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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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汉语拼音:Zhongguo Gongchandang Dishiwu Ci Quanguo Daibiao Dahui),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2048人,特邀代表60人,代表全国5800万名党员。江泽民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

  大会首次使用“邓小平理论”概念,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规划了跨世纪发展的战略部署。

  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大会通过了《关于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193名委员和15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15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随后召开的十五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尉健行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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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
一大  二大  三大  四大  五大  六大  七大  八大  九大  十大  十一大  十二大  十三大  十四大  十五大  十六大  十七大  十八大  十九大  二十大

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

  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名单(共一百九十三人)


  (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文昌 丁关根 于永波(满族) 马忠臣 王 克 王云坤 王乐泉 王兆国 王茂林 王茂润 王忠禹 王洛林 王梦奎 王瑞林 云布龙(蒙古族) 毛如柏 方祖岐 石云生 卢荣景 卢瑞华 叶连松 田凤山 田成平 田纪云 白立忱(回族) 白恩培 令狐安 包叙定 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 邢世忠 回良玉(回族) 朱丽兰(女) 朱育理 朱镕基 伍绍祖 华国锋 多吉才让(藏族) 刘 江 刘 淇 刘云山 刘方仁 刘书田 刘仲藜 刘华秋 刘纪原 刘明祖 刘忠德 刘顺尧 刘剑锋 刘精松 江泽民 孙 英 孙文盛 孙家正 杜青林 杜铁环 李 鹏 李长春 李兆焯(壮族) 李克强 李岚清 李良辉 李金华 李泽民 李建国 李春亭 李贵鲜 李铁映 李继耐 李盛霖 李瑞环 李新良 李德洙(朝鲜族) 杨正午(土家族) 杨怀庆 杨国屏 杨国梁 肖 扬 吴 仪(女) 吴邦国 吴亦侠 吴官正 吴基传 何 勇 何椿霖 汪啸风 宋 健 宋宝瑞 宋瑞祥 宋德福 迟浩田 张 工 张丁华 张万年 张文岳 张文康 张立昌 张志坚 张国光 张思卿 张俊九 张维庆 张福森 张德江 张德邻 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维吾尔族) 陈云林 陈邦柱 陈至立(女) 陈光毅 陈明义 陈奎元 陈炳德 陈焕友 陈耀邦 邵华泽 林丽韫(女) 罗 干 周子玉 周永康 周光召 周坤仁 郑必坚 郑斯林 项怀诚 郝建秀(女) 胡富国 胡锦涛 钮茂生(满族) 俞正声 闻世震 姜春云 姜恩柱 姜福堂 洪 虎 贺国强 热 地(藏族) 桂世镛 贾庆林 贾志杰 贾春旺 顾秀莲(女) 柴松岳 钱其琛 钱国梁 钱树根 倪志福 徐才厚 徐永清 徐匡迪 徐有芳 高 严 郭东坡 郭伯雄 郭超人 唐天标 唐家璇 陶伯钧 陶驷驹 黄 菊 黄启璪(女) 黄镇东 曹刚川 曹伯纯 盛华仁 阎海旺 梁光烈 尉健行 隋明太 隗福临(满族) 彭珮云(女) 蒋祝平 韩杼滨 程安东 程维高 傅全有 傅志寰 舒圣佑 舒惠国 曾庆红 曾培炎 温宗仁 温家宝 谢 非 谢世杰 蒲海清 雷鸣球 路甬祥 廖 晖 廖锡龙 滕文生 戴秉国(土家族) 戴相龙


  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名单(共一百五十一人)


  (按得票多少为序,得票相同的按姓氏笔画为序)

