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百科编辑手册:条目编写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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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百科条目编写体例

1.条头

  • 1.1 条头由汉语标题、汉语拼音或注音符号、汉译英之后的译文、或英译汉之前的原文、或拉丁文等其他外文汉化前的原文组成。其中汉语拼音和原文必填。其他方面:
    • 汉文译外文时仅限国际上最常用的英文,其他国际学术领域通用的文字可以并列,例如拉丁学名。
    • 外文译汉文或汉文译外文时,非直译或音译的其他非对等意译名词、官译名词应单独介绍,而不作为条头汉语标提的附注。
    • 出自古汉文的名词,尽量添加其可考的最早古字体,或小篆和大篆。系统无法显示的可用图片代替。
    • 例如:
      • 道家汉语拼音:dào jiā;英文:Taoist School,意为“道的学派”),中国古代哲学主要流派之一。其理论基础与核心范畴为“道”,故称之为道家……
      • 中华民族汉语拼音:Zhōnghuá mínzú;英文:Chinese nation),中国各民族的总称,包括生活在大中华地区境内各民族及海外华人……
  • 1.2 汉语标题
    • 1.2.1 人物条的汉语标题,除世袭制尊号的帝王和宗教领袖等人物外,其他不存在同义词且已知其本名的情况下,应避免出现诸如某某,原名,笔名某某这样重复介绍。存在同义词的情况下,一般用人物在世时最正式且最常用的公共名字,例如作家使用其笔名,艺术家使用其艺名,宗教人物使用教名,神仙使用其神仙职称,以及其他的字、号、别名等。标引(下述各类条目都按此原则标引)。例如:
    • 1.2.2 外国人物条的汉语标题,一般用姓的汉译标引,加名的缩写。例如:
      • 海明威(海明威,E.)Hemingway,Emest
        • 1.2.2.1 用复姓的外国人物条的汉语标题,一般以复姓的汉译表示,加名的缩写。复姓中间有连接号的,汉译也用连接号(半字线);复姓中间空开的,汉译用间隔号(中圆点);某些复姓人物,可按习惯只汉译其中的一姓。例如:
        • 1.2.2.2某些外国人物,习惯称其名,可以名的汉译表示。例如:米开朗琪罗 Michelangelo Buonarroti
        • 1.2.2.3古代外国人物在姓氏形成之前,只有名,没有姓,汉译其名标引。例如:希罗多德 Herodotus
        • 1.2.2.4缅甸等少数国家至今有名无姓,汉译其名标引。例如:昂山 Aung San
        • 1.2.2.5官方语言使用拉丁文字的某些亚非国家,如印度、菲律宾、加纳、刚果(金)等国近现代人物的条头汉语标题,上书时由姓的汉译表示即可,通稿前则要加名的缩写。例如:
          • 尼赫鲁(尼赫鲁,J.)Nehru,Jawaharlal  恩克鲁玛(恩克鲁玛,K.)Nkrumah,Kwame
        • 1.2.2.6泰国、柬埔寨、老挝和阿拉伯国家人物的条头汉语标题,由汉译姓和汉译名构成,姓与名之间用间隔号;某些人物按习惯,由姓的汉译表示。例如:
          • 诺罗敦·拉那烈 Norodom Ranariddh  穆罕默德·阿里 Muhammad’Ali  纳赛尔 Nasser,Gamal Abdel
        • 1.2.2.7匈牙利人物的姓名,姓在前,名在后,人物条头汉语标题由姓的汉译表示。例如:
          • 纳吉 Nagy Imre
        • 1.2.2.8日本、韩国、朝鲜和越南等国人物条头汉语标题用汉字,后注拉丁字母。例如:
        • 1.2.2.9使用斯拉夫文字等非拉丁文字国家的人物,则采用拉丁化字母(即罗马字母,下同)的转写形式,其汉语标题上书时由姓的汉译表示即可,通稿前则要加名的缩写。例如:
          • 戈尔巴乔夫(戈尔巴乔夫,M.S.)Gorbachev,Mikhuil Sergeyevich
        • 1.2.2.10教皇、君主名中的序数词,条头汉语标题译为“×世”;序数词在十以上的,可省略“世”字。例如:
          • 伊凡四世(雷帝)Ivan Ⅳ the Terrible of Russia  格列高利七世 Gregory Ⅶ  路易十六 Louis Ⅹ Ⅵ
        • 1.2.2.11有些外国人物的中国名字沿用已久,汉语标题采用中国名字。例如:
          • 李约瑟 Needham,Joseph
        • 1.2.2.12某些人物姓名过长,条头汉语标题可采用简化形式。例如:
          • 莫泊桑的全名为 Henri Rene Albert Guy de Maupassant,汉语标题可简化为:莫泊桑(莫泊桑,G.de)Maupassant,Guy de
        • 1.2.2.13一些外国历史人物的绰号、地名已忧为其人名的一部分,其汉语标题除本名中译外,还要括注其绰号、地名的中译名。例如:
          • 腓特烈一世(红胡子)Friedrich I,Barbarossa  芝诺(埃利亚)Zeno of ELEA
        • 1.2.2.14按“约定俗成”原则,用中译的习惯名作条头汉语标题。例如:
          • 达·芬奇 Leonardo da Vinci  萧伯纳 Shaw,George Bemard  亚当·斯密 Smith Adam
        • 1.2.2.15外国人物姓相同,而且汉译相同的条头,汉语标题排在一起,上书时顺序按名的字母次序排列。例如:
          • 阿姆斯特朗 Armstrong,Edwin Howard  阿姆斯特朗 Armstrong,Louis  阿姆斯特朗 Armstrong,Neil A.
        • 1.2.2.16外国人物在《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列条的,原则上按第一版中译;个别不妥的或不统一的和第一版上没有的外国人物条目的汉译名的处理方式,见18.人名。
      • 1.2.3海外华侨和外籍华人、华裔条的汉语标题,尽可能采用中文名称。例如:
      • 1.2.4作品名的条头汉语标题,加书名号。作品包括书籍、报刊、文件、以及电影、戏剧、戏曲、乐曲、舞蹈、绘画、雕塑等,建筑作品按习惯不加书名号。例如:
        • 《工具论》 Organon  《山海经》 Records of the Mountains and Rivers  《天鹅湖》 Swan Lake
  • 1.3 汉语拼音 条头汉语拼音书写在汉语标题的上方,其拼法和写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规定。四声音调可不标。
    • 1.3.1专名(地名、人名、星体名、书刊名、组织机构名、国家名、法规名等)的条头汉语拼音,每一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他字母小写。例如:
      • Huang Shan 黄山  Taiyang 太阳  Qingming Shanhetu 《清明上河图》  Zhongguo Shuxuehui  中国数学会
    • 1.3.2术语和非专名主题词的条头汉语拼音,全部小写。例如:
      • dongwuyuan 动物园  huobi 货币  huaniaohua 花鸟画  fangzhi 方志  renwen dilixue 人文地理学
    • 1.3.3中外地名的条头汉语拼音,原则上按照《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拆分和书写。
      • 1.3.3.1由专名和通名构成的地名,原则上专名和通名分写,每一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例如:
        • Shanghai Shi 上海市  Heilong Jiang 黑龙江  Hua Shan 华山  Da Yunhe 大运河
        • Chang’an Jie 长安街  Li Hai 里海  Foluolida Zhou 佛罗里达州  Dongjing Du 东京都
      • 1.3.3.2地名通名已专名化的,按专名处理。例如:
        • Heilongjiang Sheng 黑龙江省  Guangzhou Shi 广州市
        • Jingdezhen Shi 景德镇市  Beihaidao Dao 北海道岛
      • 1.3.3.3不分通名和专名的地名,音节连写。例如:
        • Zhoukoudian 周口店  Qharhan 察尔汗  Gebenhagen 哥本哈根
      • 1.3.3.4以人名命名的地名,人名中的姓和名连写。例如:
        • Zuoquan Xian 左权县  Huashengdun Zhou 华盛顿州  Yilishabai Gang 伊丽莎白港  Huzhiming Shi 胡志明市
      • 1.3.3.5地名中作为词素的数词,一般用汉语拼音书写。例如:
        • Wuzhi Shan 五指山  Sanmen Xia 三门峡  Di–er Songhua Jiang 第二松花江  Maliujia 马六甲  Wu Dahu 五大湖
      • 1.3.3.6凡以a、o、e开头的非第一音节,在a、o、e前用汉拼隔音符号“’”隔开。例如:
        • Chang’an 长安  Jian’ou Xian 建瓯县  Subili’er Hu 苏必利尔湖  Keshimi’er 克什米尔
      • 1.3.3.7地名中的多音字,中国地名的汉语拼音按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审定的读音拼写(见《中国地名录》),外国地名按“名从主人”和“约定俗成”原则处理。例如:
        • Wubu xian 吴堡县  Pizibao 匹兹堡  Bilu 秘鲁
      • 1.3.3.8中国少数民族语地名,按照《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转写,专名和通名一般分写,每一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例如:
        • Lhasa Shi 拉萨市  Hoh Xil Hu 可可西里湖  Uxin Qi 乌审旗
    • 1.3.4中国人名的汉语拼音按照《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拆分和书写。如果是单姓,姓与名易区分。如果是复姓或合姓,则要注意姓与名的拆分和书写:复姓连写,第一个字母大写;合姓在两姓之间加半字线连接号(–),两姓的每一个字母大写。例如:
      • Guo Pu 郭璞  Yan Jici 严济慈  Sima Qian 司马迁  Dongfang Shuo 东方朔
      • Zhuge Liang 诸葛亮  Ouyang Xiu 欧阳修  Xiahou zhan 夏侯湛  Lu—Fei Kui 陆费逵
      • 1.3.4.1中国一些少数民族人物的名字,通常不用姓,只用名。汉语拼音不能分写,而要连写,其中第一个字母大写。例如:
        • Mingzhu 明珠  Heshen 和珅  Yongxing 永瑆  Tiebao 铁保
      • 1.3.4.2以朝代+庙号或封号等名称立条的中国人物的汉语拼音,原则上连写,第一个字母大写。例如:
        • Zhouwenwang 周文王  Qinshihuang 秦始皇
      • 1.3.4.3以朝代+庙号+姓名立条的中国人物的汉语拼音,朝代+庙号按1.3.4.2处理,姓名按1.3.4和1.3.4.1处理。例如:
        • Hangaozu Liu Bang 汉高祖刘邦  Tangtaizong Li Shimin 唐太宗李世民  Qingshengzu Xuanye 清圣祖玄烨
      • 1.3.4.4以皇帝年号立条的汉语拼音,原则上连写,第一个字母大写。例如:
        • Yongzheng 雍正  Guangxu 光绪
    • 1.3.5日本、韩国、朝鲜、越南等国的汉文姓名的条头汉语拼音,姓和名分写,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他字母小写。例如:
      • Huang Huatan 黄花探  Jin Dazhong 金大中  Heshang Zhao 河上肇
    • 1.3.6其他外国人名的汉语拼音,一般写其汉译名的汉拼。每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小写。例如:
      • Haimingwei 海明威  Aliyasi Sangqiesi 阿里亚斯·桑切斯  Xiluoduode 希罗多德  Luyi Shiliu 路易十六
    • 1.3.7来华工作外国人的汉名或汉译名的汉语拼音,要区别情况拆分和书写。
      • 1.3.7.1按外国人的姓和名中译而成的条头汉语标题,其汉语拼音按一般规则拆分和书写:即姓和名分写,第一个字母大写。例如:
        • Bu Dasheng 步达生  Situ Leideng 司徒雷登
      • 1.3.7.2形式上写成中国人的姓名形式,实际上只是外国人姓的中译,则要连写,每一个字母大写。例如:
        • Malixun 马礼逊  Antesheng 安特生
      • 1.3.7.3外国人另取中国名字,与原名基本无关,则按中国人姓名的一般规则书写汉语拼音:姓与名分写,第一个字母大写。例如:
        • Zhang Cheng 张诚  Tong Ruowang 汤若望
    • 1.3.8笔名、艺名、别名等名称的汉语拼音,按姓名写法处理。
      • 1.3.8.1模仿真实姓名的笔名、艺名、别名等,姓和名分写,第一个字母大写。例如:
        • Lu Xun 鲁迅  Gai Jiaotian 盖叫天  Make Tuwen 马克·吐温
      • 1.3.8.2只有名、没有姓的笔名、艺名、别名等,则连写,第一个字母大写。例如:
        • Bingxin 冰心  Baogong 包公
  • 1.4 外文条头 条头外文原则上是汉语标题指称的概念与外文概念对应,而不是词的对译。例如:
    • 《水经注》Commentary on the Waterways Classic  儒家 Confucianism
    • 1.4.1条头外文如有多种译法,一般只取最通用的译法,并要求将主题词提前。
    • 1.4.2组织机构的条头外文,除全称外,可加附外文缩写。外文排正体,第一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和后面每一个实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他字母小写;缩写字母排正体、大写,用分号与全称隔开。例如:
      • 石油输出国组织 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PEC
    • 1.4.3人物的条头外文规定如下。
      • 1.4.3.1使用拉丁字母的人名的条头外文,原则上照录。
      • 1.4.3.2中国人名的条头外文,按照国条院批转的《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人名地名作为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实施说明》,因已有汉语拼音,原则上不另附英文。但一些世界知名人物,仍注通用英文名。例如:
        • 孙中山 Sun,Yat–sen  孔子 Confucius
      • 1.4.3.3海外华侨和外籍华人、华裔的条头外文,用通用的英文名。例如:
        • 李政道 Lee,Tsung–Dao  吴健雄 Wu,Chien–Shiung
      • 1.4.3.4日本、韩国、朝鲜和越南等国姓名用汉字的人物,条头外文用拉丁字母拼写。例如:
        • 胡志明 Ho Chi Minh  金正日 Kim Chong Ⅱ
    • 1.4.4中国地名的条头外文,按照国条院批转的《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人名地名作为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实施说明》,并经与中国地名委员会的专家和负责人商定;专名用汉语拼音书写,通名用英文书写。每一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他字母小写(下同)。例如:
      • 北京市 Beijing Municipality  广东省 Guangdong Province  西藏自治区 Xizang Autonomous Region
      • 烟台市 Yantai City  阳朔县 Yangshuo County  敖汉旗 Aohan Banner  青海湖 Qinghai Lake
      • 五台山 Wutai Mountain  贵州高原 Guizhou Plateau  四川盆地 Sichuan Basin  台湾海峡 Taiwan Strait
      • 雷州湾 Leizhou Bay  南沙群岛 Nansha Islands  辽东半岛 Liaodong Peninsula
      • 1.4.4.1中国地名为单名的条头英文,把中文专名和通名连用,以汉语拼音书写;再加英文通名。例如:
        • 赵县 Zhaoxian County  泰山 Taishan Mountain  珠江 Zhujiang River  太湖 Taihu Lake
      • 1.4.4.2一些中国地名的英文名称在世界上已通用,其条头外文采用双列,中间用分号隔开。一是中文名称的汉语拼音,加英文通名;一是世界已通用的英文名称。例如:
        • 长江 Changjiang River;Yangte River  黄河 Huanghe River;Yellow River  南海 Nanhai Sea;South China Sea
      • 1.4.4.3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名的条头外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用汉语拼音拼写台湾地名时括注习惯拼法的请示》,条头外文采用双列,中间用分号隔开。一是中文名称的汉语拼音,加英文通名;一是习惯拼法。例如:
        • 香港岛 Xianggang Island;Hongkong Island  澳门半岛 Aomen Peninsula;Macao Peninsula  台中市 Taizhong City;Taichung City
    • 1.4.5作品的条头外文,排斜体,第一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和后面每一个实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例如:
      • 《几何原本》 Elements  《共产党宣言》 Manifest der Kommunistischen Partei
      • 《泰晤士报》 The Times  《丝路花雨》 Rain of Flowers on the Silk Road
    • 1.4.6生物名称的条头外文,一般为拉丁学名+英文名。
      • 1.4.6.1生物属名、种名先写拉丁学名,排斜体,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他字母小写。后增英文名称;有多个英文名,用最通用的;没有的则可不附。英文名称排正体、大小写从俗,用分号与拉丁学名隔开。例如:
        • 报春花 Primula;primrose  鸳鸯 Aix galericulata;Mandarin Duck  虎 Panthera tigris;tiger
      • 1.4.6.2属以上的类和科、目、纲、门的生物名称,其条头外文按下述情况。
        • 1.4.6.2.1以类列条的生物名称,条头外文为英文,与其相应的拉丁学名在定义(定性语)或定性叙述中交代。英文排正体,大小写从俗。拉丁学名排正体,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他字母小写。例如:
          • 鸟类:bird 鸟纲(Aven)动物。
        • 1.4.6.2.2以科、目、纲、门列条的生物名称,条头外文为拉丁学名,与其相应的英文名在定性叙述中交代。拉丁学名、英文名的字体和大小写同1.4.6.2.1。例如:灵长目 Primates……俗称灵长类(primate)。
        • 1.4.6.2.3不冠以类和科、目、纲、门的属以上的生物名称,其条头外文先附拉丁学名,后附英文名,中间用分号隔开,字体和大小写同1.4.6.2.1。例如:三叶虫 Trilobita;trilobite
      • 1.4.6.3 var(变种)等缩写字母,排正体、小写。例如:
        • 胡萝卜 Daucus carota var.sativa
    • 1.4.7药物名称的条头外文一般用英文,排正体,大小写从俗。动植物的药名可以加注拉丁学名,排斜体,大小写同1.4.6.1。例如:
      • 十灰散 Shibui Powder  天麻 gastrodia tuber,Gastrodia elata
    • 1.4.8用斯拉夫等非拉丁字母拼写的人名、地名,条头外文用拉丁字母的转写形式。例如:
      • 罗蒙诺索夫(罗蒙诺索夫,M.V.)Lomonosov,Mikhail Vasilyevich  贝尔格莱德 Beograd
    • 1.4.9斯拉夫等非拉丁字母国家的作品名、组织机构名,条头外文或用已有的英文名,或用拉丁字母的转写形式。例如:
      • 布尔什维克 Bolshevik  俄罗斯联邦会议 Conference of Russian Union  《伊戈尔远征记》 The Song of Igor’s Campaign
    • 1.4.10中国事物的条头外文采取国外通用译法。例如
      • 道家 Taoist School  宋(朝) Song Dynasty

