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云南省 > 玉溪市 > 通海县
通海文庙
通海文庙
通海县的田园风光

  通海县汉语拼音:Tōng Hǎi Xiàn;英文:Tonghai County),中国云南省玉溪市辖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位于云南省中南部,地理坐标为北纬23°55′-24°14′、东经102°30′-102°52′。东接华宁县,南连石屏、建水县,西与峨山县、红塔区相交,北和江川县毗邻。东西最大横距37.97千米,南北最大纵距36.32千米,总面积721平方千米,其中坝区占21.63%,山区占77.07%,河谷占1.3%。总人口28万人(2012年末)。辖2个街道、4个镇、3个乡。

  境内地势北高南低,由盆地(坝子)、中山、河谷3种地貌构成,杞麓湖盆区由西南向东北倾斜。最高峰为位于河西镇的螺峰山,海拔2441米,最低处为位于建水与通海交界处的马脖子,海拔仅为1350米。湖泊和河流属珠江水系。最大的河流为南部的曲江河,过境长度约19千米。杞麓湖是境内的重要湖泊,水位到4.3米时,湖东西长10.4千米,南北宽4.8千米,面积36.86平方千米,库容1.49亿立方米。属中亚热带湿润高原凉冬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6℃,年平均降雨量875毫米,年平均日照2226.3小时。特产有烤烟、粉丝、布伞、民族银饰品。大(栗园)小(羊街)公路、晋(宁)思(茅)公路过境。名胜古迹有云南四大名山之一的秀山和河西圆明寺、里山仙人洞。唐以来续建的秀山三元宫、普光寺、玉皇阁等20余座古建筑有楹联200余副、碑刻40余块,素称“匾山联海”。

  • 邮编:652700 代码:530423 区号:0877

行政区划

  全县辖2个街道、4个镇、3个乡:秀山街道、九龙街道、杨广镇、河西镇、四街镇、纳古镇、里山彝族乡、高大傣族彝族乡、兴蒙蒙古族乡。有汉、彝、回、蒙古等民族。县政府驻秀山街道,海拔1820米,距省会昆明125千米,距玉溪市政府驻地红塔区47千米。

历史

  先秦属古滇国地。西汉属益州郡毋棳县地。三国蜀汉属益州兴古郡西丰县地。西晋至南朝梁属宁州兴古郡毋棳县地。北朝周属南宁州。隋属南宁州总管府。唐初属剑南道姚州;唐南诏国置通海镇,启通海人文之风,属通海都督辖地。宋大理国属秀山郡。元宪宗六年(1256)通海置千户所,属善阐万户;至元十三年(1276)改通海千户所为通海县,属临安路宁海府(同年降为宁州);二十七年(1280)直属临安路,后复属宁州,为临安路驻地。至元十三年(1276),将原大理国阿僰部休腊地置河西州,至元二十六年(1289)改为河西县,属临安路。

  明洪武十五年(1382)通海、河西两县直属临安府,府驻地移驻建水县。清初沿明制,通海、河西县属临安府。雍正八年(1730)7月,临安府属迤东道。乾隆三十一年(1766)10月,临安府属迤南道。光绪十三年(1887)10月,临安府属临安开广道。民国2年(1913)通海、河西县均属蒙自道。民国18年(1929)废道直属省。民国37年(1948)通海、河西县均属云南第五行政督察区(驻建水县)。

  1949年12月13日,通海县和平解放;1949年12月10日,河西县正式解放。通海、河西县均属玉溪专区。1953年2月,将华宁县兴义乡(包括新寨、香树营、义广哨、大义广、马家湾、窑冲、四家村)共21平方千米划归通海县。1956年11月16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40次会议决定:撤销河西、通海2个县,设置杞麓县;以原河西、通海2县的行政区域为杞麓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委员会驻原通海县城(一说为:1958年10月,华宁县与杞麓县合并为通海县,驻今通海县秀山镇。1959年10月,从通海县分出恢复华宁县)。

  1960年1月4日国务院批准:将杞麓县改名为通海县,属玉溪专区。1970年属玉溪地区,1997年属玉溪市。

  1997年,全县辖6个镇、3个乡:秀山镇、河西镇、四街镇、杨广镇、九街镇、纳古回族镇、兴蒙蒙古族乡、里山彝族乡、高大傣族彝族乡。县政府驻秀山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通海县常住总人口275063人,其中:秀山镇31799人,杨广镇58862人,九街镇58169人,河西镇48558人,四街镇41457人,纳古镇11162人,里山彝族乡8412人,高大傣族彝族乡11014人,兴蒙蒙古族乡5630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通海县常住总人口300800人,其中:秀山镇80299人,杨广镇48512人,九街镇35822人,河西镇50423人,四街镇44797人,纳古镇16148人,里山乡8734人,高大乡10547人,兴蒙乡5518人。

  2011年,撤销秀山镇、九街镇,设立秀山街道、九龙街道。调整后,通海县辖2个街道、4个镇、3个乡:秀山街道、九龙街道、杨广镇、河西镇、四街镇、纳古镇、里山彝族乡、高大傣族彝族乡、兴蒙蒙古族乡。县政府驻秀山街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划
直辖市 北京市 | 天津市 | 上海市 | 重庆市
河北省 | 山西省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海南省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台湾省
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西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澳门特别行政区
最后修改于2021年5月5日 (星期三)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