  欧泽高(藏族) 岳海岩 黄智权 王正福(苗族) 石兆彬 汤洪高 杨健强(白族) 高祀仁 储 波 蔡长松 赵金铎(满族) 桑结加(藏族) 黄寅逵 乌云其木格(女,蒙古族) 任启兴 苏 荣 张华祝 陆 浩 郭金龙 管国忠(傣族) 王学萍(黎族) 艾斯海提·克里木拜(哈萨克族) 石玉珍(女,苗族) 张定发 贾治邦 黄 瑶(布依族) 龚谷成 葛东升 马庆生(回族) 王 占 王广宪 全哲洙(朝鲜族) 刘镇武 周声涛 胡永柱 石宗源(回族) 吕飞杰 刘泽民 吴玉谦 张宝明 钱冠林 高宜新 王武龙 王建民 许运鸿 李元正 季允石 房凤友 秦玉琴(女) 王云龙 杨永良 宋照肃 张祥林 范钦臣 崔林涛 王启人 王启民 列 确(藏族) 许其亮 孙春兰(女) 李清林 李嘉廷(彝族) 陈建国 秦光荣 高中兴 谢企华(女) 丹 增(藏族) 朱成友 刘振华 沈滨义 宋秀岩(女) 梁国庆 王金山 孙淑义 李乾元 赵忠贤 徐自强 石万鹏 陈佳洱 牛绍尧 杨晓堂 宋法棠 巴特尔(蒙古族) 李肇星 李毅中 袁守芳 聂卫国 黄洁夫 陈良宇 陈梅芳(女) 徐鹏航 卢展工 刘玠 刘廷焕 许永跃 李 克(壮族) 王如珍(女) 钱运录 黄晴宜(女) 刘海燕 吴爱英(女) 倪润峰 于 珍 孟建柱 高昌礼 白春礼(满族) 陈玉杰(女) 岳喜翠(女) 李纪恒 吴铨叙 克尤木·巴吾东(维吾尔族) 乔传秀(女) 杜宇新 栾恩杰(满族) 熊光楷 罗保铭 韩桂芝(女) 吴光宇 金银焕(女) 贾 军 郭树言 缪合林 黄华华 金人庆 李国安 吴贻弓 李志坚 武连元(回族) 夏宝龙 王旭东 陶建幸 苏新添 欧广源 沈跃跃(女) 王太华 周正庆 裴怀亮 张高丽 王春正 马启智(回族) 王 刚 厉有为 吴金印 王太岚 王岐山 由喜贵 刘延东(女) 王雪冰 袁伟民 邓朴方 习近平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1997年9月19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97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91人,候补中央委员151人。江泽民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如下:


  一、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


  中央政治局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关根 田纪云 朱镕基 江泽民 李鹏 李长春 李岚清 李铁映 李瑞环 吴邦国 吴官正 迟浩田 张万年 罗干 胡锦涛 姜春云 贾庆林 钱其琛 黄菊 尉健行 温家宝 谢非


  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   曾庆红 吴仪(女)


  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江泽民 李鹏 朱镕基 李瑞环 胡锦涛 尉健行 李岚清


  三、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江泽民


  四、中央书记处书记


  胡锦涛 尉健行 丁关根 张万年 罗干 温家宝 曾庆红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主席

  江泽民


  副主席

  张万年 迟浩田


  委员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1998年2月2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998年2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2人,候补中央委员149人。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经与党内外协商形成的,拟向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决定将上述两个名单分别向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全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议国务院将这个方案提交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全会认为,开好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具有重要意义。

  全会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继续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在团结社会各界群众中的重要作用。

  全会强调,机构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地搞好政府机构改革。通过改革,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

  全会全面分析了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认为总的形势是好的。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全党要认真贯彻执行。面对亚洲一些国家发生的金融危机,最根本的是要做好国内的经济工作,增强承受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我们有比较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有适合我国国情的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能够驾驭各种复杂局势的中央领导集体。只要全党同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真解决前进中的突出问题,就一定能够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全会指出,实现今年的各项任务和十五大制定的跨世纪发展目标,关键在于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以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1998年10月14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98年10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5人,中央候补委员148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认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完成十五大确定的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宏伟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保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我国改革率先从农村突破,在改革开放二十周年之际,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这次会议集中研究农业和农村问题是适时和必要的。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高度评价农村改革二十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创造的丰富经验。一致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突破计划经济模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带来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性巨大变化。这场伟大变革,带动和促进了国家的全面改革,进而探索出一条适合国情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保持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农村改革的成功是邓小平理论的伟大胜利。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牢牢掌握邓小平理论这一强大思想武器。