2.释文

  2.1 释文一般依次由定义和定性叙性、词源、简史、基本内容、研究状况、插图、推荐书目等构成,可视条目的性质和知识内容的实际状况有所增减或调整。

  2.2 释文要求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内容丰富、深入浅出,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语言规范、文字精练。

  2.3 释文要有综合性,注重广大非专业读者的需求,选用资料和内容不宜过细、过深,以区别于专业百科全书。

  2.4 释文要有科学性。文中所涉及的事实、数据、专名、术语、外文、引文、公式、符号等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可靠、前后一致、全书统一。有水分的统计数字不应收入。

  2.5 释文要有客观性,尊重客观事实。尽可能用中性词语,不用颂扬性语词(例如“伟大”“英明”等),也不用咒骂性语词(例如“走狗”“罪该万死”等)。要用第三人称撰稿,不用“我党”“我国”“我军”等词语。对有争议的问题或不同的学说,应客观介绍,兼容并蓄。

  2.6 释文要有稳定性。统计数字要注明年份。时间用语要用世纪、年代、年、月、日等,不用“过去”“目前”“最近”“即将”等相对性时间词语。

  2.7 释文要有时代性。在稳定性的基础上求新,运用最新的资料,反映形势的最新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

  2.8 释文要有概要性,紧扣条目主题,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议论、评判、辩驳和论证。着重核心内容,边缘内容可以少写或不写。

  2.9 释文要注意体现中国特色。释文中有中国的内容,要着重反映;同时,要放眼世界,客观介绍国外的内容,尤其是国外先进的知识。

  2.10 释文要处理好同上下左右条目的交叉关系。有关联的条目之间,既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又要避免遗漏、彼此都不管,做到相互呼应和协调,在内容上没有矛盾。

  2.11 同类型条目的释文要有一定的可比性。

  2.12 释文要充分利用好图表,配置有价值的图和表。

  2.13 释文要遵守各国有关保密的规定。引用资料原则上以公开发表的为准。

  2.14 凡涉及中国政治、民族、宗教、外事等问题的释文,一定要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尊严和权益,慎重地处理各个具体问题。

  2.15 释文要用说明文体,以现代汉语书面语撰写。行文要高度浓缩,做到准确、简洁、顺达,语法要规范,逻辑要严谨。

  2.16 释文要按规定字数撰、改,不能有大的突破。

3.定义和定性叙述

  3.1 定义是条目主题最本质的表述,直接揭示概念内涵,具有专指性,要求准确、严谨、简明。

   3.1.1 概念条和一些事件条、事实条等,一般要有定义。例如:

    首都 国家最高政权机关所在地。

    分子式 用化学符号表示物质分子组成的化学式。

    鸦片战争 1840~1842年英国侵略中国的战争。

   3.1.2 少数见词明义或不言自明的条头,不要勉强下定义。例如:

    中国历史  美国电影

   3.1.3 同类型条目的定义,应有可比性。例如:

    日食月食

    地方时世界时原子时

   3.1.4 定义放在释文开端,又称、全称或简称放定义之后。

  3.2 定性语是以归类方式说明所介绍事物的属性,是非专指性的,但具有指类性功能。

   3.2.1 具体事物条目(包括人物、地名条目等)一般应有定性语。

   3.2.2 定性语原则上要有国名,但中国古代人物的定性语前已加朝代名,可不加“中国”二字。例如:

    张仲景 汉代医学家。

    东大寺 日本古代佛寺。

   3.2.3 同类型条目的定性语,应有可比性。例如:

    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

   3.2.4 定性语放在释文开端,又称、全称或简称放定性语之后。

  3.3 定性叙述是条目主题的定义或定性语的展开或者说明部分,是全条内容的概要提示。

   3.3.1 定性叙述一般用于定义较为费解或者条目主题的内容较为广泛的条目中,与定义或定性语一起构成条目释文的开头部分。例如:

  向量 Vecter一种既有大小又有方向的量。又称矢量。在物理学中的速度、加速度、力等就是这样的量。舍弃实际意义,抽象为数学中的概念,即为向量。

   3.3.2 一些条目可以只有定义或定性语,不展开为定性叙述。

   3.3.3 一些无法写定义或者定性语的综述性条目,应安排引言式的定性叙述。例如:

    Yingguo wenxue

    英国文学 English literature 发端于中世纪,经历了古英语、中古英语、文艺复兴、17世纪、18世纪、19世纪、20世纪文学7个时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3.3.4 同类型条目的定性叙述,应有可比性。例如:

    老子孔子孙子墨子韩非子

4.词源

  4.1 词源是条目主题概念或事物、事件等名称来源的知识。包括名称的最先提出和使用、重要外来语的原文和最先译成汉语的时间、译者等知识。凡有可靠的资料,都应追溯,并作出简明的介绍。

  4.2 重要的、含义较深的条目主题,应分别介绍中外词语的由来。例如:

  Xing'Ershangxue

  形而上学 metaphysics……原是古希腊哲学教师安德罗尼柯给亚里士多德一部著作所起的名称,意为“物理学之后”。安氏把亚氏论述超感觉的即经验以外对象的著作,安排在关于有形物体的学说即物理学的著作之后,并以此定名。中国《周易·系辞》中,有“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说法,意指:在有形体的东西之上的、凭感官不能感知的东西,叫做道;有形体的、凭感官可感知的东西,叫做器。据此,严复把“物理学之后”(metaphysics)译为“形而上学”。

  4.3 词源知识的介绍不作考证或论证。如有两说,且均有权威依据的,要两说并述。

  4.4 条目主题概念或事物、事件等名称,无源可考或知识性不强,不作勉强介绍。

5.简史

  5.1 简史是追溯条目所述概念、事物、学说等起源和历史演变情况的知识,是条目核心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5.2 简史包括沿革、形成史、发展史、发现史、发明史、研究史等。

  5.3 非历史性条目简史的篇幅不宜过大,最多不要超过全条释文的1/4,要防止“以史代条”。

  5.4 简史切忌罗列事实,要善于归纳概括,提倡“简史宜简”。

  5.5 简史要概括出本专业、本专题的特色。“史”条和特长条的“史”部分,最好能够分出阶段,写每一阶段的特点和代表性事件、学说、人物、著作等,并尽可能地不去套用古代、近代、现代或原始社会时期、奴隶社会时期、封建社会时期、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时期、社会主义社会时期等历史、政治史的分期。

  5.6 简史在特长、长条目中可单列层次标题,在中条目中是否单列层次标题视实际情况定。

6.基本内容

  6.1 基本内容是条目主题的实质性内容。它说明概念内涵和外延、事物的基本状况和发展水平以及所涉及的重要人、事和有关的重要数据等。

  6.2 基本内容是条目释文的主体部分,在释文中应占较大的比重。

  6.3 基本内容在特长、长条目中,要分段叙述,标出层次标题;在中条目中,可设也可不设层次标题;在短条目中不用层次标题。

7.研究状况

  7.1 研究状况包括条目主题的学术争论情况、有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和研究方向等内容,只有学术性较强的条目才需要写这方面内容。

  7.2 学科性条目(包括门类条目)、重大知识主题条目等原则上要介绍研究状况。

8.插图

  8.1 插图是条目释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着力配置,确保质量。

  8.2 配图原则

   8.2.1 所配插图要有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文献性和艺术性。

    8.2.1.1 插图要有思想性。内容要健康向上,不健康的不用;与政策、法规有抵触的不用。

    8.2.1.2 插图要有科学性。内容、图题和图注要正确,并要与释文(含表格)相关并一致,游离于释文的图不配。

    8.2.1.3 插图要有知识性。画面、图题、图注都要给人知识,知识性不强的图原则上不配。

    8.2.1.4 插图要有文献性。例如,著作条要配最早或最好版本的书影,剧本配最有价值的演出照,报刊条要配最有价值的照片或创刊号照片。组织机构条要选最有历史意义的照片。学科、学说和流派条要选对学科、学说和流派形成与发展最具影响的人物照或事件照。历史人物条、历史事件条要选现存最早的最典型的照片(不同人物有不同的典型照片,达尔文条最好配他在贝格尔舰环球考察的照片,撰写《物种起源》时的照片等;戴高乐条最好配1941~1944年领导“自由法兰西”抵抗运动和法兰西民族解放委员会的照片,1958年当选总统的照片等)。事实条要选最典型的照片。建筑、遗址、文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等条要选最有价值、艺术性最好的照片等。

