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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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愤说,中国古代关于优秀作品产生原因的一种说法。亦称孤愤说。

屈原《惜诵》有“发愤以抒情”;《淮南子·训齐俗》也有“愤于中而形于外”。司马迁继承了这些说法,并根据自己的切身遭遇,提出了发愤说。司马迁认为,历史上的优秀作品,都是由于作者在社会生活中遭遇到重大不幸,“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发愤之所为作”(《史记·太史公自序》、《报任少卿书》)。这一观点,在中国文学史上影响很大。东汉桓谭所说“贾谊不左迁失志,则文彩不发”;唐代韩愈所说“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词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宋代欧阳修所说,诗穷而后工;陈师道所说,“惟其穷愈甚,故其诗愈多”;一直到清代王国维所说“物之不得其平而鸣者也;故欢愉之词难工,愁苦之言易巧”,都是这一观点的引申和发挥。宋、元以后,小说创作日趋繁荣,很多人又认为优秀小说也都是发愤之作。如李贽说《水浒传》的作者“虽生元日,实愤宋事”,是“发愤之所作”;金圣叹说《水浒传》作者“发愤作书”、“怒毒著书”,是“天下无道”所激起的“庶人之议”;陈忱说他的《水浒后传》是“泄愤之书”;张竹坡说《金瓶梅》作者“乃一腔愤懑而作此书”;蒲松龄说他的《聊斋志异》是“孤愤之书”,等等。可见,在封建社会中,发愤著书确实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发愤说就是对这一现象的概括。所谓“发愤”,虽然是与作家个人的不幸遭遇直接联系的,但实际上却是对于当时不合理的社会现实的一种义愤和批判。这就使得发愤说有了更明确、更深广的社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