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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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现象学》汉语拼音jīng shén xiàn xiàng xué)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阐述自己哲学观点和方法论的第一部著作。黑格尔称此书是他哲学体系的导言。写于1805年冬至1806年10月,1807年出版,1841年重新排印,其中“序言”的前半部分是黑格尔逝世前亲自修改过的。1907年G.拉松编印了本书发表100周年的纪念版。最新校正本由J.荷夫麦斯特于1952年出版。中文本由贺麟王玖兴合译,分两卷先后于1962年和1979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精神现象学》总结了黑格尔此前的哲学研究,宣告了未来哲学的大纲,它的出版标志着黑格尔和谢林在哲学上的彻底决裂。黑格尔在“序言”中承认谢林关于主体和客体的绝对同一性的唯心主义原则是哲学应有的出发点,但批判了谢林对于“绝对”的理解。他宣称:“绝对”不应理解为无差别的、僵死的实体,而应理解为产生差别、克服差别、重建自身的同一性的活的实体;把握“绝对”的方式不是直观,而是概念,是科学的系统;认识“绝对”不能一蹴而就,要经历一条漫长曲折的道路。

  《精神现象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就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系统,或意识发展的诸环节、诸阶段。它把个人意识发展史、人类意识发展史和意识形态三者统一为一门学问。针对此特点,恩格斯说:精神现象学“也可以叫作同精神胚胎学和精神古生物学类似的学问,是对个人意识各个发展阶段的阐述,这些阶段可以看作人的意识在历史上所经过的各个阶段的缩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页)

  《精神现象学》是关于意识到达“绝对知识”或“科学”(即哲学)的道路的科学,它为个体提供了一把攀登绝对知识的“梯子”。它分为3部分:

  1. 意识、自我意识、理性。考察个人意识发展的历程,相当于精神哲学中的主观精神。“意识”是个人意识发展的最初阶段,它又分为感性确定性、知觉和知性3个小阶段,讲意识对外物的认识。从“自我意识”直到“理性”,个人意识的发展明显地重演人类意识的发展阶段,出现了一系列社会意识形态。
  2. 精神。考察社会历史的发展阶段和与之紧密相连的社会意识形态,相当于客观精神。
  3. 宗教和绝对知识。考察对无限本身的认识,相当于绝对精神。在这个阶段,意识回顾已经走过的阶段,扬弃它们,使之成为自己的构成环节,经过艺术、宗教而在哲学中达到绝对知识。

  《精神现象学》中意识向绝对知识的全部发展,是建立在自我意识异化”为对象和“扬弃”对象,即扬弃“异化”的辩证运动上。黑格尔企图用这样一种否定性的唯心辩证法来论证唯心主义体系的根本原则——主体和客体的绝对同一性,构造起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精神现象学》以纲领和萌芽的形式表达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概念。马克思指出: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

  《精神现象学》把生活和历史的全部多样性都归结为“意识”对“对象”的关系,并把这种关系头足倒置起来。马克思详尽地揭露和批判了它的错误,同时又高度评价了它的理论贡献,认为《精神现象学》的最后成果是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由于它,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也由于它,《精神现象学》中隐藏着批判的一切要素。但马克思也指出,黑格尔了解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劳动,《精神现象学》是一种被神秘化的批判,其中已经潜伏着非批判的实证主义和同样非批判的唯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