    8.2.1.5 插图要有艺术性。画面要主题突出、色彩鲜明、层次丰富、线条清晰、构图美观,给人美感。不清晰的图、有油渍或折叠等伤痕的图,以及不能给人美感的图,原则上不配。

   8.2.2 所配插图要多样化,包括照片、绘画、航摄图、遥感图、立体投影图、透视图、流程图、统计图、线条图、地图等。人物配图可以是人头像,也可以是工作照、生活照、休闲照,以及其遗物、手迹、诞生地照片等。

   8.2.3 特长、长、中、短条目都可以配图,短、小的条目可不配图。

   8.2.4 有价值图多的学科和条目可以多配,有价值图少的学科和条目可以少配。总的原则,凡有价值的图要多配。

   8.2.5 人物条要尽可能配图,特别重要人物可以配一组图片,且要多样化。

   8.2.6 照相术发明以前的人物画像,力求用接近人物时代的名家作品,今人的作品少用或不用。照相术发明后的人物像尽可能采用摄影作品。例如: 孔子像,可采用唐代吴道子的画像,不采用宋代马远及以后,包括今人在内的作品。

   8.2.7 同一主题有多幅图片时要进行选择。例如:牛顿像,可采用《天文学》卷的英国国家画像馆藏画,不采用《力学》卷当代无名氏的作品。

   8.2.8 使用新的图片,要解决使用权、署名权等问题。摄影者、绘图者、编制者、制作者、提供者及其收藏者等,都应注明。

  8.3 线条图

   8.3.1 线条图种类繁多(如剖视图、工艺流程图、坐标图、曲线图、示意图等),要求做到内容科学、绘制精确、规格统一、图面美观。

   8.3.2 引用国外书刊上的线条图,应把图中外文译成中文。

   8.3.6 线条图中易混淆的字母、符号等要注明文种、正斜体、大小写。

  8.4 地图

   8.4.1 地图是一类特殊的图件。要注重科学性、政策性、规范性、现势性。

    8.4.1.1 地图的科学性很严。科学性有问题的地图,不用。

    8.4.1.2 地图的政策性很强。国界、省界、山界、河界、海洋位置等标引,涉及国家的主权,土地的归属权和资源的所有权,常引发外交、民族、宗教等政治问题。政策性有问题的地图,不用。

    8.4.1.3 地图的规范性很高。国界的线符,山脉、河湖的图例,海洋的表示法,首都、省会的图例,历史地图的古今地名区分表示法等,都有规范,而且是世界通用。规范性有问题的地图,不用。

    8.4.1.4 地图的现势性较强。要使用最新的、准确的、权威的地理资料、统计资料和专业资料,或使用最新、稳定、权威的研究成果。因此,多数地图要在图框内注明资料截至时间。

   8.4.2 地图有两大类: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

    8.4.2.1 普通地图,包括世界地图、洲域地图、大洋地图、国别地图、省区地图、大的区域地图等。这类地图应提供普通地图的最基本要素,如行政疆域,主要山脉、河湖、岛屿、海湾和海峡,首都或省会城市、重要城市,著名游览地、自然保护区等,一般要注明资料截至时间。

    8.4.2.2 专题地图包括3种类型:自然地理图、社会经济地图、文化教育地图。

     8.4.2.2.1 自然地理图,内含地貌图、地质图、气候图、土壤图、植被图、动物地理图、海洋专题图、自然区划图等。根据条目的实际需要,分别配置区系图、类型图、分区图、分布图、等值线图等。鉴于不同学派、学者有不同的地图,所用地图一定要同条目释文呼应。游离于条目释文之外的自然地理图,不用。

     8.4.2.2.2 社会经济地图,内含政区图、经济地图、军事地图、历史地图、人口地图、民族分布图、语言类型图等。根据条目的实际要求,分别配置类型图、分布图、统计地图、简图、示意图等。鉴于不同学派、学者有不同的地图、所用地图一定要同条目释文呼应。这类地图多数要注明资料截至时间。游离于条目释文之外的社会经济地图,不用。

     8.4.2.2.3 文化教育地图,内含文化地图、教育地图、旅游地图、卫生地图、体育地图等。根据条目的实际需要,分别配置分布图、类型图、功能分区图、统计地图等。此类地图可以少配,并要选择被公认为权威或比较权威的地图。

   8.4.3 地图所表示的区域、内容、地名要同条目释文一致或呼应。

   8.4.4 历史地图所示的要素要同历史断代年限时的情况一致或呼应,古今地名要分别标识。

   8.4.5 每一幅地图要有图名。图名要同地图显示的区域和内容一致。

   8.4.6 原则上每一幅地图要注明绘图者或提供者、收藏者。

  8.5 图题

   8.5.1 图题表示插图画面内容的主题,每一幅插图要有图题。人物头像和与条头名相同的单个实物图,一般可不加图题。

   8.5.2 图题要同插图内容相符,确切地表明画面内容的主题。

   8.5.3 图题要同条目释文相呼应,既不能游离于释文之外,更不能与释文相矛盾。

   8.5.4 图题要确切、简明,不用修饰性词语。字数较多的图题,可以用简称。例如:中共一大会址

   8.5.5 图题后必要时可括注有关内容。例如:《侯马盟书》(公元前497~前489)

  8.6 图注

   8.6.1 图注是对插图画面某些部位的文字说明。插图中的符号、代号要在图注中或文中加以注释。

   8.6.2 条目中插图,凡在释文内有说明文字的,在释文中要括注(见右图、见左图、见下图)或(图1)(图2)等,并同插图的图号相一致。

   8.6.3 条目中插图说明要内容正确(含时间、地点、出处等)、简洁明了,所用术语和专名要同释文一致。

   8.6.4 重要事件插图除图注外,应注明创作者(摄影者、绘画者、设计者)和收藏者、提供者,以及创作时间。

   8.6.5 艺术品照的文字说明,还应注明作品类别(如雕刻等)、作者姓名、创作年代和收藏单位。

   8.6.6 显微放大的图片,要注明放大倍数。

   8.6.7 重要的文物、器物必要时要在图下标明原大,同实物的比例关系。

   8.6.8 人物图片要注明姓名、生卒年代、摄影者或提供者(人物肖像除外)。

   8.6.9 复制报刊、书籍的封面或扉页,以及手稿等带文字的插图,应注明名称、年代、版本。

   8.6.10 图注中的文字、外文字母的大小写和字体要同释文一致。

9.推荐书目

  • 9.1推荐书目是向读者提供进一步了解和学习条目主题知识的图书信息,所列的书目应有助于本条目知识的深化。
  • 9.2推荐书目应精选国内外已有肯定性评价的、且适合于普通读者阅读的公开发行的书籍。一般不选过于专深的学术论文、会议论文集,以及读者不易见到的孤本、善本书籍。
  • 9.3推荐书目不列词典、辞典和百科全书等工具书。
  • 9.4同一著作或译作有不同版本时,要推荐最好的版本或最新的版本。而且尽可能地选列国内出版的著、译作,以及国内能找到的外文原文著作。外文著作要首选英文著作。
  • 9.5推荐书目的编排顺序:先中文论著,次有中译本的外文论著,再外交论著。同是中文或外文著述,按重要性或出版年代排序。
  • 9.6推荐书目的著录项目包括:作者、译者、书名、版次(用阿拉伯数,第一版不写)、出版单位、出版地点和出版年份。译作先列汉译书刊著录项目,后括注外文的著录项目。多作者和多译者时,一般只列一或两人,中文著作在一或两人后加“等”字;外文著作在一或两人后加“,et al.”。外文书编者在姓名后加“,ed.”或“,eds.”。中文、日文书名用书名号,英文和拉丁字母书名用斜体。多地点出版的书仅列一或两个主要出版地点。例如:
    • 游国恩等主编,《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1963。
    • 法显撰,章巽校注,《法显传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1985。
    • B.A.W.罗素著,马元德译,《西方哲学史》,第2版,商务印书馆,北京,1981。(B.A.W.Russell,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Orginally Published by George Allen and Unwin Ltd.Press.London,1955.)
    • 菊地利夫,《 史地理學方法論》,大明堂株式會社,東京,1977。
    • A.Emery,TheCoralReet,CanadianBroadcastingCoroporation,Toronto,1981.
    • S.E.Luris,et al.,General Virology,3nd ed.,John Wiley & Sons,New York,1978.
  • 9.7推荐文章的著录项目,期刊刊载的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卷号和期号、年份;载入书中的为:作者、文章名、所载书的主编、书名、出版单位、版次(第一版不写)、出版地点、出版年份。中文文章名和书刊名用双引号,外文论文名和书刊名排斜体。例如:
    • 李旭旦,《翁文 先生对我国地理学的贡献》,《地理学报》,第39卷,第3期,1984。
    • H.B.Fell,Ecology of Crinoids,R.A.Boolootian,ed.,Physiology of Echinodermata,Interscience Publishers Co.New York,1966.

10.层次标题

  • 10.1层次标题是条目释文中各个层次的知识主题,是便于读者快速寻检的检索手段之一。特长、长条目必须设置层次标题,中条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短条目一般不设。层次标题前不用章节和序号。
  • 10.2层次标题最多不超过4层。第一层标题仅用于特长条目,在版面上占两行,居中排五号黑体字,在手写稿中下画双横线(=);第二层标题用于特长条目和长条目,在版面上占两行,居中排五号宋体字,在手写稿中下画虚线(…);第三层标题为不占行的段首标题,排小五号黑体字,在手写稿中下画波纹线(~);第四层标题为不占行的段首标题,排小五号楷体字,在手写稿中下画单横线(——)。第三、四层标题后均空一字接写释文。
  • 10.3一般以第四层标题为使用起点,逐层向上使用。条目释文中只有一层标题时,一般使用第四层标题;有两层标题时,一般使用第三、四层标题;有三层标题时,一般使用第二、三、四层标题。极少数重要条目允许越层使用。例如,一层标题时使用第三层标题;两层标题时使用第二、三层标题。但都要在稿边注明,以免错排。
  • 10.4上层标题之后一般要有提示语,引出下文,然后再设下一层次标题。要避免上、下层次标题直接相连。
  • 10.5任何一层标题必须有两个或者更多个同层标题才能设立,避免出现只有单个层次标题的现象。
  • 10.6同类型篇幅相近的条目,所用的层次标题要有可比性。
  • 10.7一个条目中的上下层次标题要呼应,避免出现上层标题覆盖不住下层标题或下层标题游离于上层标题的现象;同一层次几个标题要有一定的可比性,避免出现同一层次几个标题参差不齐的现象。
  • 10.8少数层次标题较多的特长条目可在释文前列出层次标题的目录。

11.文内参见

  • 11.1文内参见是隐含于释文中的一种检索手段。它把不同的条目联系起来,帮助读者参阅,并消除不必要的重复。
  • 11.2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设置文内参见:
    • 11.2.1补充本条目内容;
    • 11.2.2可加深对本条目的理解;
    • 11.2.3能扫除本条目的阅读障碍。
  • 11.3文内参见依设参见的位置,可分为随文参见、段末参见、条末参见。被参见的条目以楷体字显示。
  • 11.4随文参见是条目释文中随处需要设置的参见。若被参见条条名在文中出现,可直接充当参见词,以楷体字显示。若条名未在文中出现,可在适当位置括注,指引参见。例如:
    • 地球是太阳系中的一颗行星。
    • 明清两代是中国修志的繁盛时期,保存至今的志书有7000多种(见方志)。
  • 11.5段末参见是条目释文的一段同他条密切相关需要设置的参见。这种参见放在段末句号之后,加括号,括号后不用标点符号。例如:
    • 徐霞客对喀斯特地貌……的论述是当时的最高研究水平。(见中国地理学史)
  • 11.6条末参见是条目整个释文同他条密切相关需要设置的参见。这种参见放在释文末尾,另行起写,不加括号,末用句号。例如:
    • 江南园林……有三个显著特点:
    • ……
    • 见太湖风景区。
  • 11.7文内参见的设置及其所在位置根据释文参见的需要酌定。
  • 11.8文内参见在一个条目中原则上只允许出现一次。极少数的特长条目如确有必要,允许重复一次。
  • 11.9上下层次、互补、相互对应等的条目,释文内原则上应相互设置文内参见。
  • 11.10大事年表和图片说明可以设置文内参见。
  • 11.11文内参见的参见词,排楷体字,在手写稿样中下画单横线。
  • 11.12作文内参见要避免以下情况:
    • 11.12.1避免用语分歧,即释文内以楷体形式出现的参见词与所参见条目的标题要完全一致。
    • 11.12.2避免参见扑空,即被参见条目中必须有供参见的内容。
    • 11.12.3避免参见虚条(即参见条)。参见条目没有实质性内容,不能成为参见对象。
    • 11.12.4避免割裂原词或词组,即不能截取条目释文中复合词或词组的一部分作为参见词。例如:
      • 不能把“《汉书·地理志》”中的“《汉书》”作为参见词。
    • 11.12.5避免改变词性,即参见词的词性应同条目标题的词性一致。例如:
      • “有些国家把法院和监狱建筑在一起”中的“监狱建筑”,不能作为参见词处理。释文中的“建筑”是动词,而条目标题“监狱建筑”的“建筑”是名词。
    • 11.12.6避免参见进入引文,即引文中出现被参见条条名时不能作参见词处理。
    • 11.12.7避免参见进入推荐书刊著录项目。例如:
      • “向达辑,《大唐西域记古本三种》,中华书局,北京,1981”中的“向达”、“《大唐西域记》”“中华书局”等都不能作参见词处理。
    • 11.12.8避免把常用词都作为参见词,但符合11.2情况时可作参见词。例如:
      • 天文学中的宇宙、太阳等,地理学中的山脉、河流、海洋等,考古学中的石器、陶器、遗址等,出现频率高,不能都作为参见词。
    • 11.12.9避免参见过少、过稀,不利于读者查检、阅读,也无法减少不必要重复。也要避免参见过多、过密,以致横生枝蔓,分散读者的注意力。每个版面的文内参见,控制在6~10个。

