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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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中心英语:United Nations Centre for Human Rights;缩写:UNCHR),联合国秘书处处理人权事务的机构。由副秘书长办公室和6个主要科组成。前身是秘书处的人权司。设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中心主任由联合国主管人权事务的副秘书长兼任。

主要任务是协助联合国大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人权委员会和联合国其他机构,促进和保护《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以及联合国主持下缔结的各人权国际公约和大会各项决议所规定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主要职能是当联合国隶属机构(包括联合国大会)处理人权事务时,向它们提供实际指导和管理上、行政上以及实质上的服务;应这些机构的要求,就人权问题从事研究,密切关注人权的执行情况并就此编写报告;管理人权领域的咨询服务项目;搜集并分发有关人权问题的信息并准备这一方面的出版事宜;致力于加强和维持与人权问题有关的各专门机构的协调工作,也与一些在国际人权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区域性的国际政府间组织如美洲国家组织、欧洲理事会等进行密切合作。此外,还与有关政府保持联系,以便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实施具体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性的援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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