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

来自中文百科,文化平台
跳转至: 导航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依安县

  依安县汉语拼音:Yī ān Xiàn;英文:Yi'an County),中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辖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小兴安岭西南麓,松嫩平原北缘。东与拜泉县分界,南与明水县林甸县为邻,西与富裕县接壤,北与讷河市克山县毗连。总面积3780平方千米。总人口50万人(2010年)。辖5个镇、10个乡。

  • 邮编:161500 代码:230223 区号:0452

行政区划

  全县辖5个镇、10个乡:依安镇、依龙镇、双阳镇、三兴镇、中心镇、富饶乡、解放乡、阳春乡、新发乡、太东乡、上游乡、红星乡、先锋乡、新屯乡、新兴乡。境内有依安农场、红旗马场。县政府驻依安镇。

历史

  依安一带,原系依克明安旗故地,并以此命名。设治前为拜泉、林甸、龙江、依克明安4县(旗)的接合部。1923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长公署发出训令,设置依安设治局,将拜泉、林甸、龙江3县和依克明安旗各一部分地方划出为依安设治局管辖区域。设治局驻龙泉镇(今依龙镇)。同年12月27日,成立设治局。1929年1月,依安设治局晋升为三等县,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1941年10月,伪县公署由龙泉村迁至泰安街(今依安镇)。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归黑龙江省管辖。1947年10月,因县政府驻泰安镇,且为火车站名,经东北政委会批准,将依安县改为泰安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2年5月,因与山东省泰安县重名,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复,恢复原名,仍称依安县。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新设立的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85年1月1日,嫩江地区正式撤销,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96年,依安县辖5个镇、13个乡:依安镇、依龙镇、双阳镇、三兴镇、中心镇、富饶乡、解放乡、阳春乡、新发乡、太东乡、上游乡、红星乡、先锋乡、新屯乡、向前乡、新兴乡、庆丰乡、向阳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依安县总人口447706人,其中:依安镇74233人,依龙镇31080人,双阳镇21804人,三兴镇22823人,中心镇22877人,太东乡19212人,上游乡20887人,红星乡21097人,先锋乡25541人,新屯乡23366人,向前乡14773人,新兴乡24878人,庆丰乡19793人,富饶乡24594人,解放乡18092人,阳春乡21842人,新发乡18931人,向阳乡18148人,依安农场3735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划
直辖市 北京市 | 天津市 | 上海市 | 重庆市
河北省 | 山西省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海南省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台湾省
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西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澳门特别行政区