12.又称

  • 12.1条目释文中提到条头汉语标题的另一个或多个名称时,用“又称”,不用“也叫”“也称”“亦称”等。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用“全称(名)”“简称”“原称”“曾称”“俗称”等。
  • 12.2条目释文中提到条头汉语标题的另一个或多个译名时,用“又译”,不用“也译”“一译”等。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用“原译”“曾译”“音译”等。例如:
    • 比鲁尼……又译阿尔比鲁尼,全名阿布·阿莱汗·穆罕默德·伊本·艾哈迈德·比鲁尼。
    • 隶农……音译为科洛尼。
  • 12.3条目释文中提到条头汉语标题的另外几个名称或译名,原则上并用,不同名称或译名之间用顿号(、)隔开。例如:
    • 图经……又称图志、图记。
    • 大月氏 在先秦古籍中曾译禺知、禺氏、牛氏等,后又译作月支。
  • 12.4条目释文中提到又称时,如为作品名则用书名号。
  • 12.5在条目释文中,“又称”置于定义或定性语之后。

13.引文

  • 13.1条目释文只在十分必要时才使用引文。遇下列情况可使用引文:
    • 13.1.1必须交代的古代内容很难用现代汉语替代。例如:
      • 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矣”。
      • 魏徵提出:“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 13.1.2被引用的文句本身就是精练而重要的知识。例如:
      •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 13.1.3涉及事物或名称起源的说明。例如:
      • 算缗……汉元狩四年(前119)“初算缗线”,“一算,百二十文也”。
    • 13.1.4需要借用有说服力的权威论断。例如:
      • “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洪亮吉)
      • “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孙中山)
  • 13.2引文要来源于重要的著作、权威的版本,并注明原始出处(随文说明或夹注),无法注明原始出处的则应注明转引出处。
    • 13.2.1引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毛泽东著作,要以公开出版的中央编译局翻译的和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纂的最新版本为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全集》《毛泽东选集》用人民出版社第二版;《列宁选集》用人民出版社第三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正在出第二版,已出版的卷用第二版,未出版的卷仍用第一版。
    • 13.2.2引用法律、政策等文件,以正式出版物为根据。
    • 13.2.3引用古籍要用好版本。例如二十四史,用中华书局出版的点校本。
    • 13.2.4一般不引已佚的古书、价值不大的僻书、有疑问的书籍。
  • 13.3运用引文既要逻辑清晰,保持其原意,不断章取义,又要力求简明易懂,不用冗长的、深奥难解的引文。
    • 13.3.1引文不能改变原作的语言结构,包括原作的标点符号也要保留。如发现原作的错别字等可用括注方式说明。
    • 13.3.2引文较长时可以节选,删节处用省略号,要保证原作的意思不被曲解。
    • 13.3.3引用有中译本要用好译本,例如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并注明出处。中译本确有误译时,允许改译或重译,但须说明。
    • 13.3.4引文中的数字所用汉字保持原样,不强求同释文统一。
    • 13.3.5引文中有深奥难解的词或字,可在释文中作简要解释。例如:
      • 曹丕说:“文以气(指作家的气质和个性)为主。”
  • 13.4引文在条目释文中不应占太多篇幅,不能以引文连缀的方式替代撰稿人的陈述。
  • 13.5使用引文不应影响条目释文结构的完整和文句的通顺。
  • 13.6引文出处注明的项目,包括作者、书名、版次、卷次、页码。同一个条目释文连续使用同一著作的引文,后面的引文可注“同上”字样,写明卷次、页码。

14.表格

  • 14.1表格是条目中资料性内容最直观、清晰、系统的表达形式,应充分地加以利用,可比的、系列化的资料性文字要尽可能表格化。
  • 14.2表格的项目要简约,表格收入的资料是典型的或具有可比性的资料。
  • 14.3表格一律用三线表,要有表题,表题置于表格之上。
  • 14.4同一条目有两个和更多的表格,应加序号,如表1、表2……。不用上表、下表或左表、右表。表题末的“表”字可以省略。
  • 14.5表注用星花(*、**等)指引,注文置于表下。
  • 14.6表内文字最后一律不用句号。

15.公式

  • 15.1条目释文中出现的公式应是介绍知识必不可少的重要的或基本的公式。
  • 15.2条目释文可以简述公式的主题及其价值,一般不讲公式的推导和证明。
  • 15.3简单的单行公式随文连排。重要的或复杂的公式应单独占行,居中排。
  • 15.4公式是句子的组成部分,同样使用标点符号。
  • 15.5单独占行的公式中符号解释的表述方式是:①另起行顶格排(写);②称“式中”,不用“其中”;③“式中”两字之后不用标点符号,接写所要解释的符号;④符号和释语之间用“为”字连接;⑤每个符号解释完了用分号(;);⑥表示第几公式的序号(1)、(2)、(3)等,列在本公式一行的末端,不留格;⑦全部符号解释完了则用句号(。)。例如:
    • A=2.45539(б/б)1/3 R,
    • 式中R 为行星半径;б为卫星密度;б′为行星密度;系数2.45539为洛希求出的近似值。
  • 15.6公式及其说明中所用符号和角标都按国家标准GB3100~3102–93《量和单位》执行。

16.名词统一

  • 16.1名词(包括术语、专名)是条目释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书中要做到统一。
  • 16.2名词统一的一般要求如下:
    • 16.2.1自然科学的术语以国家技术监督局(及其前身国家标准局)用“国家标准”形式公布,或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为准。不同的国家标准文件互有出入的,可协商确定。尚未公布和审定的名词,用相应学科的习惯用法。若干学科共用的名词要力求统一。
    • 16.2.2哲学社会科学名词原则上沿用《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所用名词。其中欠妥的名词,要加以改正;原各学科卷和卷内各分支互有出入的名词,要协调统一。新出现名词要符合16.3规定的原则。
  • 16.3同一概念不同名词的取舍、新产生名词的使用,要遵循以下原则:
    • 16.3.1符合科学性(准确反映事物和概念)、单义性(一名一义)、系统性(繁衍要求)、简明性(易懂、易记、使用方便、无生僻字)的要求。
    • 16.3.2外来名词,除冠以人名、地名的事物、现象、学说、定律名外,原则上用意译名,不用音译名(已习用者例外)。
    • 16.3.3一个概念有不同的名词时要力求统一。原则上应用学科要服从基础学科,衍生学科要服从原生学科,副科服从主科。基本理化量一律用物理学、化学所定名词。同一概念的不同学科或分支中运用不同名词已成为习惯的,允许保留。例如:
      • 热导率、导热率和导热系数,统一为热导率。
      • 地理学中的亚热带(又称副热带)。
      • 大气科学中的副热带(又称亚热带)。
    • 16.3.4遵守“约定俗成”原则,包括一些含义不很严格,但是使用已久且为大家所接受的名词,要保持稳定,不要轻易改动。例如:
      • 动物学中的章鱼、文昌鱼等。
  • 16.4学名和俗名问题。同一事物兼有学名和俗名的,一般采用比较通用的名称,同时用括号夹注俗名或学名。例如:
    • 马口铁(又称镀锡薄板、白皮铁)。
    • 海豆芽(又称舌形贝)。
  • 16.5同一概念(或事物)有多个名词,则在主名词之后,用“又称”“俗称”等予以介绍。例如:
    • 马铃薯……又称土豆、洋芋、山药蛋等。
    • 玉米……又称玉蜀黍,俗称苞谷、棒子、珍珠米等。
  • 16.6专名包括人名、地名、组织机构名、会议名、书刊名、法规名、条约名、民族名、国家名等。同一专名有不同名称的要统一。
    • 16.6.1尽可能地沿用《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所用的专名。如果发现第一版的不同学科对同一事物有不同名称时,要择善统一;发现第一版专名误写、误译时,要按“名从主人”“约定俗成”等原则改正。
    • 16.6.2第一版以外的专名要以权威性文献为依据,非汉语专名要按“名从主人”和“约定俗成”原则中译。
    • 16.6.3对各种非汉语专名(人名、地名、组织机构名、会议名、书刊名、民族名等),撰稿人应在手稿中标明原文、国籍以便统一。
  • 16.7不同学科长期习用的专名有不同名称无法统一时,允许并存,且要用括号夹注异称。

17.地名

  • 17.1中国地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辞典》和最新版《中国地图集》为准。
    • 17.1.1中国地名在世界性条目和外国内容条目的释文中首次出现时,一般要冠以“中国”字样。在纯中国内容条目的释文中出现时,可省略“中国”两字。
    • 17.1.2中国市、县名在条目释文中第一次出现时,要冠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名。小地名前还需加市、县名。例如:
      • 河北省任丘市
      • 广东省中山市翠亨镇
    • 17.1.3在纯中国内容条目的释文中,出现人所熟知的中国地名时可以直书,不冠上级政区名称。例如:
      • 杭州市
      • 珠海市
      • 长白山天池
      • 罗布泊
  • 17.2外国地名的中译名以《世界地名录》为准。《世界地名录》以外的外国地名的中译名,以最新版《世界地图集》和《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为准。这3套书中没有的外国地名,按“名从主人”原则中译。
    • 17.2.1外国地名条头的外文要附英文或用拉丁字母书写。非拉丁字母国家和地区的地名条,其条头外文用拉丁字母转写,斯拉夫文地名的原文则在条目释文中交代。
    • 17.2.2外国地名在条目释文中首次出现时,要附英文或拉丁字母。斯拉夫字母国家的地名要尽可能地附上原文,其他语种地名原文可不附。
    • 17.2.3外国地名在条目释文中首次出现时,一般要冠以国名。人所共知的外国地名可不加国名。不很知名的外国小地名,在国名后还需加州、郡、邦、省或自然区划等名称。例如:
      • 法国里昂
      • 纽约
      • 印度中央邦瑟德纳县
      • 印度尼西亚爪哇岛日惹
  • 17.3古今地名完全相同的,不注今地名。古地名若与今地名不同或位置不同,不分中外要在条目释文中首次出现时括注今地名。例如:
    • 元大都(今北京)
    • 真腊(今柬埔寨)
    • 维尔内(今哈萨克阿拉木图)
    • 阿拉海(今咸海)
    • 17.3.1古今县名相同,所属上一级政区名已有变动的,要括注今属政区名。例如:
      • 江苏嘉定(今属上海),而不作“今上海嘉定”。
    • 17.3.2古今省名相同,所在县、市名已有变动的,要括注今县、市名。例如。
      • 江西德化(今九江),而不作“今江西九江”。
    • 17.3.3加注今地名,原则上不缀以“省”、“县”、“市”等通名。专名只有一个字的、会产生歧义的,则要加通名。例如:
      • 安徽泾县
      • 黄山市
    • 17.3.4外国今地名按现在国名加注,要注意苏联解体和东欧国名的变化。例如:
      • “《通典》引《经行记》,‘岭北者尽经胡境而入北海’,北海今苏联中亚巴尔喀什湖。”后半句应改为“北海今哈萨克斯坦巴尔喀什湖”。
    • 17.3.5古地名对应的今地名不很知名时,需加政区或国别等名称。例如:
      • 弋阳江(今江西弋阳县信江)
      • 马茶城(今匈牙利布达佩斯)
      • 曲女城(今印度北方邦坎诺吉)
    • 17.3.6涉及古代的郡、州、路、府、厅及今已不存在的县等地名,要括注今地名或当时治所所在的今地名(治今××××)。必要时还要标明方位。例如:
      • 汉河东郡解县(今山西临猗西南)
      • 唐播州(治今贵州遵义)
      • 明应天府(治今南京)
  • 17.4上书人物的诞生地和逝世地放在条目释文中书写,原则上写至市、县。传记式人物可写至乡镇。诞生地、逝世地中的国名如与定性语中的一致,可省去国名;不一致的则要加。例如:
    • 达·芬奇 生于佛罗伦萨郊区的芬奇镇。
    • 李四光 生于湖北黄冈……卒于北京。
    • 李铁夫 生于广东鹤山……卒于广州。
    • 玻尔(玻尔,N.) 生于爱尔兰的利斯莫尔……卒于伦敦。
    • 施托梅尔(施托梅尔,H.M.)生于特拉华州威尔明顿……卒于波士顿。
    • 17.4.1上书人物的诞生地和逝世地,无论中外古今人物,都要以当时的地名为准。当时的地名如与今地名相同,国别和上级政区名没有变更,则直书当时地名即可;国别和上级政区名若发生了变更的,则要在当时地名之后括注今属国别和政区名(今属××)。当时的地名如与今地名不同,则要在当时地名后括注今地名(今××××)。例如:
      • 李斯 腰斩于咸阳。
      • 黄炎培 生于江苏川沙(今属上海)。
      • 李涛 生于河北良乡(今北京房山)。
      • 霍罗威茨(霍罗威茨,V.)生于俄国基辅(今属乌克兰)。
      • 施泰因梅茨(施泰因梅茨,C.P.)生于德国布雷斯劳(今波兰弗罗茨瓦夫)。
    • 17.4.2上书人物的诞生地与籍贯地要注意区分。两者如果是同一个地方,则按诞生地或籍贯地写均可;如果是两个地方,则写诞生地外,还要写明籍贯地;如果只知籍贯地或诞生地,则可只写籍贯地或诞生地。例如:
      • 李时珍 蕲州(今湖北蕲春)人。
      • 王云五 生于上海……祖籍广东香山(今中山)……在台北逝世。
      • 王蒙 生于北平(今北京)……祖籍河北南皮。

