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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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第五批 第六批 第七批
第二批
2005年9月16日公布,共34个:
- 河北省蔚县暖泉镇
- 山西省临县碛口镇
-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
-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 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
- 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
- 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
- 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
- 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
- 福建省邵武市和平镇
- 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
- 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
- 河南省淅川县荆紫关镇
- 湖北省监利县周老嘴镇
- 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
- 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
- 广东省吴川市吴阳镇
- 广西灵川县大圩镇
-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
- 重庆市江津市中山镇
-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
- 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
- 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
- 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
- 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
- 云南省禄丰县黑井镇
- 甘肃省宕昌县哈达铺镇
- 新疆鄯善县鲁克沁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现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评定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通常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一起公布。这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反映了中国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聚落形成和历史演变过程,展示着优秀传统建筑风貌和优秀建筑艺术,是建造技艺和民族风情的真实载体。
中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先人留下了众多的历史小城镇、村落,它们是区域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建筑艺术的物化档案,记录了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脉络,是宝贵的遗产。但是在近年来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少历史文化村镇在进行经济发展和大规模建设过程中,忽略了对历史建筑、空间结构布局和文化脉络的科学保护,不同程度地对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造成破坏,有的造成了建设性破坏,有的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为避免这种不良现象的继续蔓延,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展优秀历史文化遗产,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首次将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于2003年10月公布了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国务院2008年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村镇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从20世纪以来就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关注和保护研究,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先后出台了《关于保护历史小城镇的决议》和《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等一系列有关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