  全会按照十五大确定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和总体部署,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方面,提出了从现在起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坚持的方针。全会强调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发达阶段,农村尤其不发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始终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作为整个农村工作的中心,一切政策都要有利于增强农村经济活力,依靠农民运用现代科技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不断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全会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同时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要积极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继续完善所有制结构,在积极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采取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更大的发展。要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市场设施建设,健全市场法规,维护市场秩序。

  全会指出,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切实保护耕地、森林植被和水资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水利建设要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当务之急要加大投入,加快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大湖的综合治理,提高防洪能力。要把推广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率。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在教育。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必然要求农业科技有一个大的发展,进行一次新的农业科技革命。要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产量稳定增长,品种质量得到改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加快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制定和完善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农村经济的活力。要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全会认为,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必须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这项工作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要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活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摆在重要地位,各行各业都要大力支持农业。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欧泽高同志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决定增补曹刚川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全会认真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一致认为,一年来,中央贯彻十五大精神,在经济、政治、文化、外交等各个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部署,特别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措施是正确的和富有成效的。全会高度评价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大军民团结奋战所取得的抗洪斗争的伟大胜利。

  全会指出,当前我国改革和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十五大提出的基本纲领和战略部署;集中精力抓好当前的经济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推进各项改革;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现代化建设的本领;坚持不懈地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全会号召,全党动员起来,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1999年9月22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999年9月19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9人,中央候补委员147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认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完成十五大确定的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宏伟任务,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大力促进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机制转换、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加以解决。这次全会集中研究国有企业的问题是适时和必要的。

  全会高度评价国有企业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作用。一致认为,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各族人民不懈奋斗,使我国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为即将进入小康社会、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目标大步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中华民族发展进程中一次伟大的历史性跨越。国有企业和工人阶级为此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面对世纪之交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要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必须不失时机地整体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全会确定了从现在起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全会强调,完成这一历史任务,首先要尽最大努力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要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平衡发展的客观进程,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老工业基地,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为国有企业跨世纪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全会指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国有经济要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其他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企业由国家控股。继续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培育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要重视发挥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扶持科技型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对老工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企业改组,国家要加大支持力度。

  全会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市场着力转换经营机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必须切实加强企业管理,重视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管理企业,狠抓薄弱环节,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全会认为,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减轻企业社会负担,要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新机制、加强科学管理结合起来。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财力,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步骤地分类加以解决,帮助企业增资减债,促进债务和资产重组。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稳步推进。继续做好减员增效、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广开就业门路,引导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全会指出,适应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趋势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要以市场为导向,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和扩大出口,加强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在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国有企业要占据重要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发挥先导作用。

  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投入。要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继续搞好宏观调控和相关的配套改革,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扩大对外开放,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发展各类市场,维护经济秩序,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全会强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规范和完善对经营管理者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营造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地站在改革的前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各行各业国有企业的实际出发,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迎难而上,开拓前进。

  全会决定增补胡锦涛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许运鸿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许运鸿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开除其党籍。鉴于许运鸿的有些问题涉嫌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全会对十五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积极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勇敢战胜前进道路上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风险,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社会政治稳定,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全会强调,在新世纪到来之际,我们党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善于把做好当前工作同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很好地结合起来,越是形势复杂、任务繁重,越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全会号召,全党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同心同德,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000年10月11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00年10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3人,中央候补委员14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朱镕基同志就《建议》草案作了说明。

  全会高度评价了改革开放20多年特别是“九五”计划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现在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商品短缺状况基本结束,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日益明显地发挥基础性作用,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迅速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已经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前两步战略目标,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全会深入分析了世纪之交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面临的国际和国内形势,认为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今后五到十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