18.人名

  • 18.1《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二版中人名的统一工作量巨大,要努力做好统一工作。
  • 18.2中国人名有条目的按条头统一,而且以正条的条头为准;未设条目的中国人名,按知名度大的优先原则、常用名优先原则等处理。例如:
    • 释文中出现孔丘、孔夫子等,原则上都改为孔子。
    • 释文中出现徐宏祖,原则上都改为徐霞客。
    • 释文中提到义和团首领赵祝盛、赵老祝、赵洛珠、赵老珠等名,原则上都改用赵三多。
    • 释文中提到“北京大学1959~1966年期间的校长”,应用“陆平”一名,不用其原名刘志贤和曾用名刘哲、卢获。
  • 18.3外国人名一般采用姓中译的方法,译写遵循“名从主人”和“约定俗成”原则。例如:
    • 瑞士籍美国科学家 Agassiz,Jean Louis Rodolphe和Agassiz,Alexander Emmanuel Rodolphe父子俩人,第一版中将其姓汉译为“阿加西”。如果按英语翻译 Agassiz应汉译为“阿加西斯”,但是他们原籍瑞士,为瑞士的弗里堡州莫捷,属瑞士法语区(瑞士分为法语区、德语区、意大利语区等)。因此按“名从主人”原则,Agassiz的汉译应按法语发音翻译,而不是按英语发音翻译,按法语发音规则语尾辅音“z”不发音,故而应音译为“阿加西”。
    • 英国戏剧家 Shaw,George Bemard(1856~1950),不按“名从主人”原则译为萧,G.B.和“伯纳·萧”,而按“约定俗成”原则中译为“萧伯纳”。
    • 18.3.1外国人名在第一版中已有中译名的,原则上按第一版中译。第一版中没有的,按《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译。这两套书中没有的,按“名从主人”原则中译。
      • 18.3.1.1外国人名在第一版中有两个或更多译名,一般要按通用原则统一为一个。例如:
        • 古希腊学者斯特拉波(Strabo,约前63~约公元24)和斯特拉博(Strabo,约前63~约公元24),应统一为斯特拉波。
        • 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领袖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和路德,M.(Martin Luther,1483~1546),应统一为马丁·路德。
      • 18.3.1.2外国人名在第一版中中译欠妥的,可以改正,但须说明,以便统一。例如:
        • 美国作家 Mark Twain是笔画,中译为吐温,M.不妥,应为马克·吐温。
    • 18.3.2极少数外国人名在不同学科中长期使用的不同中译名无法统一时,允许并存,但要用括号加注异称。例如下述同为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的兄弟俩人:
      • 荷兰动物学家廷伯根(廷伯根,N.)(又译“丁伯根”,Nikolaas Tinbergen,1907–04–15~1988–12–21)
      • 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丁伯根,J.)(又译“廷伯根”,Jan Tinbergen,1903–04–12~)
  • 18.4上书外国人物条头的中译名按1.4和18.3办。
  • 18.5释文中外国人物的中译名,凡已设条的按条头统一,并划参见。不设条的则按姓中译、名缩写的要求书写,姓的中译按1.4和18.3办;名的缩写放在释文的第一次出现处,余可省。例如:
    • 1866年,M.C.沃罗宁观察到植物根瘤中的细菌,这是首次在植物体内发现细菌。
    • 18.5.1释文中不设条的外国人物要括附外文全名、国籍和生卒年。例如:
      • 法国植物学家A.J.A.邦普朗(Aime Jacgues Alexandre Brnpland 1773~1858)。

19.纪年

  • 19.1释文要尽量使用确定的世纪、年代、年份等,不用或少用“近年”、“过去”、“现在”、“目前”等不确定语词。
  • 19.2公元前的世纪、年代、年份等在条目释文中要加“公元前”字样(人物条头括注的生卒时间如是公元前的,只需加“前”字)。表示起止时间,两个“公元前”连用时,后一个可不加“公元”两字(“前”字不能省)。在同一条目中多次出现公元前纪年,一般仅第一次需加“公元”两字。例如:
    • 公元前21~前17世纪
    • 公元前221~前206年
  • 19.3公元后的世纪、年代、年份等一般不加“公元”两字。但条目释文中100以内的年份要加“公元”字样(人物条头括注的生卒时间可不加“公元”两字)。例如:
    • 公元4年
    • 公元78年
    • 11世纪中叶
    • 1893~1976年
  • 19.4释文中起止年代跨越公元前至公元后的世纪或年份,则要分别写明。例如:
    • 公元前206~公元23年
    • 公元前10世纪~10世纪
  • 19.5公元前以千年为单位的时间概念,可用“千纪”表示。例如:
    • 公元前第3千纪(即公元前3000~前2000年)。
  • 19.6中国史纪年以1911年为界分别表示:1911年及其以前一般用王朝纪年(标明朝代时不加“朝”或“代”字),括注公元纪年;1912年起用公元纪年。例如:
    • 隋大业六年(610)
    • 清咸丰八年(1858)
    • 19.6.1中国王朝纪年以中央政权年号为主,必要时可加注地方政权年号。例如:
      • 明崇祯元年(后金天聪二年,1628)
    • 19.6.2同一个条目释文中出现同一个王朝纪年年号,原则上只在首次出现处括注公元纪年(少数特长条目同一年号相隔较远时,可考虑适当增加公元纪年括注)。
    • 19.6.3加注的公元纪年要用括号,后不加“年”字。如果后面跟着在位等词语,则要加“年”字。例如:
      • 东汉建安十二年(207)
      • 抗日战争(1937~1945)
      • 唐太宗李世民(627~649年在位)
    • 19.6.4中国王朝纪年换算为公元纪年,要防止因为历差把年份写错。例如:
      • 利玛窦于明万历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601–01–24)入京,并定居。因此,利氏定居北京时间是1601年,不是1600年。
  • 19.7外国史纪年一律用公元纪年,与中国历史有关时可加注中国王朝纪年。例如:
    • 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1861~1888年在位)
    • 813年(唐元和八年)
  • 19.8条目释文中中国历史朝代和以朝代命名的时代,一般不注起止年代。例如:
    • “北宋”,一般不必加注(960~1126)
    • “秦汉时期”,一般不必加注(前221~220)
  • 19.9年代的用法一律以0~9为一个年代。世纪的用法一律以1~100为一个世纪。
  • 19.10一个世纪的一半,可称“上半叶”“下半叶”(不用“上半期”“下半期”)。一个世纪或一个朝代的中间一段,可称“中叶”。例如:
    • 10世纪下半叶
    • 16世纪上半叶
    • 19世纪中叶
  • 19.11人物条(包括中国历史人物条)括注的生卒时间和条目释文中提及人物括注的生卒年,一律以公历标示。人物条的生卒时间要尽可能地精确到月、日。
    • 19.11.1生卒年不详的,可写明所在的世纪或朝代,一般不用“生卒年不详”字样。例如:
      • 杜环……唐中叶人。
    • 19.11.2生年不详或卒年不详的,可用问号表示。例如:
      • 华佗(?~208)
      • 王照圆(1763~?)
    • 19.11.3生卒年不能肯定的加“约”字。例如:
      • 毕珅(?~约1051)
      • 班昭(约49~约120)
    • 19.11.4生卒年有异说的,两说并存,用斜一字线表示。例如:
      • 汉高祖刘邦(前256/前247~前195)
      • 王羲之(303/307/321~361/379)
    • 19.11.5生卒年缺乏具体年份,但肯定是某一个时段的,可写某一时段。例如:
      • 法显(?~418至423)
    • 19.11.6生卒年不详或有一个不详的,但年龄大致可靠,在条目释文中可写明年龄。例如:
      • 萧韩家奴……72岁死。
      • 徐绩(?~1811)……死时年80余。
  • 19.12中国历史人物已知的夏历的生卒时间,则都要折算为公历,并以公历时间书写。
    • 19.12.1中国历史人物已知夏历的生卒时间折算为公历过程中,要尽可能地精确到月、日。折算后相差一年的,要以折算后公历年份为准。例如:
      • 岳飞卒于宋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折合公历为1142年1月28日。因此,岳飞卒年是1142年,不是1141年。
      • 徐霞客生于明万历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折合公历为1587年1月5日。因此,徐霞客生年是1587年,不是1586年。
    • 19.12.2中国古籍中所记录历史人物去世时的岁数都是虚数,因此在已知卒年和年龄的情况下推算生年时,生年年份等于卒年年份–年龄数+1,而不等于卒年年份–年龄数。例如:
      • 裴秀卒于晋泰始七年(271),享年48岁(虚岁),推算得到裴秀的生年是224年,即魏黄初五年,而不是223年或魏黄初四年。
      • 贾耽卒于唐永贞元年(805),享年76岁(虚岁),推算得到贾耽的生年是730年,即唐开元十八年,而不是729年或唐开元十七年。
  • 19.13条目释文中非公历纪年括注或折算为公历纪年(即公元纪年)时,要依据《二十四史朔闰表》、《中西回史日历》、《中国历史纪年表》等工具书,尽可能地将年、月、日相对应查实。

20.数字用法

  • 20.1 数字用法,遵从国家标准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并根据实际需要作一些补充和调整。
  • 20.2 释文中以下情况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 20.2.1表示数量的数字,包括整数、倍数、小数、分数、百分数、比例数等(无精确统计意义的数例外)。例如:
      • 2/5
      • 57%
      • 6:73
    • 20.2.2表示数值范围的数字(起止号前后的数值要完整)。例如:
      • 1万~1.5万年(不能写成1~1.5万年)。
      • 20%~70%(不能写成20~70%)。
    • 20.2.3表示专用名词(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三国际、十一届三中全会等)以外的次第数。例如:
      • 第4页第12行
      • 第43届
    • 20.2.4表示公历世纪、年代、年份、月、日和时刻等的数字。例如:
      • 公元前1046年
      • 1899~1993年
      • 14时20分36秒
      • 21世纪80年代
    • 20.2.5表示儒略历、回历(儒略历1642年12月25日)。
    • 20.2.6表示生卒年代、年龄、年度等的数字。例如:
      • 公元前36~公元21年
      • 2002~2003年度
    • 20.2.7表示物理量量值的数字。例如:
      • 400米
      • 200伏(特)
      • 2万焦(耳)
    • 20.2.8表号、图号、代码、代号,以及推荐书目的序号、版次、卷次、页码等。例如:
      • 表1、表2……
      • 图1、图2……
      • 第10版
      • 254卷
      • 第219页
      • 93号汽油
  • 20.3释文中以下情况用汉字数字表示。
    • 20.3.1释文中词、词组、成语、惯用语、专用名词和缩略语等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例如:
      • 三叶虫
      • 二倍体
      • 朝三暮四
      • 七上八下
      • 白发三千丈
      • 二万五千里长征
      • 十五计划
    • 20.3.2相邻数字连用所表示的概数和无精确统计意义的数。例如:
      • 七八个人
      • 五六十册
      • 几十万分之一
    • 20.3.3夏历、王朝纪年等的年、月、日。例如:
      • 夏历庚申年二月二十八日
      • 清光绪二十六年五月初五
    • 20.3.4事件、节日等词组中月、日的简称(有些则要用阿拉伯数字,如“9·11”事件)。例如:
      • 三八妇女节
      • 五四运动
      • “一·二八”事变
    • 20.3.5表示星期几的数字。
    • 20.3.6引文中出现的汉字数字。
    • 20.3.7人名、书名、机构名等专名中的汉字数字。例如:
      • 九三学社
      • 十一届三中全会
      • 第四方面军
      • 彼得一世
  • 20.4释文中的约数一般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但带有“几”字的约数用汉字表示。例如:
    • 500多
    • 1200左右
    • 约3万人
    • 几十岁
    • 一百几十次
  • 20.5释文中表示数量的数字,万以下的直接写出;万以上的可用“万”、“亿”为单位,或者写出全部精确数字。例如:
    • 2650
    • 400万,不写作4百万
    • 2000亿,不写作2千亿
    • 占地1354平方米
  • 20.6罗马数字一般情况下不用,仅用于释文中的下列情况。
    • 20.6.1元素周期表中的元素族。
    • 20.6.2古埃及王朝。
    • 20.6.3音乐中的音阶。
    • 20.6.4地质学和考古学上用的层位。
  • 20.7 遇特殊情况,力求局部统一。

