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泰卦•”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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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30日 (六) 17:13的版本

周易注
泰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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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卦  乾下坤上


,小往大來,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注】泰者,物大通之時也。上下大通,則物失其節,故財成而輔相,以左右民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

【注】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牽引者也。茹,相牽引之貌也。三陽同志,俱志在外;初為類首,己舉則從,若茅茹也。上順而應,不為違距,進皆得志,故以其類征吉。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

【注】體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穢,受納馮河者也。用心弘大,无所遐棄,故曰不遐遺也。无私无偏,存乎光大,故曰朋亡也。如此乃可以得尚于中行。尚,猶配也。中行,謂五。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復,艱貞无咎。勿恤其孚,於食有福。

【注】乾本上也,坤本下也,而得泰者,降與升也。而三處天地之際,將復其所處。復其所處則上守其尊,下守其卑,是故无往而不復也,无平而不陂也。處天地之將閉,平路之將陂,時將大變,世將大革,而居不失其正,動不失其應,艱而能貞,不失其義,故无咎也。信義誠著,故不恤其孚而自明也,故曰「勿恤其孚,于食有福」也。


《象》曰:无往不復,天地際也。

【注】天地將各分,復之際。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注】乾樂上復,坤樂下復,四處坤首,不固所居,見命則退,故曰翩翩也。坤爻皆樂下,己退則從,故不待富而用其鄰也。莫不與己同其志願,故不待戒而自孚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注】婦人謂嫁曰歸,泰者,陰陽交通之時也。女處尊位,履中居順,降身應二,感以相與,用中行願,不失其禮。帝乙歸妹,誠合斯義。履順居中,行願以祉,盡夫陰陽交配之宜,故元吉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上六,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注】居泰上極,各反所應,泰道將滅,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是故城復于隍,卑道崩也。勿用師,不煩攻也。自邑告命,貞吝,否道已成,命不行也。


《象》曰:城復于隍,其命亂也。版主是偷文盜貼之徒,本文是從易學網偷來的。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 易曰「履校滅趾,无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无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无傷而弗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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