范缜读后,说:“弥纶首尾,勒成一代,属辞比事,有足观者”。

当时人将《宋略》与班彪王命论》、贾谊过秦论》媲美,惜已失佚,仅部份文章录于《资治通鉴》、《文苑英华》。裴子野为文叙事简捷,明畅易懂,作品大多质朴无华。《梁书》称“子野为文典而速,不尚丽靡之词,其制作多法古,与今文体异”。《宋略》主要论述刘宋兴亡,其议事论赞受到诸家的引用。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采用裴子野《论》十篇,如《论典签专恣之害》、《论仕途唯门户不问贤能之非》等,认同其论。

南齐中兴二年(502年),父裴昭明去世,裴子野辞官回乡,开始撰写《宋略》。

南梁时期

代齐后,因范缜举荐,复任尚书比部郎,仁威记室参军,后又任诸暨(今浙江诸暨)令。

大通元年(527年)转鸿胪寺卿步兵校尉,后卒于任上。《颜氏家训》提到裴子野,说他“有疏亲故属,”凡“饥寒不能自济者,皆收养之。家素清贫,时逢水旱,二石米为薄粥,仅得偏焉,躬自同之,常无厌色。”裴子野晚年与湘东王萧绎(后来的梁元帝)友好,萧绎丰沛的学问有部分得自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