21.标点符号

  • 21.1 标点符号,以国家标准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为准。结合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 21.2句号(。),用于陈述句末尾,要注意的情况有两个。
    • 21.2.1是句子未句断。例如:
      • 泰勒主张一切工作都应通过考察,明确职责分工,他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划分管理职能和执行职能,并建立生产控制、成本计算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制度。(第2个逗号应改为句号)
    • 21.2.2不是句子用了句号。例如:
      • 产生经费紧张的原因,一个是经费缺得多。一个是经费使用上存在一些问题。(这是一个复句,句中的句号应改为逗号)
  • 21.3顿号(、),用于句子内部的并列词语和词组之间,要注意的情况有4个。
    • 21.3.1不引起歧义的并列词语之间可以不加顿号,可能引起歧义的并列词语之间一定要用顿号。例如:
      • 动植物
      • 浙闽沿海
      • 明清之际
      • 历史、地理
      • 香蕉、苹果
    • 21.3.2概数中两个数字之间可以不加顿号。例如:
      • 三四千年
      • 十二三种
      • 一百六七十人
    • 21.3.3几个并列的引号之间或书名号之间可以不用顿号。例如:
      • 代表作品有《寒夜啼猿》《一览众山小》《森林》《武汉防汛图卷》《万古之春》《峨眉洗象池》等。
      • 甲骨文中已有“小雨”“大雨”“大风自北”等记载。
    • 21.3.4不同层次的停顿不能都用顿号。例如:
      •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禁毒决定,对制造、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原植物、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都作了严厉的处罚规定。(“非法持有毒品”和“原植物”后面两个顿号应改为逗号)
  • 21.4分号(;),用于复句内部的并列分句之间,要注意的情况有2个。
    • 21.4.1分号不用于普通单句中。例如:
      • 《茶馆》中人物的对话;《红旗谱》中环境的点染;《创业史》里的铺叙议论,都十分富有特色。(两个分号应改为逗号)
    • 21.4.2从层次上看,句号>分号>逗号>顿号,因此几个分号连用之间不能夹注句号。例如:
    • 经济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①必须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进行的行为。无意识能力或在胁迫下的行为不能视为经济法律行为;②必须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意思而又有外在形式的行为;③必须为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是经济活动中的行为。(第1个句号应改为逗号)
  • 21.5引号有双引号(“”)和单引号(‘’),要注意的情况有两个。
    • 21.5.1船名、卫星名、航天器名等物质产品名中的“号”字,放在引号之外。例如:
      • “挑战者”号
      • “东方红”号
      • “气象1”号
    • 21.5.2引号末尾标点的使用和位置要规范。
      • 21.5.2.1引文被独立使用(不是释文中一句话的组成部分)时,末尾如原有句号,则句号置于下引号之前。末尾如是逗号,既不能用逗号,也不能将逗号改为句号置于下引号之前,而只能在下引号之后加句号。如要括注引文出处,则括注在句号之前。例如:
        • 《管子·地员》篇说:“凡草土之道,各有谷造,或高或下,各有草土。”从理论上阐述了土壤与农作物的关系。
        • 《管子·地图》篇更明确指出:军事指挥者必先“审知地图”,从地图上了解“名山、通谷、经川、陵陆、丘阜之所在,苴草、林木、蒲韦之所茂,道里之远近,城廓之大小”。
      • 21.5.2.2引文如是释文中一句话的组成部分,则下引号之前不应加任何标点,下引号后用不用标点、用什么点号,由释文中那句话的结构决定。例如:
        • 顾炎武严厉抨击不务实际的空谈和议论,主张“君子之为学,以明道也,以救世也”,撰有《天下郡国利病书》和《肇域志》等。
        • 刘献廷在《广阳杂记》中提出:要研究“天地之故”,即研究大自然的规律,并要“说其所以然,又说其所当然”。
  • 21.6书名号有双书名号(《 》)和单书名号(< >),要注意的情况有4个。
    • 21.6.1书名号用于书名(包括篇名)、报纸名(包括栏目名)、期刊(包括栏目名)和电影、戏剧、乐曲、舞蹈、摄影、绘画、雕塑、工艺品、邮票、相声、小品等题目。非文化精神产品不能使用书名号,例如物质产品名、商品名、商标名、课程名、证件名(包括身份证)、组织名、奖项名、活动名、展览名、集会名、称号名、信用卡等。
    • 21.6.2书名号内的名称要和实际名称完全相符。书名号内名称不能加字、减字。例如:
      • 《求是》杂志,不能写作《求是杂志》。
      • 《<共产党>人发刊词》,不能写为“《共产党人》发刊词”。
    • 21.6.3书名号一般不用于简称。例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论法》简称为“刑事诉讼法”时,不能加书名号。
    • 21.6.4书名和篇名、词牌名、词名等合用一个书名号时,中间加间隔号,“篇”字放在书名号外。例如:
      • 《管子·地员》篇,不能写成《管子·地员篇》
      • 《楚辞·天问》
      • 《沁园春·雪》
  • 21.7间隔号(·),用在被隔开的词语中间,要注意的情况有两个。
    • 21.7.1间隔号要居中,以免产生歧义。例如:
      • 达·芬奇,不能写成达芬奇或达.芬奇。
      • 《中国大百科全书·物理学》卷,不能写为《中国大百科全书物理学》卷或中国大百科全书《物理学》卷或《中国大百科全书》物理学卷。
    • 21.7.2用月、日简称来表示事件、节日等的词语,凡涉及一月、二月、十一月、十二月的,应用间隔号来表示月、日的数字隔开,并加引号,以避免歧义。例如:
      • “一·二八”事变,不能写为“一二八事变”。
      • “一二·九”运动,不能写为“一二九”运动。
  • 21.8省略号(……),标明行文中省略了文字,要注意的情况有两个。
    • 21.8.1省略号前后不能有其他标点符号。例如:
      • 人民大会堂位于天安门广场的西侧,是北京最著名的建筑之一,……。(省略号前后的逗号、句号应删去)
    • 21.8.2省略号不能与“等”“等等”并用。例如:
      • 人超越了自然力,制造出飞机、火箭、电视、计算机……等等。(省略号后的“等等”两字和句号,应当删去)
  • 21.9连接号有两字线(——)、一字线(—)、半字线(–)和浪纹线(~)4种,要注意的情况有3个。
    • 21.9.1半字线用于连接相关词语,组成复合名词;用于连接外文字母、阿拉伯数字等,组成产品型号等。例如:
      • 任–洛二氏溶液(Ringer–Locke solution)
      • 原子–分子论
      • HP-300型电子计算机
      • TPC–4海底光缆
    • 21.9.2一字线用于连接地名、方位词语,表示起止、相关和走向,以及年度的起止等。例如:
      • 北京—上海直达快车
      • 秦岭—淮河以北地区
      • 东北—西南走向
      • 1979—1980年度
    • 21.9.3浪纹线用于时间起止(年度除外)、页码起止、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数值范围。例如:
      • 1881~1936
      • 第25~431页
      • 128~8668米
      • 1200万~6000万元
  • 21.10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和间隔号,不能出现在一行之首。
  • 21.11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能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能出现在一行之首。
  • 21.12破折号、省略号和连接号中间不能断开。

22.量和单位

  • 22.1计量单位原则上以国家标准GB3100–3102–93《量和单位》为准。一些不规范的习用单位,要按国家规定换算成法定计量单位;科学实验结果原先用的英制度量衡、钻石用的克拉、金子用的盎斯、农作物用的亩产等,可不必换算,但应括注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
  • 22.2鉴于第二版是综合性百科全书,故释文中计量单位一般用中文名称或中文符号(中文名称的简称)。如米(m)、厘米(cm)、毫米(mm)、赫[兹](Hz)、瓦[特](W)、伏[特](V)、安[培](A)、欧[姆]( )焦[耳](J)、牛(顿)(N)、法[拉](F)、千克(kg)等。但是摄氏度可直接用“℃”表示,角度可直接用号“°”(度)、“′”(分)、“″”(秒)表示。
    • 22.2.1公式、图表中的计量单位原则上用符号表示。符号为正体,大小写如22.2,也就是说:凡以人名的第一个字母命名的计量单位符号,均为大写;非人名符号一般为小写,惟有“升”的符号用大写,即用“L”,不用“l”(相应的毫升用“mL”,不用“ml”)。
    • 22.2.2因为某种原因,释文中使用计量单位符号时,第一次要括注中文名称,并要注意局部统一。
    • 22.2.3释文计量单位使用中文名称时一般用简称,组合单位统一用简称。容易产生歧义的则用全称。例如:
      • “安培”一般只写“安”
      • “赫兹”一般只写“赫”
      • “摩尔/升”写为“摩/升”
      • “克/立方厘米”写为“克/厘米3
    • 22.2.4要遵照文字改革委员会的规定,不用已经废止的复合字的单位名称。
  • 22.3数学符号的使用法以国家标准GB3102.11–93《物理科学和技术中使用的数学符号》为准,并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规定。例如:
    • log10用lg表示,不用log表示。
  • 22.4物理、化学符号的使用法以1993年颁布的国家标准GB3102.1~13–93《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等13个文件为准,并参考国际纯粹物理与应用物理学会下属的符号、单位和术语委员会(U.I.P.)的有关文件。
  • 22.5其他学科符号的使用法,参照数学、物理、化学学科符号的使用法。
  • 22.6释文中作为说明用的单位及其名称,要括圆括号。例如:
    • “长度(毫米)”
    • “速度(米/秒)”
  • 22.7释文中表示计量的数字与单位原则上不要交叉使用,但时间与角度表示法除外。例如:
    • “1.5米”,不做“1米5”(即数字之间不插单位)。
    • “20℃”,又作“20摄氏度”,不作“摄氏20度”(即单位之间不插数字)。
  • 22.8条目释文中乘方形式的单位名称,其顺序应为指数名称在前,单位名称在后,指数名称相应的数字加“次方”两字构成。但如果长度的2次和3次方是“面积”和“体积”,则相应的名称为“平方”和“立方”。其他情况则应称为2次方和3次方。非组合单位中的面积、体积单位,用“平方米”“立方米”等,不用“米2”“米3”。例如:
    • 体积单位m3的名称是“立方米”,而截面系数单位m3的名称是“3次方米”。
  • 22.9计量数值的起止用波纹线起止号(~),不用一字线起止号(—)等。一般前一数字后不用附加单位符号(米、K、℃等)。但是,表示角度的两个数值后都要加单位符号“°”(度);表示百分比的两个数值后都要加百分比符号“%”;释文中表示的时间前后都用了“年”“月”等单位,则用“至”字,不用起止号。例如:
    • 21~413米
    • 373~393K
    • 20~30℃
    • 35°~40°(角度)
    • 23%~74%
    • 1925年7月至1927年1月
  • 22.10代表量的符号,除pH(氢离子浓度指数)为正体外,均为斜体。表示体矢(向)量、张量的符号为黑斜体。
  • 22.11释文中的化学元素、化合物一般用中文名表述,根据需要括注符号和分子式。如必须用符号、分子式表述时,则首次出现时要括注中文名。
  • 22.12说明核素或分子的附加下标和上标,应具有下列意义和位置:核素的核子数(即质量数)标在左上标位置,原子数标在右下标位置,质子数(即原子序数)标在左下标位置,离子态或激发态标在右上标位置。例如:
    • 14N(核子数),又可写成氮–14
    • N2(原子数)
    • 64Gd(质子数)
    • Na+、PO3-4(离子态)
    • He*、NO*(电子激发态)
    • 110Ag*(核激发态)
  • 22.13条目释文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相乘或相除所构成的组合单位,两个单位之间加中圆点或斜线。如果组合单位在分母上,则要加圆括号。组合单位中不能把中文符号和国际符号混用。例如:
    • “牛·米”或“N·m”,不能写成Nm。
    • “米/秒”或“m/s”,不能写成“米·秒-1”,“米/s”和“m·s-1”。
    • “瓦/(米·开)”,不能写成“瓦/米/开”或“瓦/米·开”。
  • 22.14表达数值时,可选用1015(拍,P)、1012(太,T)、109(吉,G)、106(兆,M)、103(千,k)、102(百,h)、10-2(厘,c)、10-3(毫,m)、10-6(微,μ)、10-9(纳,n)、10-12(皮,p)、10-15(飞,f)等。例如:
    • 500 000克,宜改为500千克。
    • 0.000 000 5米,宜改为0.5微米。
  • 22.15单位原则上不要使用重叠单位和符号,特殊情况下确有必要出现时要加括注。例如:
    • 只能用纳米(nm),不能用毫微米(mμm)。
    • 只能用毫克(mg),不能用微千克(μkg)。
  • 22.16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增长率用‰,不用%。
  • 22.17释文中的单位一般不使用市制、英制等。
  • 22.18释文中一般用“千米”(km),不用“公里”;用“千克”(kg),不用“公斤”。