  全会按照十五大对新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展望和部署,提出了“十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为到二0一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二000年翻一番奠定坚实基础;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出实质性步伐,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就业渠道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物质文化生活有较大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国民素质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会议强调,制定“十五”计划并顺利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

  会议认为,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的新形势;面对国内现代化建设的艰巨任务,解决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必须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

  会议认为,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这是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扩大国内需求,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根本性措施。要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高我国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水平和效益。特别是要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加快工业改组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努力提高我国工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大力发展服务业,明显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继续完成工业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艰巨的历史性任务,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要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促进地区、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人口和资源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会议认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必须依靠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要大胆探索,深化改革,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和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特征,要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调整,支持、鼓励和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开放市场,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对外开放将进入新的阶段,要进一步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科技进步是增强综合国力的决定性因素,要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积极推进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技术研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要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会议认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是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要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城乡人民的生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积极扩大就业,继续实行鼓励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促进多种形式再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社会分配秩序,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会议认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证。要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公平竞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增强国防实力。

  进入新世纪,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抓好的三大任务。党的建设,是实现这三大任务的根本保证。会议强调,要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着眼于事业发展和新老交替,加强干部队伍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保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继往开来、开拓前进。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岳海岩、黄智权、王正福同志为中央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徐鹏航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徐鹏航同志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动员起来,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十五”目标,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早日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努力奋斗!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9日至11日在京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01年9月2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1年9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90人,中央候补委员139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高度评价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回顾和系统总结了我们党八十年的光辉历程和基本经验,围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这个基本问题,深刻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进一步阐明了党在新世纪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对进一步做好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全面分析了进入新世纪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为这次会议着重研究党的作风建设是适时和必要的。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全会指出,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所处的国内外环境和党的队伍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党要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就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在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形成并坚持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立足国情、面向世界,锐意改革、致力发展,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给作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同广大党员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挥忘我奋斗和无私奉献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密不可分的。

  全会指出,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现在,党的作风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全党同志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需要,是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全党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同时,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全会强调,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发扬优良传统,加强思想教育,推进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把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党的作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必须把总体要求同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住重点,集中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任务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全党要进行卓有成效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使党的作风有新的明显进步,使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使广大群众看到实效,增强信心。

  全会指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必须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是党顺应时代进步潮流、永葆先进性的根本要求。世界在变化,我国改革和建设在推进,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在发展。全党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不断发展变化的国际形势出发,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用“三个有利于”判断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努力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党要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就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各级干部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同不符合人民意愿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要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力戒浮躁浮夸。

  艰苦奋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团结和带领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强大精神力量,对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保持党和国家政权永不变质具有重大意义。全党要发扬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革命精神,办一切事情都要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党员干部要树立革命的人生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人民的公仆。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查处以权谋私案件,严惩腐败分子。

  全会强调,坚持任人唯贤,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组织保证。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

  全会指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从严要求,标本兼治。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各级党组织要抓紧落实《决定》精神,明令禁止的,要立即停止;能够做到的,要马上去办;需要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要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尽快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从繁杂的应酬中摆脱出来,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在作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要求全党做到的,中央和各级领导机关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首先做到。要把贯彻《决定》精神同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抓好落实,以优良的党风带动和促进政风、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的建设。

  全会认为,当前,我们国家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正处在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党有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路线,有八十年奋斗积累的优良作风和宝贵经验,有全党同志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迫切愿望和共同努力,有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确定党的十六大于2002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召开的极为重要的会议,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汤洪高同志为中央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石兆彬问题的审查报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嘉廷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石兆彬、李嘉廷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新的精神风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夺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迎接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2002年11月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02年11月3日至5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6人,候补中央委员139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全会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请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王雪冰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王雪冰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全会总结了十五大以来五年的工作,回顾了一九八九年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全会认为,这十三年来,国际局势风云变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波澜壮阔,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从容应对来自各方面的困难和风险,改革开放取得历史性突破,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崭新局面。这十三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必将载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史册。这十三年积累的宝贵经验,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全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分析了新世纪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肩负的历史任务,就我国新世纪新阶段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为十六大的召开作了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