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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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英语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世界性知识产权保护组织,联合国的15个专门机构之一,致力于促进使用和保护人类智慧作品的国际组织

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负责管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24项条约(16部关于工业产权,7部关于版权,加上《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直至2021年01月为止,共有193个成员国。

概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由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的51个成员国于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成立,共同签订了《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70年4月26日生效。前身是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1974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已有112个成员国。中国于1980年6月3日参加。其宗旨是积极与各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合作,促进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各国在执行各种国际协定方面及各知识产权联盟间的行政合作。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主要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权)和版权(主要指文学艺术、音乐、摄影和电影等著作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设有大会、成员国会议、协调委员会和国际局4个机构。①大会。为最高权利机构,由成员国及参加保护工业产权国际同盟(巴黎联盟)和保护文学与艺术作品国际同盟(伯尔尼联盟)成员国组成(包括未参加该组织的成员国)。每两年开会1次,负责任命协调委员会主任、审查和批准其报告、批准预算开支等。②成员国会议。由该组织所有成员国组成,每两年开会1次,与大会同时召开。任务是讨论各国关心的知识产权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法律和技术规则,通过预算及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计划等。③协调委员会。为协调各成员国关系的机构,主要职责是对行政、财政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议定大会议程和草案。它又是大会和成员国会议的咨询和执行机构,由两联盟分别选举的执行委员会组成。④国际局。为常设办事机构,是该组织和两联盟的秘书处,由总干事兼任负责人,根据协调委员会提名任命。下设信息、公约保存及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和原产地名称注册等业务机构。国际局主要职责是为会议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其他服务,执行在知识产权领域内增进成员国国际合作计划。

该组织主要活动是鼓励缔结有关国际条约,协调各国立法及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办理国际注册登记等。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组织并制订了长期方案,由一个常设委员会负责。同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外国专利文献、技术转让、培训人员、起草立法及建立政府机构等援助项目。保护版权方面,成立常设委员会负责规划、执行。该组织成立了促进文件和专利局程序标准化委员会,并与奥地利政府合作于1972年在维也纳成立了国际专利证件中心。工业产权方面,该组织负责管理的联盟或条约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制止产品来源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联盟;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联盟;商标注册用商品及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国际注册里斯本联盟;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联盟;国际专利分类联盟;专利合作条约联盟;商标注册条约联盟;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联盟;保护奥林匹克标记内罗毕条约。属于版权的还有: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联盟;保护表演人员、唱片制作人员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保护唱片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唱片日内瓦公约;发送卫星传递节目信号的布鲁塞尔公约。

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主要有: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6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25年《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备案海牙协定》1952年《世界版权公约》;1961年《保护植物新品种巴黎国际公约》;1961年《保护表演者、录制者及广播组织罗马公约》;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70年《专利合作条约》;1973年《商标注册条约》;1979年《避免对版税收入重复征税马德里多边公约》;1981年《保护奥林匹克会徽的内罗毕条约》等文。

成立与发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根源可追溯到1883年。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诞生了。这是第一部旨在使一国国民的智力创造能在他国得到保护的重要条约。这些智力创造的表现形式是工业产权,即:

《巴黎公约》于1884年生效,当时有14个成员国,成立了国际局来执行行政管理任务,诸如举办成员国会议等。

1886年,随着《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缔结,版权走上了国际舞台。该公约的宗旨是使其成员国国民的权利能在国际上得到保护,以对其创作作品的使用进行控制并收取报酬。这些创作作品的形式有:

同《巴黎公约》一样,《伯尔尼公约》也成立了国际局来执行行政管理任务。1893年,这两个小的国际局合并,成立了被称之为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常用其法文缩略语BIRPI)的国际组织。这一规模很小的组织设在瑞士伯尔尼,当时只有7名工作人员,即是今天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前身。

随着知识产权变得日益重要,这一组织的结构和形式也发生了变化。1960年,BIRPI从伯尔尼搬到日内瓦,以便与联合国及该城市中的其他国际组织更加邻近。10年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经历了机构和行政改革并成立了对成员国负责的秘书处之后,BIRPI变成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97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联合国组织系统的一个专门机构,肩负着管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任务,这一任务得到了联合国会员国的承认。

197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秘书处搬入联合国总部大楼。

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世界贸易组织(WTO)签订合作协定,从而扩大其在全球化贸易管理中的作用,并进一步证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2009年7月23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启动“发展与创新研究之资料取得”(Access to Research for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简称aRDi)计划,免费提供低度开发国家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大学和研究机构在线使用特定的科学、技术期刊,发展中国家则可用低廉的价格使用这些期刊。

2013年11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启动新数据库共享绿色技术。

大事记

任务

  • 协调各国知识产权的立法和程序,
  • 为工业产权国际申请提供服务,
  • 交流知识产权信息,
  • 向发展中国家及其他国家提供法律和技术援助,
  • 为解决私人知识产权争端提供便利,和
  • 利用信息技术和因特网作为存储、查询和使用有价值的知识产权信息的工具。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