23.简化字·繁体字·异体字

  • 23.1一般情况下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所列的简化字。
    • 23.1.1 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对原《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例如:
      • “叠”不再简化为“迭”。
      • “覆”不再简化为“复”。
    • 23.2.1在《简化字总表》中,凡由几个字合并为一个字的(如“繫”“係”“系”合并为“系”),由几个字简化为一个字的(如“鐘”“鍾”均简化为“钟”),在下述情况下仍用繁体字。
      • 23.2.1.1释文中引用古籍中的字句。例如:
        • “皇后死後”中用“後”,不用“后”。
        • “贾余馀勇”中用“馀”,不用“余”。
        • “乐云乐云,鐘鼓云乎哉”中用“鐘”,不用“钟”。
      • 23.2.1.2释文中中国古代人名、地名、书名等专名。例如:
        • “魏徵”,“徵”不作“征”。
        • “朱簾秀”,“ 簾”不作“帘”。
        • “濛池都护府”,“ 濛”不作“蒙”。
        • 《薑斋诗话》,“薑”不作“姜”。
      • 23.2.1.3释文中回溯词源。例如:
        • “法”字古体为“灋”,《说文解字》:“灋,刑也……”。(句中的“灋”字不能简化为“法”)
    • 23.2.2释文中的罕用传承字如果与常用简化字字形相同,这种传承字后要注音,以示区别。例如:
      • “赵汝适”“洪适”中的“适”字,不是“適”的简化字,应注(kuo)。
  • 23.3释文中的中国古代人名、地名等专名中的异体字,不改为简化字。例如:
    • “洪昇”,“ 昇”不作“升”。
    • “石豀”,“豀”不作“溪”。
  • 23.4正体字和俗体字并存的字,一律用正体字。俗体字是异体字的一种,不是规范字。例如:
    • 斗嘴,用“嘴”字,不用俗体字“咀”(地名宁夏石嘴山市,不是“石咀山市”)。
    • 柑橘,用“橘”字,不用俗字“桔”。
    • 萧三,用“萧”字,不用俗体字“肖”。
  • 23.5释文中不用不规范的简化字。例如:
    • 用“舞蹈”,不用“午蹈”
    • 用“预算”不用“予祘”
  • 23.6必须大写的字,不能小写。例如:
    • “贰臣”,不作“二臣”。
  • 23.7释文中用“其他”不用“其它”。

24.历史分期和一些政权的提法

  • 24.1中国历史的古代指1840年以前,近代为1840年至1949年9月,现代指1949年10月1日以后。
  • 24.2世界史用三阶段分期法(古代、近代、现代)或四阶段分期法(古代、中世纪、近代、现代)均可。古代,如果不包括中世纪则指476年以前;若包括中世纪则为1640年以前。中世纪,又称“中古”,为476~1640年。近代,1641~1945年。现代,指1945年以后。
  • 24.3各国历史分期,根据各国具体情况确定。
  • 24.4条目释文中一般不用“解放前”“解放后”,“旧社会”“新社会”,“旧中国”“新中国”等字样。中国在1911年以前,直称“×朝”。1912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国时期”。1949年10月1日至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24.5条目释文中涉及中华民国各个时期的政府,名称如下:
    • 19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或“南京临时政府”。
    • 1912年4月1日至1927年的北京政府,称“北洋政府”。
    • 1925年7月至1927年1月的广州政府,称“广州国民政府”或“广州革命政府”。
    • 1927年1月至7月15日的武汉政府,称“武汉国民政府”。
    • 1927年4月至1937年12月、1946年5月至1949年4月的南京政府,称“南京国民政府”。
    • 1938年至1946年5月的重庆政府,称“重庆国民政府”。
    • 上述历届政府亦可不冠以“地名”,泛称为“中华民国政府”。
  • 24.6条目释文中涉及中国东北的伪满洲国傀儡政府、北平沦陷后的华北汉奸政权、南京的汪伪政权,要用“傀儡政权”、“汉奸政权”、“伪政权”等字样指明性质。
  • 24.7条目释文中提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权时,一般不称“中华民国时期”,而称“中国新民主义革命时期”。按不同的时期,有如下称呼:
    •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所开辟的地区称为“革命根据地”。
    •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区称为“抗日民主根据地”。
    •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所解放的地区称为“解放区”。
  • 24.8条目释文中涉及中国1966~1976年这一时期,称“文化大革命”时期,不称“十年动乱时期”或“十年内乱时期”,也不用“文革”简称。其中,“文化大革命”中的引号不能遗漏。
  • 24.9条目释文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台湾当局及有关机构,例如“总统”“行政院”“中央研究院”等的引号不能遗漏。
  • 24.10古埃及和埃及、希腊和古希腊都已分设为两个条目,在条目释文中也要注意正确区分。印度和古印度在释文中也要加以区分。
  • 24.11 1917年11月(确切说是1922年底)至1991年12月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称为苏联,不称“前苏联”。

25.人物条目的有关问题

  • 25.1民族
    • 25.1.1外国人物条目原则上有了国籍,可不写民族。
    • 25.1.2中国人物条目是汉族的,可不写;是少数民族的,要写明。
  • 25.2党派
    • 25.2.1中外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参加党派的,其条目原则上要写明党派,其中中共、联共(布)的人物要写出入党年份。
    • 25.2.2中国军事家参加党派的,其条目原则上要写明党派,国外军事家视实际情况酌定。
    • 25.2.3中国英雄模范人物参加党派的,其条目是否要写明党派,视实际情况定。国外英雄模范人物可不写。
    • 25.2.4科学家、教育家、艺术家、作家、运动员等,原则上不写党派。
    • 25.2.5执政党、参政党、在野党原则上一视同仁。
  • 25.3学历、学位、学衔和军衔
    • 25.3.1上书的学历指中专以上。
    • 25.3.2上书的学位指秀才、举人、进士,学士、硕士(副博士)、博士等。博士后不是学位,不写。
    • 25.3.3上书的学衔指副教授、教授、院士、通讯院士等。博士生导师不是学衔,不写。
    • 25.3.4上书的军衔一般是指将军、元帅、大元帅。个别人物可例外。
    • 25.3.5上书人物获多种学位的,写获得的最高学位(科学家、教育家、作家可写细一些);获不同学科的最高学位,可以都写。
    • 25.3.6上书人物被多所高校、研究院所聘为教授和研究员的,择其重要的上书;获国内外多个院士称号,可以都写。
      • 25.3.6.1中国的院士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含学部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央研究院和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
    • 25.3.6.2中国科学院1993年(不含1993年)以前评的是学部委员,其中1954~1957年社科界人士也参与了。经与中国科学院学部办公室商定:上书人物如实写当时所评的称号;评为学部委员的,是科技界人士则括注“院士”,是社科界人士则不用括注。例如:
      • 王竹溪……1955年当选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
      • 于光远……1954年当选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
  • 25.4奖项和称号
    • 25.4.1上书奖项主要是指国家级或国际间的学术奖项、艺术奖项和高规格的荣誉奖项,包括单学科奖、综合奖。省、部级奖项原则上不上书(奖项名不上,可统计一个数字上书。)例如:
      • 费尔兹奖(数学)
      • 国家科技奖(中国)
      • 诺贝尔奖
      • 奥斯卡奖
      • 瓦尔纳国际芭蕾舞比赛获奖
      • 肖邦国际钢琴比赛获奖
    • 25.4.2上书称号包括国家级的劳动模范、战斗英雄和抢险英雄等称号,体育健将、功勋演员、人民科学家等称号,以及国外学术教育机构或团体授予的名誉教授、博士和院士等称号。省、部级授予的称号(如“三八红旗手”等),原则上不上书。
  • 25.5议员与人大代表
    • 25.5.1一般外国人物条目可用一句话写明曾当选国会议员(含国家杜马成员等),地方议员一般不提。
    • 25.5.2外国政治和社会活动家、军事家条目要写明曾当选省、州和国会议员及其时间。
    • 25.5.3一般中国人物条目可用一句话写明曾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提。
    • 25.5.4中国政治和社会活动家、军事家条目要写明曾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及其时间。
  • 25.6职务、爵位
    • 25.6.1中外科学家、教育家、艺术家、作家人物条目原则上只写与其业务相关的行政职务,如系主任、所长、校长、院长等。其他重要的行政职务,也只在需要时才提及。
    • 25.6.2中外科学家、教育家、艺术家、作家人物条目只记载全国性一级学会副理事长(或副会长)以上的职务。国际上则只记国际性一级学会中担任的重要职务。
    • 25.6.3中外劳动模范、英雄人物条目可简要地提及所担任的行政职务。
    • 25.6.4中外政治和社会活动家、军事家条目记载主要的军政职务,且要标明具体时间。
    • 25.6.5上书人物有贵族爵位(公、侯、伯、子、男,亲王、郡王等)的,要在释文中写明。

26.资料核对

  • 26.1条目释文中出现的事实性资料要准确可靠,以权威书籍为依据,撰稿人、主编和责任编辑要反复核实。重要资料应力求有两种以上书籍的根据。不同的说法(如年代、地点、数据)若均有权威依据,可同时提供给读者。
  • 26.2资料核实的项目有:
    • 26.2.1各种名称:人名、地名、书刊名、职官名、组织机构名、国家名、民族名、事件名、条约名、学科名及各种学术名词等。
    • 26.2.2时间(世纪、年代、年份、月份、日期和时间跨度等),包括人物生卒时间,国家朝代兴亡时间,事件起止时间,条约签订时间,创记录时间,发明创造时间,自然界和社会其他事物存在、消亡的时间,以及农历、回历、儒略历、历史纪年和公历之间的换算等。
    • 26.2.3事件、史实、断语。
    • 26.2.4各种数据、公式。
    • 26.2.5计量单位、符号、代号等。
    • 26.2.6各种引文,特别是引自古籍(包括古诗词)和经典著作、法律文献的引文。
    • 26.2.7各种图像、表格。
  • 26.3 重点条目中的资料和一般性条目中涉及重大事实或有疑问的资料,即使第一版有,撰稿人、主编和编辑部都要重新进行核对,并把它们作为核对工作中的重点。
  • 26.4 凡涉及重大的、在核对工作后有原则性改动的或拿不准的资料,应专题报告总编辑和总编委会,请他们审定。

27.释文交叉

  • 27.1各学科(含知识门类,下同)首先要处理好本学科内部不同条目之间的交叉。
    • 27.1.1一个学科内部内容有交叉的条目要搞好条目之间的分工,防止遗漏和不必要的重复。某项知识构成一个条目的核心内容的,在这个条目释文中要多写;属于一个条目的边缘内容的,在这个条目释文中要少写或不写。某项知识如果同时是两个或多个条目的核心内容,则要做好统筹安排工作,防止过多的重复,充分应用参见的手段。同时,要防止“几不管”的现象,造成重要遗漏。某项知识如果同时是两个或多个条目的边缘内容,则要衡量一下其重要性,不重要的可以舍去;重要的则不能遗漏,在其中一个最为相关的条目提及。
    • 27.1.2一个学科内部内容有交叉的条目要做好统一工作,包括观点统一、资料统一、用语统一等,防止出现矛盾。
    • 27.1.3一个学科内部内容有交叉的条目要注意相互照应,防止脱节。具有领属关系的母子条,条目释文中要互相参见、照应。具有对称关系的条目,条目释文中要有“与×××对称”字样。具有比较关系的条目,则原则上只需在其中一个条目释文中简述两者的异同;同一条可不必重复,但需要运用参见手段。具有异称关系的条目,在正条释文中要有“又称×××”字样,以与参见条呼应。
  • 27.2不同学科间内容有交叉的条目则更多,情况也更为复杂。要搞好分工协作,防止遗漏和不必要的重复;搞好统一,防止矛盾;搞好照应,防止脱节等以外,还要坚持以下做法。
    • 27.2.1一个学科条目同其他学科条目有交叉的,在学科一二审加工时要多与其他学科交流、协商,争取在学科一二审工作中尽可能多地解决交叉问题。
    • 27.2.2坚持不同学科之间的条目交叉审稿制度。凡同其他学科有交叉内容的条目,在一个学科一审或一二审完成以后,应复印递交各有关学科的责任编辑或主编审阅。
    • 27.2.3坚持多层次的条目组群审稿制度(详在下一步细化)。

28.审稿

  • 28.1 审稿是保证中文百科质量的重要环节,每一篇条目稿都要由专家审定。
  • 28.2 要求每个学科的条目稿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 28.2.1 没有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 28.2.2 内容有综合性,核心内容无重要的遗漏,边缘内容有恰当的安置。
    • 28.2.3 内容有科学性,没有硬伤,也没有矛盾。反映了不同的重要学派和观点,没有严重的个人倾向。
    • 28.2.4 内容有时代性,在稳定的基础上收有21世纪初的重要内容或资料。
    • 28.2.5 古今中外的内容适当。
      • 28.2.5.1 除纯历史内容的条目外,其他条目要在历史发展的背景下较充分地介绍现代知识。
      • 28.2.5.2 除纯中国和外国内容的条目外,其他条目要在人类知识的背景下较充分地介绍中国内容。
  • 28.3 学科内的内容重复减少到最低限度。
  • 28.4 释文文字通顺、简炼,语法规范,修辞得体。
  • 28.5 条头规范、简明、通用、正确。
  • 28.6 插图具有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文献性和艺术性。
  • 28.7 设条均衡,长中短条目比例适当。
  • 28.8 重点条目要有权威专家撰稿。

29.大事年表

  • 29.1 大事年表是以时间为纲的重要知识性附录。
  • 29.2 大事年表记录宇宙史、地球史、生物史、人类史、社会史和科学技术史等方面的重大事件,以社会史和科学技术史的重大事件为主。
  • 29.3 大事年表以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条(前用黑圆点标示)。有大事即记,不需逐年记述。
  • 29.4 大事年表的事条要有综合性,兼顾中外、古今以及文理各个学科,避免轻重失调,做到放眼世界,侧重中国;古今兼有,注重现代。
  • 29.5 大事年表的事条要有科学性,资料要逐条进行核实,史实、数据、论断都要与正文相符。
  • 29.6 大事年表的事条要有时代性,在稳定的基础上尽可能地讲究“新”。
  • 29.7 大事年表的事条要有简明性,每条一般在150字以下。
  • 29.8 大事年表事条的上限要根据实际资料决定,下限一定要延至当代。
  • 29.9 大事年表的编写以编年体为主,以记事本末体为辅。
  • 29.10 大事年表的事条要设置随文参见,同条目释文挂钩。

