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礼记正义》,又名《礼记注疏》,是《五经正义》的第四部。此书原采用郑玄注20卷,孔颖达疏70卷,南宋绍兴初年合刻并为63卷,附陆德明音义。《礼记》自郑注面世,流传甚广,魏晋南北朝学人为义疏者甚多,然众说纷纭,或违本义。孔颖达为之注疏,以皇侃义疏为本,其有不备,以熊安生本补充,必取文征详悉,义理精审,剪其繁芜,摄其机要,取两家之长,除其之弊,与郑注相互发明原义,堪称双绝。
在序言中,孔颖达等人坚持了秦汉以来儒家关于礼仪起源的说明,认为礼“本之则太一之初”,“体之乃人情之欲”,即礼从上说体现了天意,从下说根据于人情,是天意和人情的统一。此书把《周礼》作为《仪礼》之本,反映了汉代以后,儒家更加注重在有形的礼仪设施背后起着支配作用的无形的东西。另外,此书解题还特意解释了老子对礼的态度,调和老子和儒家经典,体现了李唐王朝对老子的尊崇。此书亦见重于后世,为儒学重要著作,影响深远,被清人收入《十三经注疏》中。
《礼记正义》是学习、研究古代文化遗产的重要文献。汉代有郑玄作注,唐代有孔颖达为之正义,都是古人对《礼记》的注释,是今人阅读研究《礼记》的重要版本。《礼记正义》今存全者仅一部,有宋元补版。原刊字体方严端重,刻工有马祖、马松、马春、毛端、方伯、 王恭、李宪等多人,补版刻工有茅文龙、蒋佛老、何、张阿狗、俞声、何庆、陈等,皆元代杭州地区刻工,可知补版到元代。此本有惠栋、李盛铎跋,惠栋曾据此本校汲古阁本。书中有季印振宜、沧苇、御史之章、北平孙氏、惠栋、定宇、孔、 继、 涵、金章世系景行维贤、小如庵秘笈、袁克文等印。清中叶后,此书为孔继涵所藏,由孔氏归宗室盛昱,以后归完颜景贤,景贤之后又归袁克文,由袁售与南海潘宗周。潘氏得书之时,适所构新居落成,因名曰宝礼堂潘氏既得此书,1927年影刻行世。潘氏《宝礼堂宋本书录》经部著录。此书另有残本一部传世,存二十八卷,两部补版之叶,间有不同,残本为商务印书馆涵芬楼所藏,《涵芬楼烬余书录》经部著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宝礼堂藏书由潘宗周之子潘世兹捐赠国家,涵芬楼书亦捐献国家,两部今均藏北京图书馆。
目录
(据清代学者阮元主持校刻的《十三经注疏》)
- 卷二十一 礼运第九 卷二十二 礼运第九
- 卷二十三 礼器第十 卷二十四 礼器第十
- 卷二十五 郊特牲第十一 卷二十六 郊特牲第十一
- 卷二十七 内则第十二 卷二十八 内则第十二
- 卷二十九 玉藻第十三 卷三十 玉藻第十三
- 卷三十一 明堂位第十四
- 卷三十二 丧服小记第十五 卷三十三 丧服小记第十五
- 卷三十四 大传第十六
- 卷三十五 少仪第十七
- 卷三十六 学记第十八
- 卷三十七 乐记第十九 卷三十八 乐记第十九 卷三十九 乐记第十九
- 卷四十 杂记上第二十 卷四十一 杂记上第二十
- 卷四十二 杂记下第二十一 卷四十三 杂记下第二十一
- 卷四十四 丧大记第二十二 卷四十五 丧大记第二十二
- 卷四十六 祭法第二十三
- 卷四十七 祭义第二十四 卷四十八 祭义第二十四
- 卷四十九 祭统第二十五
- 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
- 卷五十七 服问第三十六
- 卷五十七 间传第三十七
- 卷五十八 三年问第三十八
- 卷五十九 深衣第三十九
- 卷五十九 投壶第四十
- 卷五十九 儒行第四十一
- 卷六十 大学第四十二
- 卷六十一 冠义第四十三
- 卷六十一 昏义第四十四
- 卷六十一 乡饮酒义第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