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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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英语: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Council of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是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9月15日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领导下的“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机构。

职能和权限

政务院的规模要远远小于1954年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其职权也远远小于国务院。政务院并非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而是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与政务院并设的还有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

组成人员

政务院总理、副总理、政务委员和秘书长(1949年至1954年)

总理

  • 周恩来(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

副总理

  • 初任命副总理: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 后任命副总理:邓小平(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任命)。

政务委员

秘书长

  1. 李维汉(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任命);
  2. 习仲勋(1953年9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任命,同时免去李维汉秘书长职务)。

机构设置

组成部门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

政务院机关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条及其他文件规定)

政务院其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