30.索引

  • 30.1 索引是中文百科最重要的检索渠道,包括条目汉字笔画索引、条目外文索引、内容索引。
  • 30.2 条目汉字笔画索引
    • 条目汉字笔画索引是供不熟悉汉语拼音的读者查检条目用的检索渠道。
    • 30.2.1笔画索引的排列顺序按条目中文标题第一个字的笔画由少到多的顺序排列。笔画数相同的字按起笔笔形一(横)、(竖)、(撇)、(点)、(折,包括等)的顺序排列。第一字相同的,依次按后面各字的笔画数和起笔笔形的顺序排列。
    • 30.2.2拉丁字母、希腊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罗马数字开头的条目标题,依次排在汉字开头的条目中文标题后面。
    • 30.2.3外国人物条除姓中译的汉语标题外,要加名的缩写。例如:
      • 拉斯·卡萨斯,B.de
      • 马勒,H.J.
    • 30.2.4笔画索引中参见条(虚条)的页码采取虚实条兼注的方式,即参见条页码后括注被参见页码。例如:
      • 《读书方舆纪要》(见顾祖禹)……124(207)
    • 30.2.5条目汉字笔画索引前要附有说明。
  • 30.3 条目外文索引
    • 条目外文索引是供熟悉外语的海内外读者查检条目用的检索渠道。
    • 30.3.1条目外文索引以全书条目(包括参见条目)条头所附外文为主题词,按字母顺序排列。
    • 30.3.2中国人物、地名条目多用条头汉语拼音为主题词,中国人物的条头汉语拼音如与习用的拉丁字母拼写形式有差异,可括注习用的拉丁字母拼写形式,并以习用的拉丁字母拼写形式作另立的参见条的主题词。例如:
      • Xu Guangqi(Hsu Kuang–chi 1562~1633)
      • Hsu Kuang–chi 见 Xu Guangqi
    • 30.3.3非英语国家的外国人、地、事、物用英文或拉丁字母书写和转写形式为主题词。
    • 30.3.4因中译名不同而兼有实条和参见条时(此种情况下参见条的外文条头与被参见条的相同),在条目外文索引中只列一条,注实条页码。
    • 30.3.5以希腊字母、罗马数字和阿拉伯数字开头的条目依次排在英文和拉丁字母条目之后。
    • 30.3.6条目外文索引前要附有说明。
  • 30.4内容索引
    • 内容索引是综合性的主题分析索引,是全书最详尽的检索工具。
    • 30.4.1名称用“内容索引”。
    • 30.4.2它包含全部条目、释文内有检索价值的稳含知识主题和有检索价值的图片。
    • 30.4.3内容索引中隐含的知识主题,应是在释文中确实能找到有价值信息,为两个以其以上内容要素的主题。
    • 30.4.4内容索引中隐含的知识主题,缺乏恰当的主题词者,做内容索引时可另拟恰当的索引词或适当地修改相关的释文。
    • 30.4.5无论是从释文中选择现成的索引词,还是另拟索引词,均要便于检索,具有准备性、知识性和简明性。
    • 30.4.6内容索引中的图片标题要与图题一致。原则上有知识内容的图片,都应在内容索引中有标引。
    • 30.4.7内容索引的标目不能明确显示其个性或所属领域的,应括注说明。例如:
      • 气(中医)
      • 气(哲学)
      • 日内瓦协定书(1925)
    • 30.4.8内容索引中的人物要尽可能附生卒年,外国人物尽可能地附英文或拉丁字母的全名。
    • 30.4.9内容索引中外国书刊要附英文或拉丁字母名,用斜体字排印。
    • 30.4.10内容索引可适当编制必要的参见。参见可建在别称、同主语、缩略语、上下位概念、相邻概念、对应概念之间。例如:
      • 汤姆森(汤姆森,W.)Thomson,William见开尔文Lord Kelvin
      • 白云母 见云母
      • 外化 见内化
    • 30.4.11内容索引中条目与隐含主题的比例控制在1:3~1:6。
    • 30.4.12内容索引标目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以拉丁字母、希腊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罗马数字开头的标目,依次排在全部汉字标目之后。标目中出现拉丁字母、希腊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罗马数字的索引,则依次排在相同的汉字标目以后。例如:
      • “冰川U形谷”排在“冰川运动”之后。
    • 30.4.13内容索引的标目除注页码外,还要给出版面区域。版面(三栏)区域自上而下、由左至右,划分为a、b、c、d,和e、f。
    • 30.4.14内容索引标目中属于条目标题的,标目和页码排黑体字;属于隐含主题索引词的排仿宋体字,页码排等线体字。表示版面区域的小写拉丁字母均排白体字。同一标目后,标示条目位置的页码排在前面,标示隐含主题位置的页码排在后面。
    • 30.4.15内容索引前要附有说明。
    • 30.4.16内容索引单独设置书眉。
  • 30.5外国人名译名对照表是内容索引的附录,仅列内容索引中所收的拉丁文字和拉丁字母转写形式的外国人名,供读者查检并对照外国人物的汉译名和原文之用。
    • 30.5.1拉丁文字和拉丁字母转写形式的人名按姓的字母顺序排列,姓后加逗号,附名的全写或缩写。其中,姓要汉译,放外文姓名之后。例如:
      • Deslandres,H.–A.德朗达尔
  • 30.6重要国际机构译名对照表是内容索引的附录,仅列内容索引中所收的国际机构名和一些国家重要机构名,供读者查检并对照国际机构的汉译名和原文之用。国际机构名按拉丁文字母顺序排列,后写中译名。

31.书写要求

  • 31.1 中国人物条目条头汉语标题后括注生卒时间,括号后空一格写释文(如括注至行末,释文从另行开始时可不空格,下同)。例如:
    • Hua Luogeng
    • 华罗庚(1910–11–12~1985–06–12)中国数学家……
    • Huo Qubing
    • 霍去病(前140~前117)西汉名将……
  • 31.2 外国人物条目,上书时条头汉语标题附外文,外文后括注生卒时间,括号后空一格写释文;通稿前条头汉语标题后要有名的缩写,后括注外文全名和生卒时间,括号后空一格写释文。例如:
    • Shashibiya
    • 莎士比亚 Shakespeare,William(1564–04–23~1616–04–23)
    • 英国诗人、剧作家……
    • Shashibiya
    • 莎士比亚 W.(William Shakespeare 1564–04–23~1616–04–23)英国诗人、剧作家……
  • 31.3 条头汉语标题后加注的时间、地名、别号等。例如:
    • 巴黎和会(1919)
    • 阿拔斯一世(大帝)
    • 威廉一世(奥伦治的)
  • 31.4 释文开头不必重复条头,原则上也不用“是”“就是”等作中介。
  • 31.5 释文内不便设层次标题的并列事项,用圈码①、②……的形式分述。①或②等数码的释文中还要分述,采取a.m.、p.m.……的形式。
  • 31.6 释文不采用角注的方式,注释性文字尽可能地融入释文,或者采用夹注方式。
  • 31.7 释文中的生物名称,一般不附外文。但是特别重要的、常见的则要附拉丁学名或英文名,以便做内容索引(已设有条目的可不附)。例如:
    • 波斯猫(Persian)
  • 31.9 释文中有变化的资料(例如人口、经济、数字等),应括注年代。
  • 31.10 释文中各种外文要书写清楚,大小写分明。
  • 31.12 释文中重要的复杂的公式或方程式可单独占行。
  • 31.15释文中的阿拉伯数字、分子式不能移行。



5.(增)16.6.4组织机构,原则上在条目中首次出现时用全称,随后可使用简称。简称比全称通用的,可全条使用简称。例如: 八路军(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 6.(增)19.11.7某些人物括注的不是生卒年,而是帝王在位年份,须加“在位”二字。 7.(增)20.2.4……例如: …… 20世纪60或70年代,20世纪60~70年代,不用“20世纪六七十年代” 20世纪80年代,不用“1980年代” 8.(增)20.3.8整数一至十,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用汉字(局部统一用阿拉伯数字的除外)。例如: 分为三大类 9.(改)几个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引号之间要加顿号。 10.(增)21.6.1……电视栏目…… 11.(改)21.6.2…… 《<共产党人>发刊词》,不能写为“《共产党人》发刊词”。 12.(增)21.8.1…… 公式中的省略号(…)前后,按国家标准GB3102.11—1993,可以有加号、逗号、乘号,或没有标点符号。 13.(改) 22. 1计量单位原则上以国家标准GB3100~3120—1993《量和单位》为准。一些不规范的习用单位,要按国家规定换算成法定计量单位;科学实验结果原先用的英制度量衡、钻石用的克拉、金子用的盎司、农作物用的亩产等,涉及中国古代度量(古代用的尺、斤等单位与现在的市制单位不同)的描述时,不必换算,可括注换算关系或通过参见引导到换算关系。 14.(改)23.2.1……由几个字简化为一个字的(如“鐘”“■”均简化为“钟”),凡不会产生误解的,原则上使用简化字;简化字可能导致误解的,如下述情况,用繁体字。 15.23.2.1.1(撤销) 全书编辑部 2005.3.28

附件2

人物条目中的评价性用语 1.1对某一学科、学派、理论、研究领域、技术有开创之功的人物可用“创建者”、“创建人”、“创始人”、“奠基人”、“开拓者”等词语,不用“创立者”、“创立人”、“创始者”、“奠基者”。 1.2“缔造者”仅用于某些重要的政治人物。 例 毛泽东 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 1.3“奠基人”和“开拓者”不可连用。 2.人物籍贯与生、卒地的表达方式 有籍贯和生、卒地的人物应先介绍人物的籍贯(××人或祖籍××),再写生地、卒地。籍贯一句后用句号。 3.著作 3.1在提及某人的几种著述时,第一种著作前的冒号可以省略。 3.2某人“著成”某一著作,不用“著写”。 3.3著作出版的版次用阿拉伯数字。单本著作后括号内的出版年代不宜用顿号、逗号或波浪线连以两个年代表达。若有几个版次,其中有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则应在不同版次后注明。 例1他的《人体生理学手册》(1833,1840)一书汇集了前人的资料和自己的新发现,并将生理学与临床实践结合起来。(错误) 例2 1975年他总结了“又变又不变”的物种概念,以此为中心思想,先后发表了《进化论与分类学》(1977~1978)、《生物发展的历史规律》(1978)等论著。(错误) 3.4合著作品的表达方式为“与某某人合著”或“合著”。 例1 其他著作如《鱼类学》(与陈兼善合著,1935)、《动物学纲要》(1933)等。 例2 著作有《冯德和铁钦纳的构造心理学派的理论基础》(1958)、《色度学》(合著,1979)等。 3.5分上、下册的著作应写成“上、下册”。 例 张朝佑:《人体解剖学》(上下册)第二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北京,1998。” 应写成“张朝佑,《人体解剖学》(上、下册)第二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北京,1998。” 3.6著作的卷数,如是×卷,应用阿拉伯数字表达;如是卷×,则用中文数字表达。 例1 《标准园艺百科全书》(6卷,1914) 例2 现今传世的本子主要引自《齐民要术》(卷六)。 3.7有不同语言文字版本的刊物应写成××文版。 例 刊物有《大气科学》(中文、英文)、《大气科学进展》(英文)和《气候与环境研究》。(错误) 应写成“刊物有《大气科学》(中文版、英文版)、《大气科学进展》(英文版)和《气候与环境研究》。” 4.异称 4.1定义或定性语后出现的“也称”、“还称”、“亦称”、“或称”、“另称”统一为“又称”。 4.2定义或定性语后出现的“也译”、“亦译”统一为“又译”。 4.3“或叫”、“也叫”、“又叫”、“叫作”等词过于口语化,不宜用在百科全书中,这些词中的“叫”均需改为“称”,再按照4.1中的规定使用。 5.定义 5.1对著作、书刊等有评价作用的词语(如现存最早的、现存古代规模最大的、较系统全面的、第一部等)应放在定义之后的定性叙述中。但“经典”、“著名”等赞美之词不宜出现在百科全书中。 5.2根据语境来决定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的使用。“单一”、“之一”中要用汉字“一”。 例1 卷柏 蕨类植物门、卷柏科之1种。(“1”应改为“一”) 例2 马桑 马桑科马桑属的单1种。(“1”应改为“一”) 5.3介绍“文化”的范围,应用“分布”。 例 三秦文化 流行于中国陕西的地域文化。(“流行”应改为“分布”) 5.4人物条目中,在不同领域内均被称为科学家的人物,各项称号之间用顿号。 2005.12.31


1.条头 汉语标题 汉语拼音 外文条头 2.释文 3.定义和定性叙述 4.词源 5.简史 6.基本内容 7.研究状况 8.插图 线条图 地图 图题 图注 9.推荐书目 10.层次标题 11.文内参见 12.又称 13.引文 14.表格 15.公式 16.名词统一 17.地名 18.人名 19.纪年 20.数字用法 21.标点符号 22.量和单位 23.简化字·繁体字·异体字 24.历史分期和一些政权的提法 25.人物条目的有关问题 民族 党派 学历、学位、学衔和军衔 奖项和称号 议员和人大代表 职务、爵位 26.资料核对 27.释文交叉 28.审稿 29.大事年表 30.索引 条目汉字笔画索引 条目外文索引 内容索引 31.书写要求 附录1 附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